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庭,能否扭转旅游纠纷解决难的窘境?
【品橙旅游】近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西湖景区旅游法庭正式揭牌。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大众旅游需求逐年增长,旅游纠纷案件也随之递增,为此,多地纷纷开始设立旅游法庭,来改善旅游纠纷解决难、速度慢等情况。
司法创新下,旅游法庭涌现
作为我国在新世纪的司法创新,旅游法庭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全国各地。据了解,旅游法庭最早出现在2002年,海南省针对三亚游客流动性大,旅游纠纷多的特点,在三亚城郊法院专门设立了旅游法庭,并在南山、天涯、亚龙湾设立了旅游巡回法庭。
2007年,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成立了旅游速裁法庭;2011年,江西南昌市湾里区法院设立旅游速裁法庭;2013年,溧阳市人民法院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在天目湖景区和南山竹海景区分别设立巡回审判点;2015年,四川阆中设立旅游巡回法庭;2016年,贵州省在青岩古镇、黄果树、遵义会议会址等12家景区内设置旅游法庭……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第一批“旅游法庭”设置工作方案》提到,旅游法庭依法审理和化解游客维权案件以及与旅游有关的各类纠纷,涉及旅游过程中游客人身、财产损害的纠纷,并根据旅游纠纷涉及面广、异地发生、标的额小等特点,积极运用小额诉讼等程序规定,依法快立、快审、快结,确保旅游纠纷的及时化解。
旅游法庭还与景区景点、旅游管理、公安、司法、交通、工商、物价、卫生、城管、行业组织等构建联动大调解格局,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化解旅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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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揭牌的西湖景区旅游法庭是浙江省第一家坐落在5A级风景区的法庭,集中管辖西湖和西溪两大国家5A级旅游景区内的相关纠纷。目前,西湖景区旅游法庭现有3个智慧法庭,其中包含智慧网络法庭,两个线上调解室,一个共享法庭,集中审理旅游纠纷、环境资源、涉茶产业知识产权纠纷、金融纠纷以及辖区内其他民商事纠纷案件。
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苗慧敏律师表示,旅游纠纷涉及旅游服务质量、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纠纷案件。虽然纠纷涉及的标的额较小,但涉及的环节比较多,案情繁简不一,具有时效性、群体性,双方带有情绪矛盾容易激化,如果纠纷得不到及时妥善解决,不仅会损害双方利益,也会对当地旅游形象、旅游环境、旅游市场秩序造成影响,甚至会对国家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苗慧敏律师认为,旅游法庭的设立,针对旅游纠纷的特点灵活处理纠纷,采用简化审理程序,快立、快审、一审终审,审判与调解相结合,采取当场、电话、网络等方式调解,部分地区就小额旅游纠纷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使得旅游纠纷得到快速、高效的解决。
疫情冲击下,旅游法庭落地加速度
近两年在疫情影响下,旅游活动受限甚至一度停滞,停团退费的旅游咨询量、投诉量骤增10倍有余。《2020年旅游投诉分析报告》显示,2020年旅游投诉总量同比大幅增长,12301平台通过线下语音和线上网络受理方式,共收到有效旅游投诉49534件,其中,涉疫旅游投诉19624件,占比近40%。
退订退费是涉疫旅游投诉的主要问题,占93.93%。其中,旅行社退团退费的投诉最难调解,调解失败3500件,占调解失败投诉总数的79.13%。中消协对涉疫投诉分析,旅游退订扣费高、住宿服务退订难和机票退订纠纷等被认为是突出的问题。
在这种形势下,也加速了国内旅游法庭的落地。2020年—2021年间,南沙旅游纠纷诉调中心、江门新会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姚市人民法院旅游纠纷巡回法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忻府区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暨关城景区巡回办案点等多个旅游法庭相继落地。
苗慧敏律师表示,常规法庭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时间较长、程序复杂,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审理期限,且实际操作过程中,旅游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未区分受理,审理时间比较漫长,实际审判过程中涉及几千元的诉讼审判时间有可能长达1年之久,并且时间了导致证据未能保留,可能导致判决损害一方利益。按照法律规定依据旅游服务合同的相对性,游客不能直接在旅游目的地起诉接待社,只能在旅游结束后回到出发地,起诉签订旅游服务合同的组团社,而组团社又不了解实际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又需要将地接社追加为第三人或者判决后向地接社追偿,不利于解决矛盾、浪费司法资源及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前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中指出,要求针对性地加强旅游景区等游客相对集中区域派出法庭建设和巡回审判工作。针对具有涉及面广、异地发生、标的额小等特点旅游纠纷,要积极运用小额诉讼等程序规定,依法快立、快审、快结,最大限度地减少双方因解决纠纷耽误的时间,尽量不影响行程安排。及时有效妥善化解旅游纠纷,依法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
智慧升级,旅游法庭的未来进阶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苗慧敏律师形容旅游纠纷。一个合格的旅游法庭,应针对旅游的特殊性进行审理及作出裁决,保护游客的同时兼顾旅游经营者的利益;扩大法庭受理管辖权、简化立案程序,对事实清楚、权责明确、标的不大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裁决,将矛盾尽快解决;与行政调解、多元化调解有效对接,引进了解旅游法律、行业交易特点的专业人士参与调解,确保旅游纠纷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公平公正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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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的西湖景区旅游法庭中,已经可以实现当事人全流程自助立案,网上开庭,证据材料通过移动微法院网上提交,需要当事人签名的材料都可网上电子签。如此一来,当事人打官司,可以不用跑法院;现场开庭的当事人,智慧法庭也可实现全面无纸化开庭。旅游法庭线上化、无纸化也将成为旅游法庭未来进阶的一大方向。
“旅游法庭的建设,不能是一个简单的宣传效应,更应该是旅游管理的一个基本环节。” 中国旅游协会教育分会理事、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杨宏伟教授表示,旅游业发展到今天,特别是后疫情时代的到来,已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旅游供给更加丰富,旅游需求更加多样,旅游服务要求更加精益,旅游市场竞争也更加白热化,旅游纠纷处理也更加复杂,旅游法庭的落地,是应对这种变化的一个有效手段,也是旅游产业发展的一个必然。当然,也在一定程度上释放出旅游企业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旅游行政管理和企业管理融合协同的积极信号。
杨宏伟建议,在具体的案件受理审判和执行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的持续规范和系统深入,需要多部门协同,特别是要与智慧旅游建设同频,如要在智慧景区构建中提前布局,在景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中合理保障,在智慧景区管理中全面介入。要充分认识到旅游法庭不仅仅是一个纠纷解决机制,更是旅游景区管理质量的提档升级,法律监督要全面融入旅游景区管理,为景区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如今,各地对于旅游纠纷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旅游法庭在形式、形态也在不断地探索和变化,期望越来越多的旅游纠纷可以得到快速、高效的处理,为游客带来一个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