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大”民生!丰泽法院多方联动源头化解物业纠纷
小区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是社会文明的基石,更是市域治理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近日,丰泽法院立案庭联合区物业协会和特邀人民调解员,通过上门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积怨近十年的物业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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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原告泉州市某物业公司诉称,被告潘某自2013年9月至2020年5月一直未缴纳物业费,合计欠物业费和公摊水电费2万多元。多年来,原告多次通过多种途径向被告催收物业费,被告至今未履行缴费义务。
为全面了解案情,准确认定事实,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该案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并邀请区物业协会和特邀人民调解员上门组织调解。得知该业主拖延缴纳物业费是因为对物业公司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不满意。本着促进“矛盾纠纷根源性化解”的原则,承办法官耐心向业主阐述物业费收缴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缴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的义务以及不按时缴费的法律后果;同时,对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存在的相关问题积极与原告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通过调解团队的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潘某在三天内缴清了所欠物业费,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业主与物业公司约定,由物业公司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服务合同。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乃鱼水之交,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物业公司应尽心为业主提供服务,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及时准确地公开物业服务范围及收费情况,同时加强与业主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业主意见,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努力为业主营造一个整洁、安全的小区环境。
物业管理兼具公共管理和经营性双重责任,业主应分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主体,业主认为物业管理不到位或者引发财物损失时,应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不宜简单的以拒交物业费等方式来处理。
近年来,物业管理和服务引发的各类纠纷案件呈现上升趋势,物业纠纷虽然争议标的小,但具有主体多、涉及面广、积怨深、易激化等特点。丰泽法院立案庭坚持“非诉在前、诉讼在后,有纷必调、有诉必理”的工作原则,通过“部门联动、多元解纷、主动下沉”的方式,高效化解物业矛盾纠纷,今年来共调处各类物业纠纷300余件。
一是部门联动,凝聚诉源治理合力
积极与物业协会、司法所、社区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开展协调联络,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大力支持,以司法力量助力推进物业行政管理效能,高效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打造丰泽特色和谐人居环境;
二是多元解纷,助推矛盾高效化解
依托物业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推动形成了特邀调解员、行业调解员、人民调解员三支调解队伍,形成以法院为主导,建立各层面、多方面的“1+N”调解模式 ,优势互补、联合互动,形成广泛吸纳调解力量参与物业纠纷的诉前调解的大格局;
三是聚焦需求,主动下沉延伸职能
通过上门调解、上门勘查、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主动作为,延伸审判职能高效化解矛盾,引导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建立理解和沟通的平台,针对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做到既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又保障物业公司良性发展;
四是组建团队,探索快审速裁机制
立案庭积极探索物业纠纷快审速裁机制,通过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办,将标的小的物业纠纷纳入小额诉讼范围,做到立、审、执一体化快速解纷;
五是强化宣传,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通过开展普法宣传、组织调解沙龙等多种模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全力推动物业行业诉源治理工作。建立物业管理微信群,举办线上普法课堂,及时向物业公司发布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法律法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服务意识。
结语
今后,丰泽法院立案庭将积极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全力推进物业行业诉源治理工作,为辖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供稿: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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