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为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网上报名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时间与方式
考生须在2021年 3 月 24日00:00—4月17 日00:00间登录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47.105.184.134:1012/Login?ReturnUrl=%2f)进行注册和网上报名,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及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实名制注册,证件号码注册后无法修改。
(3)学历和学位证书上如有多个编号,须填写位数较长的编号;境外学历须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
(4)须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蓝底或白底JPG格式竖版证件照(照片将作为毕业信息比对的凭证,请勿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照片大小在20-100KB。
(5)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6)生成报名号后, 进入考生上传材料页面,按要求上传材料,以完成网上报名。
二、网上确认
凡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务于2021年4月18日8:00-4月22日00:00时段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确认,否则不予安排考试。
三、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费金额及缴费方式考试前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及形式:考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8-12日间,考试形式拟定为现场考试。具体时间与形式若有调整,将第一时间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海师研招微信公众平台公告,请考生留意关注相关信息。
3.准考证打印:我校将在考试前一周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信息等情况,授权考生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4.报名费一经缴纳,一律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核
1.时间:考试前一天
2.地点:海南师范大学各招生学院,具体地点与考试安排一同发布。
3.流程:所有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及报名系统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所有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
(1)《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已获学士、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研究生学生证(须有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报考我校博士时无工作单位者,思想品德考察表由考生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供) “表格详见附件1” 。
(5)《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专家推荐信》(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表格详见附件2” 。
(6)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本人近五年科研业绩材料
(9) 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书复印件(须管理部门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印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已完成的论文文稿。
(10)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呈交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注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继续定向或委托培养。
(11)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交的材料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函件,并承诺在正式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表格详见附件3” ;我校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者,需按规定到人事处履行我校相关政策程序,提供准考材料。
(12)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不退还。材料(2)(3)到校资格审查时需交验原件。
海南师范大学
2021年3月23日
2021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阶段第三号公告
南开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招生人数公示,法硕扩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纪念建党100周年” 特刊征稿启事
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预告,含法律(非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法学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接收调剂申请的通知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1年2月结项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