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设置
其他
定了!这类教师职称评定有新变化!
通知明确了这些内容
《实施方案》提出,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和高等学校举办的中职部(含附设中职班),均设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类别。
省、市、县职业教育教研机构设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类别。原来实行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和职业高中教师职称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
同时统一职称等级和名称,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
《实施方案》提出要坚持把师德放在评价的首位。区别不同情况,可将教研报告、教案、发明专利、参与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成果、参与学校专业建设、参与实训基地建设、指导学生实习成果、指导学生或本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或教学竞赛成绩、参与行业标准研发成果等作为评价条件。
对于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和扶贫支教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既承担文化课、专业课教学任务,又承担实习教学任务的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时,予以适当倾斜。
此外,各地可将初级、中级职称交由符合条件、管理规范的中等职业学校自主组织评审。对学校开展的自主评审,政府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不断推进教师职称评定改革是对老师的激励
就把这个好消息转发给你敬爱的老师吧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网编:余丹萍
请点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