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东莞这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
是我们悠久历史的传统民俗
很多人认为这是一种“年味”
那么,问题来了!
今年东莞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可以和小伙伴一起“囤”烟花制造浪漫吗?
答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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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东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八条: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沙田镇立沙岛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规定》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今年春节同样参照该规定
(敲黑板,划重点!)
也就是说
市民在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沙田镇立沙岛辖区范围内
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有小伙伴灵机一动
“那我买点囤着,过年回老家放!”
“听说烟花爆竹利润高,
悄悄进点货去卖,可以大赚一笔!”
也有网购达人觉得
“现在快递方便,烟花爆竹直接邮寄就行了”
不可以哦!!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化学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物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起来看
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
近期,南城街道安委办组织应急、公安、网格、房管所、交通、城管等部门,在辖区内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行动中,检查组在一栋民房的一楼、三楼出租屋房间内,发现非法存放大量整箱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查获“趣乐豆、城市烟花、欢乐联盟”等各类烟花爆竹制品共计334箱。
据非法储存烟花的林某某供述,其通过亲戚联系外省烟花生产厂家购入该批烟花,于1月13日凌晨储存在该出租屋内。执法人员依法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由公安机关组织销毁、处置。林某某因涉嫌非法存储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到案,后续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烟花虽然绚烂
一旦发生意外
将造成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强化监管 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南城街道持续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1月16日,南城街道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强调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务必高度重视烟花爆竹事故防范,要密切协作,持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主动“上前一步”,履职尽责、齐抓共管,聚焦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等环节,严打严查严处,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连日来,南城街道认真组织各部门、各社区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联合执法夜查行动,高频率巡查是否存在商铺或流动摊贩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是否有市民在烟花爆竹禁燃放区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个别流动摊贩售卖烟花,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仔细检查沿街商铺是否存放和销售烟花爆竹,要求各商家严格遵守《东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鼓励周边群众如发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现象,可积极拨打110、12345等电话进行举报。
烟花虽美 安全更贵
想体验燃放烟花的乐趣
大家可以前往市内指定区域
按规定安全燃放
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请收好下面这份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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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东应急管理、南城应急管理分局
编辑 | 任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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