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方式和规模
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统一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2020年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2)修读过5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3)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除满足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之外,还需符合该计划的报考要求。
三、报名程序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前,考生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1.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重复报名者,以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16日
2.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妥善保存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定向考生在报考前须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确认
考生报考资格须经现场确认审核,审核方式可选择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
1.现场确认审核
现场确认考生须本人于2020年3月24日到学校研究生处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费(标准200元/人),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2. 函报确认审核
函报确认考生须于2020年3月21日之前将报考确认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境外学位认证报告提供复印件)通过EMS邮寄至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报送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函报确认的考生须于考试报到时携带报考材料原件至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复核,并缴纳报名费。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并粘贴1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政审表》
(4)《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
(5)本科或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单位的在校生证明、学生证原件、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由培养单位相关部门盖章)。
(7)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报考条件中所列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所在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生源地所在省教育厅。
所有学生网报后需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报考。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入学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考试时间:2020年4月21日—4月22日
(一)初试
初试科目:外语(不含听力)及一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名称请查询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初试时间及地点以我校研究生处网上通知为准。
(二)复试
复试科目:笔试和面试
复试在各博士培养单位进行,复试时间及地点以我校研究生处网上通知为准。
五、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录取
学校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考试成绩、科研和创新能力等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七、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为1万元/年。
(二)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签有定向协议、档案未转入我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年1.2万元/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在校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因素进行择优评定,用于奖励支持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研究生处)更好地完成学业。
3.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补贴。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参考资料书籍或往年试题。
(二)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章程由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路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0951-2068203
学校网址:http://yjsc.nun.edu.cn
电子邮箱:bmdyzb@163.com
附件: 附件1.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政审表.doc
附件4.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联系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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