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公安处杨凌南站派出所民警快速出警,及时将该男子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查,该男子姓罗,起初罗某情绪激动,行为肢体夸张,在询问室撒泼耍横,后经民警通过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罗某逐渐意识到之前行为的违法性,对自己扰乱站区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杨凌南站派出所依法对罗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与此同时,西安铁警及时将该起案例通报给铁路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发改委、中央文明办、铁路总公司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铁路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对罗某宣读了相关规定,根据该文件限制范围第一条第一款“该旅客已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规定,罗某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在接下来的180天内,罗某被禁止乘坐火车,这也成为该法律条文实施后陕西首例“失信黑名单”案例。
西安铁警提醒:从5月1日起,凡是出现扰乱铁路站车秩序、在动车列车组上吸烟、倒卖车票制造假票、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 身份证件票乘车、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等情形的,都将面临180天内限制乘坐火车的规定,希望广大旅客群众文明乘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铁路站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