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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新疆工伤保险待遇提高啦!标准是这样定的
哪些人可以享受新待遇?新待遇有啥标准?
10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年,将对2018年自治区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标准分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三类。
伤残一级每月增加229元,伤残二级每月增加193元,伤残三级每月增加181元,伤残四级每月增加175元,伤残五级每月增加139元,伤残六级每月增加129元。
调整后,月人均将增加84元
人均抚恤金可达到1410元
相关食宿行费用的调整
住宿费凭据报销
按省会(含计划单列市)所在地120元
地、州、市所在地100元
县城所在地80元的标准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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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 马蓓
责任编辑 / 杨 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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