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浦东新区一批行政审批的决定》(沪府发〔2015〕56号)相关规定,我委受市商务委委托,受理了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的申请。
经我委审查资质认定申请材料、《现场验收评审意见表》,申请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委反映。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4日
联系方式:区商务委 吴蔚雯 2828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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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市场秩序管理处
编辑:张瀚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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