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中心简介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是在财政部直接领导下,由中央财经大学牵头,协同5所原财政部直属财经院校为基础,联合北京、上海、厦门三地的国家会计学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社科院等所属科研机构,以及国际著名财税科研机构共同组建的研究与人才培养单位。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为中央财经大学校级重点研究基地,也是我校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中心作为 “省部共建”(财政部、教育部、北京市共建高校)的秘书处与财政部智库单位,协同全校研究力量,搭建立足我国财政重大实践,面向财政基础理论创新的“世界一流”的基础理论研究平台和财政学创新人才培养高地。
中心依托跨学科、国际化的研究办学理念,积极寻求融合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法学等多学科视角开展对财政问题的研究;中心接轨国际先进科学研究方法,高度重视国际合作,目前已与美国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以色列希伯来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等国际知名学府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合作机制,已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财税协会(IFA)等国际组织形成成熟的人才交流与研究渠道。通过多年的努力,中心形成了以财政基础理论创新为鲜明特色的,涵盖财政基础理论与政策、政府预算与绩效管理、财税管理与国际税收为方向的研究培养体系。中心基础理论创新成果之一,新市场财政学研究,已经成为我校“双一流”建设的重要理论成果。
二、招生专业、人数、招生类别和修业年限
中心2020年博士招生研究专业方向:财政基础理论与财税政策、政府预算绩效评价与管理。面向全国招生人数:2人(不含硕博连读生)。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须入学前调入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非学历教育(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同时须在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4. 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scse.edu.cn/。
5. 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两类考生:①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必要条件:
1.本科或硕士阶段有系统的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课程学习经历,并且熟练掌握相关数学方法(以成绩单为依据)。
2.申请人在中央财经大学期刊目录(2019年版)B类(含以上)期刊(http://kyc.cufe.edu.cn/info/1005/5944.htm)上发表过至少1篇学术论文(发表论文主题限定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或申请人的硕士论文获得校级(及其以上)优秀硕士毕业论文(论文主题需为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相关,并提供证明材料)。
3.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550 分及以上。
② TOEFL 成绩 85 分及以上。
③ IELTS(A 类)成绩 6.5 分及以上。
④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⑤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合格(WSK)。
四、申请考核时间和流程安排
申请流程分为网上申请和材料寄送两个环节。两个环节缺一不可,否则视为申请无效。网上申请时间为2019 年11月14日至11月22日,申请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
(一)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于2019年11月22日前,向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直接递交或邮寄以下纸质申请资料(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所需提交材料共计七项:
个人简历:详细列出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以及与学术活动相关的信息。
个人陈述及研究计划:对个人的经历作简单的总结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 字。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成绩单: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科研成果:已发表论文或学位论文。
英语水平证明:各类英语水平考试的成绩单。
两封推荐信:有至少两名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学术会堂南楼403室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教务办公室(100081),姚广,电话:010-62288272
直接递交: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学术会堂南楼403室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教务办公室,姚广。
注:
1. 中心的招生专业中,每个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专业(方向),每个招生年度只能申请一次。只在网上报名而未邮寄或未按时寄达材料者,或只邮寄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2. 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3. 材料寄送要求:请按上述材料顺序整理(个人简历、学术成果证明、外语成绩证明等材料,如有多份,可将同类材料装订)。
(二)资格确认
中心接收申请材料后,由资格审查工作组结合申请人的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逐条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三)初审
1. 时间:11月25日-29日。
2.中心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初审通过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
1. 时间:12月第一周(具体日期请以中心通知为准)。
五、录取依据与原则
招生录取采取公正公平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人复试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录取顺序;拟录取申请人复试面试不得低于60分。在遵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由博士招生工作组形成拟录取意见。
拟录取考生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六、导师简介
中心目前博士生导师为李俊生,马海涛,王红梅,姚东旻。中心将围绕导师组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为主体构建博士生指导导师组,该导师组将指导相应方向博士生。博士生导师与导师组成员请参考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网站相关介绍。
李俊生,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新市场财政学研究所所长。研究方向:财政理论与政策、税收理论、公司财务管理。电子邮箱: fredli@cufe.edu.cn
马海涛,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政策、财税管理。电子邮箱: mahaitao0511@163.com
王红梅,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研究方向:政府规制、政府绩效管理、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电子邮箱:wanghongmei@cufe.edu.cn
姚东旻,副教授、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助理。研究方向: 财政基础理论、组织经济学、博弈论应用。电子邮箱:yaodongminn@cufe.edu.cn
七、其它事项
申请考核制考生所提交材料均不退还,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均由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负责解释。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网址:http://icfd.cufe.edu.cn/
咨询电话:姚广 010-62288272,咨询邮箱:yaoguang@cufe.edu.cn ,咨询邮件请注明“【申请考核制博士】+申请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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