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00所法学院“黄金”就业率统计,这6所非T14竟超耶鲁

2017-06-21 学律留学顾问中心 学律留学顾问中心


法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不只是各位申请者、申请者父母、更是美国法律界最关心的主题之一。而就业情况统计,ABA是一个最直接和权威的统计之一,可以给各位一个很直观和可靠的参考。



学律团队整理ABA最新公布的200多所法学院数据,对于最新一届法学院毕业生进行了统计。也让我们看看,最新一年的就业形势下,哪些法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更良好呢?


整体就业率上升



毕业生数量下降

Class of 2016的毕业生人数为37,124位,相较于Class of 2015的毕业生人数39,984位来说,减少了2,860位(7.15%)。


这或许和前几年入学生持续下降有关,详情点击:J.D.和LL.M.录取趋势分析


全职长期需要Bar职位就业率上升

获得全职长期(Full-Time Long-Term, FTLT)需要通过Bar职位的2016毕业生占比61.8%(22,930位),相比2015毕业生占比59.2%上升了2.6%。


全职长期J.D.优势职位就业率减少

获得全职长期J.D.优势职位的2016毕业生比例(10.8%)则相比2015年毕业生(10.9%)下降了0.1%。


就业领域仍偏爱律所

进入律所(2 - 500人+)依然是2016毕业生的主要选择,共有16,403的毕业生选择进入律所工作,占总数的44.1%。相比2015毕业生的40.7%上升了3.4%。


其次是工商业(Business & Industry)和政府部门的工作,分别占比13.5%与12%。


“黄金”就业率统计


根据美国业界标准,只有符合下面的三个条件,才可以统计为“黄金”律师工作(Gold Standard For Lawyer Jobs):

  • 全职长期(Full-Time Long-Term, FTLT)

  • 非学校资助类工作

  • 工作要求通过Bar Exam(Require Bar Passage)


标蓝加粗的法学院为传统T14法学院。


从下图可见传统T14法学院表现神勇。芝加哥法学院的2016年毕业生的“黄金”就业率最高,为93.49%


杜克法学院名列第二,相比芝加哥就业率低了1.08%,就业率为92.41%


哥大和密西根分别为第三和第四,这两所法学院的就业率相差并不大,分别为91.52%91.13%


此外,非T14的Vanderbilt、Seton Hall、BC、Washington University均达到了80%以上的优秀就业率。



就业率上升,但就业数减少?


Pepperdin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教授Derek T. Muller统计了近5年来法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统计中,好消息是全职长期需要Bar(FTLT BPR)职位就业率在上升,但是就业数量却在减少。对此他提出了几种可能性。


有一种可能性是因为近年来毕业生的Bar Exam成绩的逐渐下降(详情点击:法学院更低的LSAT、更低的Bar通过率?),使得通过Bar的人数在下降。但我们同样可以注意到,不需要通过Bar的FTLT J.D.优势的职位数量也同样在下降。


这有可能是因为律所/公司/招聘方依然更偏好班级排名前X%的学生,或者来自排名前Y名法学院的学生。他们不情愿降低自己的招人标准,即便在毕业生人数下降的情况下,他们还是预期招收与以往一样标准的人才。因此在总毕业生人数下降的前提下,就业数量也相应有了下降。



另一方面,学校资助的职位从去年起有了大量减少。首先是因为Affordable Care Act下,每周工作超过30小时的该类职位,学校都应该负担每年至少$40,000的保险。同时U.S. News也将该类职位的评分权重调低。所以近期很难看到该类职位数量的回升。


结论



对于Class of 2016的就业整体总结是,毕业生数量相较上一年就很大程度的减少,但好消息是各职位的就业率获得了上升,尤其是根据Muller的统计,FTLT BPR的就业率从Class of 2012的55.7%,上升了6.7%,达到了Class of 2016的62.4%。


同时除了T14法学院在就业上的非凡表现外,其他非T14的Vanderbilt、Seton Hall、BC、Washington University也有非常优秀就业率。因此各位在选校的时候,虽然法学院排名是不得不参考的因素,但同时也可以结合就业率作为选校重要参考。


更多资讯点击直达

哥大申请心得 | 应届录取宾大 | 西北J.D.心得

LSAT新政分析 | 中介借买Offer | 多差要去T30

双非陆本UVa 学 律 是 谁  | 四个月备LSAT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