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拖欠物业费起纠纷 法官线上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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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物业”关涉“大民生”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通常矛盾不大、涉案金额较小
但却成为困扰很多业主
与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问题
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等问题,近日,我院立案庭法官通过人民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网上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郭某是丰泽辖区某小区业主,2011年入住该小区后未按时缴交物业费。2017年起,郭某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如小区照明设施损坏维修不及时、安保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未按约定缴纳物业服务、公摊水电费,物业公司催讨未果,遂将其起诉到我院,要求郭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用5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有涉及群体范围广、群众影响大等特点,积极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分析了解该案矛盾症结所在。同时,承办法官带着郭某反映的问题到该小区实地勘察,调查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
调解前,郭某向承办法官申请能否可以不到法院应诉。承办法官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认为该案事实基本清楚,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通过人民调解平台以视频调解方式进行线上调解。
调解中,在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承办法官耐心引导当事人看清得失,通过摆事实证据、讲法理道理,逐渐化解分歧。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业主一次性支付拖欠的物业费,该案纠纷得以化解。
这是我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院立案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多方位延伸诉讼服务,力求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超市”,通过开展诉前调解、视频调解等优质司法服务,有效节省诉讼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尽最大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供稿|立案庭 伍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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