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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废盐资源化、助力环境友好发展——《再生工业盐》团体标准第三次工作会顺利召开

中再危废专委会 再生资源信息网
2024-08-28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促进推广废盐资源化技术、带动废盐资源化利用规范化发展,经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评审,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险废物专业委员会、南京格洛特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了《再生工业盐 氯化钠》和《再生工业盐 硫酸钠》的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经过多次研讨、专家咨询、征求意见等过程,已形成《再生工业盐 氯化钠(送审稿)》和《再生工业盐 硫酸钠(征求意见稿)》。

 


 

2021年12月11日,中再生协会危废专委会组织全体参编单位以在线方式召开了《再生工业盐》团体标准的第三次工作会,会议结合标准征求意见阶段社会各界提出的集中问题进行修改论证,明确了标准编制的下一步工作节点。

 

 

参加此次线上会议的有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天津理工大学绿色化工与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技术研究院,青岛理工大学、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险废物专业委员、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南京市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协会、南京格洛特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国投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光大绿色环保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国环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星河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壹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新绿化工有限公司和北京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参编单位代表和专家计40余人。

  


会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何艺博士表示,本标准旨在补齐废盐资源化利用短板,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解决再生工业盐下游应用难题,确保再生工业盐产品进入市场后不会对公众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造成影响。同时,本标准可有效助力相关行业有效解决高盐废水稀释处理和达标排放的环境难题,构建“盐”的循环经济,助力化工等行业的环境友好发展和循环经济降碳,减少盐类物质进入地表水河道的排放,改善长江、黄河等主干入海河道及小流域内淡水河道水质。标准发布后可推动有效解决制约农药行业的高盐废水难题,从而降低废盐超期大量贮存带来的巨大环境污染风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本标准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指标项目、限值相对严格,可消除公众和监管部门对再生工业盐中污染物的担扰,反而可以真正推动废盐资源化利用行业发健康发展,为各行业的废盐开辟一条可行的盐循环经济之路。

 

 

参编单位代表结合自身经验,对检测方法的验证选择、特征污染物指标的简化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并一致同意本标准参照原生工业盐的产品质量标准控制再生盐产品质量、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表3的饮用水中污染物指标限值来保障公众人体健康、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中表1规定的Ⅲ类水体中污染物指标限值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以控制再生工业盐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标限定相对严格,是经过多方论证后的最佳选择,以促进废盐资源化行业的整体进步。

 


下一步,编制组成员将根据会议中各参编单位代表和专家的修改意见对标准进行进一步完善,开展示范装置的样品检测工作,并对《再生工业盐 硫酸钠》(征求意见稿)进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协会将筹备召开《再生工业盐 氯化钠(送审稿)》技术审查会,推动《再生工业盐》团体标准尽快进行发布实施,发挥标准规范引领废盐资源化行业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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