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这种房子的恭喜了!住建部门派福利:旧楼有望加装电梯
过去
老旧小区想要增设电梯
但因为困难重重一直步履维艰
这一难题,有望很快得到破题
昨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下简称“市住建局”)
发布《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
(公开征询意见稿)》
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增设电梯的条件、资金筹集、申请程序、质量安全监管与维护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细化。3月18日,市住建局拟就《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公开征询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
那么
你居住的地方符合条件吗?
一起来了解一下
《征求意见稿》显示,该办法出台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4层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可增设电梯。
但是,别墅、村民宅基地房屋及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棚改计划的住宅,不适用该办法。
新华社图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且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的其他业主对增设电梯工程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此外,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经过业主协商,并以书面协议形式对六方面事项达成解决方案。其中,包括与受到增设电梯直接影响的业主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等。如果业主经过协商无法达成共识的,可以请求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第三方组织协调协商工作,促使相关业主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
在资金筹集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可以按照4种方式筹集。例如,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属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此外,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以及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此外,增设电梯所筹集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布,接受监督。
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申请的业主人数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名业主作为代表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事项。
业主也可以书面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建筑设计单位、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代为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事项。
如果市民对《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公开征询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可于3月18日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市住建局。
信函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段79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科
邮政编码:523112
联系电话:0769-22671091
传真:0769-22263097
电子邮箱:jsjzak@163.com
关于旧楼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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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 | 全媒体记者 潘少婷,莞香花开
本期编辑 | 邹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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