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速看!新疆这些医院发布重要公告!


1、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就诊须知

来院注意事项和管理要求:


一、门诊就诊须知


1.患者可通过电话0991-2630571、0991-2635320、116114、118114,或通过我院微信掌上医院提前预约挂号,错峰就诊。


2.就诊人员在预检分诊处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测温及预检分诊工作。发热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就诊,由专人陪同前往。


3.排队保持一米距离,进入医院佩戴口罩,就诊等候时隔位就坐。


4.门诊实名就诊,诊区就医执行“一人一诊一室”。 


5.门诊肺功能、碳14呼气试验、内镜检查、口腔科有创操作等,必须对患者进行血清抗体检查及核酸检测,待检查结果回报均为阴性后,才可继续进行下一步操作。


6.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必须完成核酸检测,6小时内出结果,结果阴性方可入院/离院。


 二、住院须知


1.所有就诊患者如需住院,请在门诊完成血清IgG/IgM测定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办理住院,目前认可本院3天内核酸检测结果。


2.住院期间患者陪护人员固定一人,且陪护完成血清IgG/IgM测定及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陪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故意传播传染病,造成他人感染的,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请患者和陪护加强个人防护,不得互相串门。
4.陪护人员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表现,立即告知病区医护人员,由医护人员陪同去发热门诊就诊,隐瞒者后果自负。
5.谢绝患者亲属、来访者探视,减少人员流动。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

    2020年10月13日


2、昌吉市人民医院就诊告知书

 

请您及家人在就诊过程中按照以下提示就诊:


1.为节约就医时间,请使用微信预约挂号、缴费,或在门诊大厅使用自助机缴费。


2.为避免人员聚集,请提前准备好手机微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身份证”,在医院预检分诊处等候区出示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测温及预检分诊工作。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验非绿色的患者自9月26日起有青岛旅居史的患者必须提供近七日新冠肺炎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单,方可进入医院。


4.就诊期间,请您和陪护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候诊区就坐等候时,请隔位就坐,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5.门诊患者谢绝进入病区就诊,出院患者的复查、随诊等统一在门诊进行。


6.住院患者、陪护及门诊凡需做化疗、手术、侵入性操作、内镜检查前,提供七日之内的核酸检测单。


7.如需住院或陪护,需持有七天以内核酸检测单其他医院和疾控中心的新冠肺炎抗体检测或核酸检测结果可以互认,检测结果七日内有效。


8.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谢绝探视。


9.固定1名陪护人员留院,且陪护人员需在门诊进行新冠肺炎抗体、核酸检测。


10.住院期间,您和陪护人员需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抗体、核酸检测、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登记等工作。


11.住院期间,您和陪护人员除外出治疗、检查、取餐等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病区以外地方逗留。


12.出院时请您及陪护主动将腕带交由病区主管护士。


3、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就诊须知

来门诊就诊须知:


1、医院门诊实行全预约,分时段就诊。对预约挂号确有困难的老年患者等,医院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协助其进行正常诊疗,预约电话0993-2852165、0993-2700120、0993-2700121。


2、来院人员需在医院入口处向医院工作人员出示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和包括流行病学史在内的预检分诊。


3、患者及陪同人员需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专项流行病学史询问。


4、医院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根据叫号有序进入诊室。


5、医院在挂号、缴费、使用自助机、取药等容易人员聚集处设置一米线,注意保持间距。


6、来院人员需正确佩戴没有呼气阀的口罩。

石大一附院门诊部

2020年10月12日


4、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告知书


为使您来院时能够尽快顺利就诊特告知如下:


一、进入院区须知


1.进入院区的人员需持行程码、社区通行证,请配合医护人员完成测体温及预检分诊工作。

2.发热患者请由预检分诊发热通道进入

3.进入医院请正确佩戴口罩,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为降低感染风险,就诊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就诊结束后请尽快离院。


二、门急诊就诊须知


1.为缩短您的就诊时间,建议电话预约挂号(0992-7251272),请按照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候诊。

2.就诊患者请配合门诊医师如实记录流行病学史

3.各专科专家门诊和普通门诊全面开诊。

4.急诊24小时开放,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5.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确保发热患者得到准确及时的预检分诊。

6.门诊患者凡是做治疗/手术/操作/检查(侵入性)前,需要做血清抗体及核酸检测。


三、住院患者须知


1.住院期间患者不得离开医院,确需陪护的患者,固定一名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出入病区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住院患者及确需陪护人员在入院前,均需完善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

3.住院期间请患者和陪护自觉正确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4.如陪护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请主动向所在科室的医护人员报告,并到发热门诊就诊。

5.住院患者原则上谢绝探视,鼓励大家视频探视或电话交流。

6.我院对师市卫健委认可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检测结果互认。检测报告有效期为7天,超有效期住院前需重新做检测。


 兵团第七师医院

2020年9月1日


-End-

来 源 /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新疆昌吉市人民医院、兵团第七师医院、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责任编辑 / 胡晓蓉

推荐阅读


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 陈全国主持


围观!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亮相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