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口腔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1、2021年我院拟招生博士研究生总计划招收指标:35人,其中学术学位21人(含硕博连读11人),专业学位14人。
2、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申请考核的考生须具备报考博士研究生基本条件,详见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以下简称“招生简章”)。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边专 付宏宇
成员:侯祚勇 陈智 赵心臣 程勇 尚政军 廖幼文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录取工作。
2.考核专家组成及职责
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由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考核专家组职责:全面具体的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3. 成立监督巡视机制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成立监督巡视机制。在考试过程中,招生领导小组和纪委巡视、监管并指导,严防综合考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疫情防控方面:
在博士招录实施过程中,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院统一部署下,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科学合理组织博士招录考试,认真执行我院博士“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和招录标准,确保考生质量。
三、考核程序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一)网上报名
时间:11月21日—12月14日;
具体流程:见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简章”。所有考生(含2021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和缴费。
(二)资格审查
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2020年12月14日前(以收件日的邮戳为准)将专项计划登记表邮递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A313办公室(当代楼)。学院在2020年12月27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及英语免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外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见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简章”)。
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要求如下(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各类专项计划不能申请外语免试):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收录,按以下条件申请免试:
(1)发表在SCI一区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者共同第一作者中第一、二、三位作者可用于申请免试;二区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共同第一作者中第一、二位作者可用于申请免试;(以中科院大类分区2019年12月的基础版为准)
(2)在SCI学术期刊上以单独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可用于申请免试;共同通讯作者无论排第几,均不可用于申请免试。
(3)SCI文章类型必须为论著,Meta分析、Review、病例报告等不可用于申请免试。
(4)SCI文章需开具专门机构(如武汉大学图书馆等)检索报告原件。若文章仅为接收状态,不可用于申请免试;若文章已在线发表,有DOI号,但未入库,提供SCI源刊检索报告,可用于申请免试。
2. 雅思(IELTS)成绩7.5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20年12月14日)向报我院邮寄(邮寄务必使用邮政快递,其他快递概不接收)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报考院系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四)提交材料
1.自送提交时间:网报成功后至2020年12月31日,每周四14:00-17:00;
2.提交及邮件寄送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37号,武汉大学口腔医院科研办公室,电话:027-87686105,收件人:陈思伟;(邮寄务必使用邮政快递,其他快递恕不接收)
3.申请材料均用A4纸复印,封面要求含标题“2021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材料”、报考专业及导师、姓名、联系电话;内容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包括:
①《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1份,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② 入学申请书,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与报考专业相关);
③《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④最后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生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⑤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我们将对外公布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⑥ 本科与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⑦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⑧其他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SCI文章请务必提供检索报告原件) (以中科院大类分区为主),除第5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⑨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成功后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2021年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基本情况信息表”,并及时加入QQ群(2021武大口腔博士招生):732472248
(请实名加入,备注姓名+毕业院校)
(五)确定候选人
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达到外语合格线的考生(含外语免试考生)的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并打分,根据总评成绩做出评价结论,做出评价结论。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现场确认
详见《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七)综合考核
学院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设置体现口腔医学特色的考核测试方法,对考生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采用面试形式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共计100分,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考核按报考类别分为:
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培养潜质+学术道德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外语水平+临床技能+培养潜质+学术道德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外语水平测试:英文自我介绍。
2、学术素养考核:采用PowerPoint报告,内容包括本人学习经历、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进展、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和预期成果。(PowerPoint报告须用英文汇报)
3、临床技能:实操考试改为“临床病例或科研成果汇报”,采用PowerPoint报告,内容包括本人学习经历、临床或科研经历、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进展、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和预期成果。(PowerPoint报告须用英文汇报)
4、培养潜质测试。结合候选人学术或临床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5、学术道德测试。考生从相关案例中选择一个案例,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回答考官提问。通过问答形式,重点对候选人学术道德、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八)成绩核算
1、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成绩核算:
外语水平测试满分25分,学术素养考核满分40分,培养潜质满分25,学术道德满分10分;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培养潜质+学术道德;
2、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成绩核算:
外语水平测试满分25分,临床技能考核满分40分,培养潜质满分25,学术道德满分10分;
考试总评成绩=外语水平+临床技能+培养潜质+学术道德;
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九)综合考核收费180元,学院按学校规定收取。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二)录取要求
依据总评成绩,按专业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或综合考核科目任意一门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其他事项
口腔医学院各专业招录人数及导师招生情况一览表
类别 | 专业 | 专业总招生人数 | 研究方向 | 导师名单 | 备注 |
学术学位 | 口腔基础医学 | 3 | 口腔生物学 | 边专 | |
张好建 | 已招收硕博连读生,不再对外招生 | ||||
何青 | 已招收硕博连读生,不再对外招生 | ||||
口腔临床医学 | 8 | 口腔正畸学 | 贺红 | 已招收硕博连读生,不再对外招生 | |
口腔修复学 | 黄翠 | 已招收硕博连读生,不再对外招生 | |||
王家伟 | |||||
口腔种植学 | 张玉峰 | ||||
口腔黏膜病学 | 周刚 | ||||
口腔预防医学 | 杜民权 | 已招收硕博连读生,不再对外招生 | |||
口腔牙周病学 | 曹正国 | 已招收硕博连读生,不再对外招生 | |||
牙体牙髓病学 | 5 | 牙体牙髓病学 | 边专 | 已招收硕博连读生,不再对外招生 | |
陈智 | 已招收硕博连读生,不再对外招生 | ||||
范兵 | 已招收硕博连读生,不再对外招生 | ||||
张露 | 已招收硕博连读生,不再对外招生 | ||||
李宇红 | |||||
口腔颌面外科 | 5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尚政军 | ||
孙志军 | 已招收硕博连读生,不再对外招生 | ||||
陈刚 | |||||
专业学位 | 口腔医学 | 14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尚政军 | |
孙志军 | |||||
口腔修复学 | 黄翠 | ||||
王家伟 | |||||
口腔种植学 | 张玉峰 | ||||
口腔黏膜病学 | 周刚 | ||||
口腔正畸学 | 贺红 | ||||
口腔预防医学 | 杜民权 | ||||
牙体牙髓病学 | 边专 | ||||
陈智 | |||||
范兵 | |||||
郭继华 | |||||
牙周病学 | 曹正国 | ||||
口腔组织病理学 | 张佳莉 |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及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科研处:027-87686105(请在工作日期间拨打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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