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学院2020年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班招生预告
学院介绍
航天学院创建于2006年,现任院长为叶培建院士。学院下设航天系统工程系、航天光电信息系、航天控制工程系和教学科研实验中心。建有航空航天工程(新工科)、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新工科)三个本科专业,拥有光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此外,还在飞行器设计、导航制导与控制、人机与环境工程等学科方向招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学院现有教职工97人,其中教师77人,包含院士1人、教授及研究员16人、副教授及副研究员34人。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次、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人次、江苏省“双创人才”6人次、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3人次、江苏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3人次、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6人次;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68人,占专任教师总人数的98%;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或科研经历的教师39人。
学院建设
(1)在人才培养方面
学院紧密结合我国航天发展需求,努力为国家航天技术发展输送强基础、强实践和强创新的人才。学院成立至今,已培养本科生1400余人、硕士研究生500余人、博士研究生60余人,培养的学生就业于国防工业系统(航天、航空等领域)、世界五百强企业。学院与乌克兰国立航空航天大学(哈航)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目前已有100余名本科生同时获得了南航和哈航的双学历(位)。获国家级精品公开课2门(其中1门入选国家首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江苏省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2)在科学研究方面
学院先后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际合作项目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863项目百余项,各类省部级项目数百项。参与了我国小行星和火星探测工程的前期论证工作,并承担了火星探测器信标系统的研制任务。在“嫦娥”探月工程、小行星探测器、暗物质探测卫星“悟空”、量子通信卫星“墨子号”、载人登月和空间站建设等多项国家重大专项中承担相关研究课题。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其中SCI收录260余篇,EI收录250余篇),获授权发明专利180余项。自主研制并成功发射了“天巡一号”微小卫星。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7项。学院与航天五院508研究所签署了“航天进入、减速与着陆技术国防重点实验室”共建协议,拥有“深空星表探测机构技术”、“空间光电探测与感知”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卫星通信与导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并与航天五院508研究所建立了“智能感知与无损着陆技术联合实验室”,与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建立了“深空科学与探测技术联合实验室”,为学校航天特色发展和特色人才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020年上海航天同等学力博士生招生简章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在现行的向毕业研究生授予学位的渠道之外,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其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学术性和政策性强。为保证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务院学位办相关文件和规定的各项要求。
同等学力的教育是非学历的教育,毕业之后不能获得毕业证书,但是达到学位授予标准之后,可以获得国民教育序列的学术型学位证书。
(1)入学要求、专业、学制、学习方式等
2020年我院拟在上海开设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班,该博士班无入学考试,通过资格审查即可入学,申请人具有高级职称、主任设计师或室主任职务以上者优先考虑;专业包括光学工程、导航制导与控制、飞行器设计、人机与环境工程;该博士班的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后,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周末在上海本地上课,按培养方案修满规定的学分,课程学习阶段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在规定年限内提出申请,符合毕业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授予博士学位。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
A.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7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B.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时,应在申请的学科、专业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2020年上海航天同等学力博士生申请程序
(1)2020年5月1日前,申请人将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wanglg@nuaa.edu.cn(联系人:王立国,电话:15250996905),学院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5月2日至5月15日,学院通知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并签订“同等学力博士培养协议书”;
(3)5月16日至5月31日,申请人在网上下载并填写《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
A、硕士学位证、最后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B、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复印件(一式两份);
C、 所在单位推荐书(单位对申请者的综合评价) 和2位具有正高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导师除外,且至少1名为博导)(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4)6月1日至7月4日,学院对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发放录取通知书并通知入学相关事宜。
招生专业与指导教师名单
航天学院2020年同等学力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指导教师信息可关注“南航航天学院”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教师姓名获知,也可登录校研究生院网站点击“研究生导师介绍—航天学院”栏目获取指导教师详细信息:http://gsmis.nuaa.edu.cn/gmis/xkjsb/xkds.aspx?xsbh=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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