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和考试安排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当前疫情防控的需求,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考生网报成功后,请核对确认报名信息,每位考生仅能确认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如确认报名信息中有误的,请及时联系研招办0734-8282310。请于2020年5月29日前,将下列相应材料快递至: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0734-8282310,邮编421001,邹老师(收)(限EMS或顺丰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一)普通招考考生
请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应届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可不填,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南华大学。
2.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位网打印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不能为报考导师,且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1)。
(二)硕博连读考生
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材料按照《关于开展南华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http://yjs.usc.edu.cn/info/1007/6843.htm要求准备。
考生报名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支付报名费
通过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费用。
1.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定价标准,缴费标准为350元/生。
2.报名费通过转账到南华大学:
户名:南华大学
账号:43001510064050005899
开户行:建行衡阳石鼓支行
转账汇款时在备注中注明:博士报名费+姓名,如:博士报名费张**。考生将缴费成功后的截屏图片打印后,连同资格审查材料一同邮寄至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0734-8282310,邮编421001,邹老师(收)(限EMS或顺丰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3.缴费截止日期为5月29日。未缴报名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我校不予退费。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视疫情情况见后续研究生院招生办网站通知安排。请各位考生填写《南华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情况表》(附件2)在5月29日前发送至335047773@qq.com。
南华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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