海关严查!全部退运出境,这种“货”不可乱接!
再生资源信息网讯 近日,某公司向宁波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聚苯乙烯再生粒子,企业申报称这批粒子来源于电脑壳回收造粒,主要用于制作圣诞球、圣诞树等商品。
海关查验发现,这批货物为黑色不透明颗粒,经取样鉴别,属于禁止进口的“洋垃圾”,共计26.5吨。目前,已移交后续部门进一步处理。
近日,广东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黄埔老港海关申报进口一批“ABS粉”。现场查验发现,实际到货的纸箱中装有灰色、白色、黑色粉末,且混有不同颜色、不同形状的塑料颗粒。经鉴定,为国家禁止进口“洋垃圾”,总计18.42吨,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近日,北海海关依法退运一批禁止进口“洋垃圾”。该批“洋垃圾”为某公司申报进口的一票货物中夹带,属于禁止进口废旧塑料薄膜,总重37.5千克。北海海关查验取样并送检,检验鉴定为“洋垃圾”,经移交缉私部门案件办理,责令直接退运。
近日,在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的监管下,52吨禁止进口“洋垃圾”退运出境。
近日,大窑湾海关查获禁止进境的“洋垃圾”28吨。大窑湾海关关员在对一票申报品名为聚丙烯颗粒的进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该票货物集装箱中后部混装有大量疑似废塑料瓶片、废碎片、建筑废料等货物,疑似为“洋垃圾”。经鉴定,申报货物为我国禁止进境的“洋垃圾”。
自2021年1月1日我国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以来,全国各个海关持续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入境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进口。
海关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强化风险研判、加强货物管控、加快退运流程,坚决将“洋垃圾”拦截在国门之外。
“我们也提醒再生料从业者及相关承运人,及时关注新版《固废法》变化,调整采购标准,关注再生料品质,避免因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变迁带来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切勿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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