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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汇总
现将2021年学术型普通招考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另行公布)拟录取名单进行分学院公示(见下表),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反映;未得到有效回复的或者有其他情况的可向再次学校实名客观反映(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推荐方式),电话022-27401195/27409520),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特别注意:
1.公示期间以及公示结束后学校还将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学校复核后还将上报教育部录取系统,由系统进行校验,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系统校验的不予录取。
2.学术型博士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定向考生应能够保证全日制学习,并在《天津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加盖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公章和负责人签字。
3.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4.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受客观条件限制,为防止弄虚作假,待拟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线下审查(包括报考资格、个人信息、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未拟录取考生不予公示,考核情况可咨询报考学院。
(本表陆续更新,可第一时间查阅报考学院网站)
http://yzb.tju.edu.cn/xwzx/tkbs_xw/202104/t20210406_3201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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