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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长治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 长治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江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李江华借春节、中秋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购物卡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1.32万元。此外,李江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李江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长治市主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刘旗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4年1月至2022年9月,刘旗文借春节、中秋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共计8.9万元;多次在企业内部餐厅接受企业主宴请。此外,刘旗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刘旗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长治市长子县审计局原四级调研员霍世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9月,霍世昌借为其女操办婚事之机,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6万元。此外,霍世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霍世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长治市纪委监委
编辑|贾霄星 审校|冯 庆
责编|王青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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