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9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
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探索基于国家高水平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我校于2019年启动探索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
一、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
“科研博士计划”拟招收不超过32人。
具体招生专业见《北京大学2019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业目录》(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zyml/index.htm)。
有关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具体信息见各招生院系网站。
二、选拔方式
北京大学2019年“科研博士计划”采用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两种选拔方式。
符合《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要求的本校在学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报名和考核办法按照研究生院和院系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考核制”申请人的报名及考核办法详见本简章第三条、第四条。
三、“申请-考核制”报名办法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符合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前,申请人应详细阅读《北京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19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北京大学2019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及各招生院系招生简章或招生说明,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是否已充分了解“科研博士计划”的相关政策。
2019年5月16日中午12:00至2019年5月24日中午12:00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具体报名流程:
(1)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建议使用Firefox或Chrome浏览器)
①申请注册: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注册,并牢记用户名及密码,以备再次登录或做有关查询时使用。
②录入信息:按系统提示如实依次录入基本信息的各项内容。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项。
(2)上传个人电子照片
请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并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六个月内)正面免冠大头照(竖版,证件照式样),浅色背景,图像清晰,比例适当,无明显畸变,眼镜镜片不反光,照片大小为100KB以内,原始格式为“.JPG”。
照片上传成功后,注意查看照片上方的审核状态(通常需要两个工作日),照片审核通过后方才有效,照片未审核状态下无法进行信息确认、缴费等操作,但可进行填报志愿的操作。
(3)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自己的需求报考志愿,原则上同一证件号码同一招生年度内至多可报考两个志愿。
(4)确认志愿
照片审核通过后可对所报志愿进行“信息确认”操作。
“信息确认”完成后,如有必要,考生仍可修改基本信息或对报考志愿进行“查看”、“修改”、“放弃”等操作。修改基本信息或志愿信息后,须重新对所报志愿进行“信息确认”操作。
(5)网上缴费
照片审核通过且“确认志愿”页面完成“信息确认”后,可对所报志愿进行缴费。
①收费标准:每个报考志愿200元。
②缴费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链接,根据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返回网站查看缴费状态。请注意:每日23:40至次日凌晨1:00期间无法缴费。完成缴费后,基本信息和缴费的志愿无法修改。
③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6)查询报名状态及下载表格
填报志愿完毕后,考生可在“报名状态”页面,查询网报状态及下载个人陈述和专家推荐信的模板。
当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二页和第三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在2019年5月24日17:00前向报考院系寄(送)达下列材料(交、寄报名材料地址:考生所报北京大学各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地点查询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qtxx/index.htm):
(1)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三年内(即2016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4日)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外语认可项目及成绩要求见各招生院系发布的2019年招生说明,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yxym/index.htm)。
(9)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寄送的报考登记表的内容须与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审及复试
(一)初审
初审由院系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招生专家组进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其做出综合评价,选拔出参加院系复试的申请人。
(二)复试
1、招生院系组织专家组对参加院系复试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对学生的知识背景、思维逻辑、外语水平、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等进行考察。复试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各院系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
2、复试时,申请人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和三年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原件,供院系核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五、录取
北京大学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申请人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不予录取。对于所有考核均及格者,由院系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我校预计于2019年6月上旬公示拟录取名单,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于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本校硕博连读生除外),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六、其他事项
1、“科研博士计划”采用独立招生模式,申请人须按照本简章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参加“科研博士计划”复试。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结果仅对本次招生有效。未于“科研博士计划”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院系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2、“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
3、“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予安排住宿,且不享受学校住宿专项助学金。
4、除招生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以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5年。
5、体检、学费与奖助学金、违规处理、信息公开与监督等相关事项按照《北京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zsjz/563.htm)执行。
七、招生咨询
(一)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二)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https://admission.pku.edu.cn/lxxx/lxyx/index.htm。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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