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制)报名须知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无学术不端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至(四)项的要求。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且硕士或学士学位属于理学、工学门类。
(六)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至(四)项的要求。
2.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应届硕士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全日制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须为2018年1月1日后取得全日制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硕士研究生。
3.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录取后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能确保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
4.考生毕业(在学)专业要求:
重型机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考生本科、硕士毕业专业均属于理学或工学门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生本科、硕士毕业专业均属于理学或工学门类,且本科或硕士毕业专业属于材料类。
5.英语基础良好,具有熟练阅读、理解专业学术英文文献的能力和较好的英文写作、听说能力。
6.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在报考学科相关领域取得下列条件之一:
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申请人第二)在本专业相关期刊(不含增刊、专刊、特刊)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或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如果尚未正式发表,须提供论文的录用通知书和版面费支付凭证)。
⑵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⑶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二等奖(前六名)。
⑷获得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⑸主持过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计划)等科研项目,或作为项目组成员(前六名)参与过本学科(专业)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工作(需提供文件或任务书)。
网上报名时间:3月31日-4月15日
现场确认时间:4月15日9: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院257室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4月21-25日
初试时间:4月24-25日
初试成绩查询及复试安排等信息请于4月27日登陆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博士网报”,登录(注册)学信网账号并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下载报名表格。
(二)报名时,认真阅读教育部公告→阅读考试承诺书→选择报考单位→填写报考信息→填写个人信息1→填写个人信息2→填写学籍学历信息→核对填报信息→生成报名号。报考人员还需下载并打印报名后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该简表仅供核对信息使用,无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三)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要求为:⑴格式JPG,大小20K-100K;⑵照片背景为单色(白色、蓝色、红色均可),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⑶上传的照片文件名称不能包含空格等特殊字符。
(四)信息核对: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因错填、漏填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4月15日9:00-17:00到研究生院(行政楼257室)提交下列材料:
(一)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1)。
(二)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附件2)。
(三)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附件3)。
(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附件4)。
(五)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论文评议书及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单位人事、档案部门或考生毕业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本科及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并须在入学时提交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七)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工作或成果奖励证明、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八)缴纳报名费200元。
(一)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二)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情况不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作弊考生,学校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考生认真斟酌本次考试,一旦缴费,中途由于考生方面因素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加考试,所缴报名费不能退还。
(四)应届硕士生报考本次博士生,如在入学时未能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校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请保持关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以上提到的文件可以到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本条通知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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