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博连读人数大于总招生计划!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研字﹝2019﹞70号
各博士生培养单位:
为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9〕92号)(附件1)的有关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2017、2018、2019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二)思想品德及学术道德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四)具有浓厚的科研兴趣,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未公开发表但能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同等条件下在《中央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规定的 A 类及以上期刊(包括中、外文,下同)发表论文者优先录取。
(五)申请人英语六级成绩在460分(含460分)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成绩在65分(含65分)以上,或提供其它能够证明申请人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或材料。
(六)申请硕博连读专业应与报考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允许跨学院申请。
二、招生学院、专业及人数
招生学院、专业为我校经济学或管理学学科门类下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学院、专业,各招生学院只能接受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本次硕博连读生拟选拨人数不超过《2019年拟接收硕博连读专业及招生计划》(附件2)所列计划人数。
三、提交材料(复印件均请使用A4纸,考生提交所有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一)《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
(二)《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研究计划》(附件4);
(三)2019级硕士研究生提交本科成绩单复印件一份,2017、2018级硕士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均须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四)英语考试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五)学术科研成果(包括已发表或未发表的)及获奖成果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四、报名及选拔录取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有硕博连读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将上述五项材料填写完整无误后于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前提交申请学院报名。招生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小组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内容
硕博连读生的考试、选拔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硕博连读申请专业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考核,共分为专业素质、科研潜质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部分,考试形式为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测试占50分,科研潜质测试占4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分。如有需要可增设笔试,总成绩为百分制。
专业素质测试重在根据申报专业培养要求考察申请人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掌握情况。成绩评定依据为申请人回答问题是否准确、全面,知识掌握是否具有深度和广度,表达是否流畅等。
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申报专业培养要求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成绩评定依据为申请人提供的学术科研成果质量和研究计划等。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申请人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试过程中还应综合考虑考生的研究计划、思想道德品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和身体检查状况。考试小组成员现场记录考试情况和评定成绩(考核记录表见附件5)。
(三)考试时间
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另行确定并通知申请人。
(四)选拔与录取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选拔,宁缺勿滥。对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应当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招生学院按照学校下达指标,根据导师意见和考生的选拔考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硕博连读生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随时取消其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五)公示
各学院完成初审、考核后,统一将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请、考核材料,本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生拟录取学生汇总表(含本次选拔工作前通过夏令营等方式确认拟录取的硕博连读学生,附件6)于2019年10月12日15:00前送至研究生培养工作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305西,电话62288345;沙河校区丁香园4号楼221,电话:61776766)。学校审核批准后由研究生院将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统一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即确定录取。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严格按照附件2即“2019年拟接收硕博连读专业及招生计划”中的对应关系进行申报,否则申报无效。
(二)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存在其他舞弊情况,学校将随时取消申请人的考试及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院。
(三)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硕博连读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五年。2017级硕士生选拔为硕博连读生后,执行2017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级硕士生选拔为硕博连读生后,执行2018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校拟于2020年4-5月组织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的于2020年9月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四)硕博连读生录取后,应与学校签订《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协议书》,明确培养方式和流程,确认在学期间待遇、权利和违约赔偿等内容。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修订)
2.2019年拟接收硕博连读专业及招生计划
3.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4.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研究计划
5.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记录表
6. 2019年硕博连读生拟录取学生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5日
附件【附件2-2019年拟接收硕博连读专业及招生计划.xlsx】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3-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4-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研究计划.doc】
附件【附件6-2019年硕博连读生拟录取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5-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记录表.docx】
2019年拟接收硕博连读专业及招生计划 | |||
院系(代码) | 专业(代码) | 面向2019级硕士招生计划 | 面向2017、2018级硕士生招生计划 |
财政税务学院(001) | 财政学(020203) | 13 | 10 |
★税收学(0202Z9) | 4 | 4 | |
金融学院(002) | 金融学(020204) | 12 | 2 |
金融科技 | 2 | 2 | |
★金融工程(0202Z8) | 2 | 1 | |
会计学院(003) | 会计学(120201) | 14 | 9 |
商学院(004) | 企业管理(120202) | 10 | 8 |
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 | 4 | 2 | |
经济学院(005) | 政治经济学(020101) | 3 | 3 |
经济史(020103) | 1 | 1 | |
西方经济学(020104) | 5 | 5 | |
世界经济(020105) | 3 | 3 |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 | 1 | 1 | |
国民经济学(020201) | 4 | 4 | |
区域经济学(020202) | 1 | 1 | |
产业经济学(020205) | 1 | 1 | |
劳动经济学(020207) | 1 | 1 | |
信息学院(006) | ★经济信息管理(0202J1) | 5 | 4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009) | ★投资学(0202Z2) | 5 | 2 |
保险学院(010) | ★保险学(0202Z4) | 8 | 8 |
政府管理学院(011) | ★政府经济与管理(0202Z1) | 3 | 3 |
财经研究院(019) | 世界经济(020105) | 1 | 1 |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020) | 国防经济(020210) | 2 | 2 |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021) | 国民经济学(020201) | 3 | 2 |
金融学(020204) | 2 | 2 | |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022) | 金融学(020204) | 3 | 3 |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023) | 财政学(020203) | 4 | 4 |
★政府经济与管理(0202Z1) | 1 | 1 | |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024) | 劳动经济学(020207) | 2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026) | 国际贸易学(020206) | 5 | 4 |
统计与数学学院(029) | 数量经济学(020209) | 3 | 3 |
★经济统计(0714Z1) | 1 | 1 | |
★数理统计(0714Z2) | 1 | 1 | |
★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0714Z3) | 1 | 1 | |
★应用统计(0714Z4) | 2 | 2 | |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030) | 财政学(020203) | 4 | 3 |
备注:此表所列计划数为2019年各专业硕博连读生最大可录取数(不含本次选拔工作前确认拟录取的硕博连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