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接收调剂的通知-第三批次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0]8号)、《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我校生源余缺情况,接收考生调剂复试。
一、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要求
120200工商管理、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个专业接收调剂。专业目录、缺额及接收条件详见附件。
二、复试比例
各专业复试比例根据申请调剂考生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200%。
三、调剂程序
(一)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
(二)调剂申请时间
4月20日9:00—4月20日21:00
(三)确定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四)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四、复试方式及复试准备
(一)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模式,复试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复试系统)。
(二)调剂考生须访问学校网站研究招生信息栏,查看《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以下简称《复试须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三)调剂考生应于4月21日访问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根据《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阶段第三号公告》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通知书上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调剂复试。
(四)调剂考生应于4月22日-4月24日期间,按《复试须知》规定在复试系统中上传证件、复试材料。未按时上传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准予参加复试。
(五)调剂考生应于4月26日登录复试系统报到、4月27日上午参加攻硕计划书考核,4月27日下午参加专业面试。
五、复试考核内容
学科(专业) | 复试考核内容 | 分值 |
工商管理 | 攻硕计划书考核 | 150分 |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国语听说测试 | 150分 |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攻硕计划书考核 | 150分 |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 | 150分 |
注:复试主要内容及方式,请考生详细阅读《复试录取办法》。
六、复试总成绩
学术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是指攻硕计划书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300分,其中攻硕计划书考核150分,面试150分。
七、考试总成绩
学术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分值
八、录取规则
(一)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参加复试学科(专业、方向、学习形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分组复试的学科(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分组录取,拟录取名单按组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三)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攻硕计划书考核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示
我校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及其他调剂复试录取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集中统一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十、监督投诉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投诉电话:023-67258879(纪检监察室);18323466292。
投诉电子信箱:xzhpb@swupl.edu.cn
十一、考生咨询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7258892;023—67258893;023—67258895(传真)
十二、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2021年4月19日
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
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
学院 | 专业 | 缺额 | 进入复 试名额 | 接收调剂条件 |
商学院 | 120200 工商管理 | 6 | 12-18 |
|
外语学院 |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1 | 2-3 |
2. 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A类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以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进入复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按照科目三及科目四成绩之和排序。 |
一、我校不接收各类专项计划(单独考试、退役士兵计划等)考生调剂。
二、除上述接收调剂条件外,申请调剂考生还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三、接收调剂条件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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