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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得赡养,巡回审判成课堂!

“由六被告自2020年5月起每人每月支付原告李某赡养费400元;原告李某的医疗费在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医疗费由六被告平均分摊……。”原、被告听法官宣读完调解协议后均签字确认。这时,坐在原告席上的老奶奶突然起身,杵着拐杖来到承办法官跟前握住法官的手连声道谢,旁听的群众也情不自禁地鼓起了掌。这是呈现在梁平法院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上的一幕。



案情回顾



原告李某今年九十岁,婚后共生育六个子女且现在家庭条件都不错。子女们想着母亲操劳一辈子不易,便借母亲九十大寿这个机会,邀请亲朋好友来为母亲祝寿,大家一起热闹热闹。李某的家乡有一种风俗,收了礼金后要返还一部分,未曾想子女间在返还礼金的数额上发生分歧,进而演化成大儿子和三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局面。本来是一件喜事,最后却弄得老人整日心神不宁,愁眉不展,李某无奈只能将六个子女起诉到法院,希望通过法官解开一家人的心结,理清她家的家务事。



承办法官接手这件赡养纠纷案件后,便通过电话、实地走访、委托家事辅助人员调查等方式充分了解了矛盾的起因和当事人的想法。由于老人行动不便,在开庭当日,承办法官将“法庭”搬到了李某老家的院坝,附近的群众也闻讯赶来参加旁听。




庭审伊始,李某的大儿子和三儿子便开始互相指责、互相埋怨,现场“火药味”十足。承办法官通过审理的不断深入,发现家庭矛盾的根源在于因礼金引发的误会,而非不愿意赡养父母,秉持着“家和万事兴”的理念,于是决定休庭调解。经过承办法官和旁听群众长达一个半小时的劝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两兄弟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她对旁听群众说道:“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要以兄弟姐妹间的矛盾作为不赡养父母的理由,否则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层面都站不住脚。”


供稿丨冯显莉

编辑丨邓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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