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理工大学由原机械工业部所属的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电工学院和哈尔滨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于1995年合并组建而成,1998年划转黑龙江省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2008年,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中被确定为重点建设的十所高水平大学之一。原三校均始建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历经近70年的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哲、文、法、教育、艺术等九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较强办学实力和鲜明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03年,被教育部授予“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08年,获批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高校。2011年,入选首批“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同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获批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5年,成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2018年,入选黑龙江省国内“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共有4个办学区,其中在哈尔滨市有东、西、南3个办学区,在山东省荣成市设有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校区。学校总占地面积209.86万平方米,教学基础设施面积95.6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56万册,电子图书109.8万册,中外文期刊16万册,文献数据库26种。现有研究生导师834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海外高层次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新世纪优秀人才5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0人、讲座教授5人、青年学者5人,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7人,省级高层次人才45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18个,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5个;有博士研究生472人,硕士研究生3476人。
学校设有15个研究生培养学院;有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设置2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设置9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2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10个,国防特色学科5个,黑龙江省一流建设学科5个;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7个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学科格局。
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电气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5个一级学科获评B等级,位居全国排名前30%;马克思主义理论、仪器科学与技术获评B-等级;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获评C+等级;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分别获评C和C-等级。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位居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内涵建设与外延发展相结合的办学方针,不断拓宽国际间交流与合作渠道,现已与欧洲、美洲和亚太地区20余个国家的近60所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学生联合培养、教师学术交流及合作科学研究等实质性合作,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
建校60多年来,学校为全国制造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人才,很多毕业生都已成为大中型企业和相关领域的技术和领导骨干,学校被社会誉为“现代工程师的摇篮”,被企业(行业)誉为电线电缆行业的“黄埔军校”。面向未来,哈尔滨理工大学将以“稳定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强化办学特色,夯实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基础”为基本发展思路,凝心聚力,深化改革,脚踏实地,早日将学校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社会认可、广大师生校友引以为自豪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一、选拔方式
(一)普通招考:是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和考核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包括“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两种形式。
(二)硕博连读:是指在我校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一、二年级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方式。选拔分两种形式:
1.“1+3”形式。硕士研究生在第一学期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经导师和学科审查同意,第二学期考核通过后,第三学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直接转入博士阶段学习。按照教育部规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予授予硕士学位。如经导师确认学生确实不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能力,学生本人必须在博士第五学期的9月1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转回硕士阶段学习,报送教育部审查通过后方可转为硕士学籍,学籍管理和毕业要求按照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学生一次性返还已享受的博士阶段的入学奖学金。
2.“2+3”形式。硕士研究生在第三学期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经导师和学科审查同意,在第四学期经考核通过后,第五学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2+3”形式申请硕博连读,按规定必须提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三)直接攻博:是指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报考定向培养年龄不限)。
(四)须有2名(其中1名为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同等学力人员在报考博士时还必须满足: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经学校认定的B类期刊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或获省级科技奖三等奖(排名第一)、二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额定人员)及以上科技奖励。
(六)申请-考核制考生除满足以上(一)(三)(四)各项条件外,还必须同时满足: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国家外语相应等级考试。
(七)“1+3”形式硕博连读考生除满足以上(一)(三)(四)各项条件外,还必须同时满足:我校一年级非定向在读硕士研究生,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课程无重修,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国家外语相应等级考试。
(八)“2+3”形式硕博连读考生除满足以上(一)(三)(四)各项条件外,还必须同时满足:我校二年级非定向在读硕士研究生,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课程无重修;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国家外语相应等级考试;按规定必须提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校对提前答辩有“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环节、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研究生课程有80%以上成绩优良(其中学位课单科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等要求,具体要求见《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前答辩的有关规定》(政研字[2008]5号)。
三、网上报名
(一)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
2.公开招考考生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3月10日
3.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2月28日
四、现场确认
所有网上报名成功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一)公开招考考生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3月20、21日8:00-17:00
2.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 哈理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教学主楼E1318室)
3.提交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后打印);
(2)两份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份必须是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意见的推荐书);
(3)思想政治情况表;
(4)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n),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均需要进行认证;无毕业证书者需要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cn/);
(8)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资格审查合格,2020年4月3日-4月10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二)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资格审查要求见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公开招考初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12日
(三)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复试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统一安排。
六、录取的考生在2020年9月份入学
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费标准和奖助办法
学费:每生1万/年,学制3年;
助学金:每生1.3万/年,共3年;
学校奖学金:1万/年,国家奖学金:3万/年,共3年;
学校设立优秀生源入学奖,具体办法见附件5《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
八、其他说明
(一)单位代码:10214
(二)相关招生细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graduate.hrbust.edu.cn/)
(三)考生咨询
关于推迟2020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公布时间的通知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