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择优选拔。普通招考是指学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的招生方式。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24人,其中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10人,工商管理一级学科14人。各学科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制、学习年限、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全日制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9000 元/学年
奖助:我校按照国家及贵州财经大学奖助学金相关管理规定为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多元奖助政策体系。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三)持国(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四)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七)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八)在职考生须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明确同意报考并全日制脱产学习。
六、网上报名
时间:2021 年4月20日12:00——2021年4月30日12:00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七、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1日
审查范围: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思想政治考核表等。审查材料详见附件,请考生按照材料清单依次逐项扫描压缩后发至所报考学院邮箱(经济学院邮箱jjxyxkb@126.com,咨询电话0851-88510571;工商管理学院邮箱gzcjdxgs407@163.com,咨询电话0851-88510371),考试前未能按规定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在线提交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试。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在考试、录取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资料,随时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对于提前毕业的考生要认真审核其所在学校出具的修完学分、能够提前毕业的证明。
八、初试
时间:2021年5月21日、5月22日
科目:英语、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形式:到校现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科目满分100分。
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笔试)时间、地点
九、复试
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贵州财经大学花溪校区
内容: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前期科研成果、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研究计划
形式:到校现场面试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英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成绩的30%)、综合素质能力(占复试成绩的40%)、前期科研成果(占复试成绩的20%)、研究计划(占复试成绩的10%)四项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复试比例:根据初试成绩按报考专业由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按1:3 确定参加复试名单人选(复试比例范围内最后一位若有同分考生,同分考生都进入复试)。若有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则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调剂
我校不接受报考其他高校的考生调剂;
若出现某一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学校统筹调剂。
十一、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体检由学生提交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
十二、录取
(一)学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达到贵州财经大学的规定要求,根据学校公布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录取范围内最后一位如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与初试成绩都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科目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首先按科目一成绩排序;如科目一成绩相同,按科目二成绩排序;如科目一、科目二成绩都相同,按科目三成绩排序)。
(二)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30%;
(三)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
(3)复试成绩分数低于60分。
(四)录取类别:
(1)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贵州财经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
(2)定向就业:为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贵州财经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合同,其人事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等无需迁入贵州财经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五)录取结果将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被贵州财经大学正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将按相关规定,学校给予其报销考试差旅费1 次。
(七)入学报到时无法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将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十三、违规违纪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学校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将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考前应认真阅读贵州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
(二)考试费用: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费100元/人。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费用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费。未缴费或逾期缴费者,不予复试;
(三)考生若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务必在得知录取信息后第一时间告知我校,否则在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招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单位代码:10671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德楼111室)(报名期间联系方式见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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