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首创!丰泽法院与所有定点服务企业签订廉政合同
全市法院首创!
丰泽法院与所有定点服务企业签订廉政合同
为防范采购领域廉政风险,推动清廉法院建设,丰泽法院立足预防、强化防范,推行项目主体合同与廉政合同并行制度,与采购及维护管理定点企业签订廉政合同,共同构建清正廉洁的合作关系,协力打造法院采购领域“廉洁地”。
8月12日上午,丰泽法院举行廉政合同签约仪式,仪式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建聪主持,24家采购及维护管理定点企业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
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华虹向参会的合作企业代表介绍廉政合同制度,并提出三点廉政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清廉共建;
2
严格合同执行,做好规范服务;
3
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廉政监管。
我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剑涛专委代表丰泽法院与合作企业代表签订廉政合同。
下面,来看看此次廉政合同签订的特点:
“双优”项目,廉政合同首签订
我院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综合办共同谋划、创新思路,找准事前预防角度,在全市法院首创定点项目主合同与廉政合同并行制度。除与采购定点企业签订项目主合同外,还特别额外签订了廉政合同,以合同约束力提升廉政监管力度,将定点采购项目打造成“服务优质、作风优良”的“双优”项目,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共筑廉洁“防火墙”。
“五大”类别,廉政监管全覆盖
本次廉政合同签订,囊括我院司法辅助类、公车使用管理类、物业管理类、线下采购类和食堂食材供应类共五大类别24家合作企业,金额高达500余万元。项目未动,廉政先行,我院2022-2023年度所有定点采购事项均签订了廉政合同,有效构建了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六个”不得,责任追究不含糊
廉政合同对合作双方的廉政责任、廉政义务及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以“六个不得”细化双方人员不得送、请、拿、要的具体情形,并明确若项目服务单位违反廉政义务,须承担廉政合同对应主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作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我院纪检监察组也将从严从实从快查办相关检举控告。
此次廉政合同的签订,是我院党组主体责任与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创新举措,将廉政监督有效拓展到定点采购领域,接下来丰泽法院也将持续推进廉政监管“无盲区”行动,进一步深化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供稿: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综合办
② 以案释法 | 恋爱期间共同买房,分手了房子怎么分?法院这样判... ...
③ 以案释法 | 培训机构突然关停,退费难怎么办?法院这样判... ...
丰泽法院官方微信号&抖音号
长按识别二维码 | 关注我们
● 微信号 : fengzefayuan
● 新浪微博:@丰泽法院
● 抖音号:丰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