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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涉长治1起
近日
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涉长治1起
1. 长治市供销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王旭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至2021年,王旭平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4.03万元。此外,王旭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王旭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临汾市侯马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原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张清江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9年至2020年,张清江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孟某某安排的宴请活动,并收受香烟等礼品。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长期无偿借用该公司1台车辆供其个人使用。此外,张清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张清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3. 忻州市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高国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至2022年,高国斌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加油卡、烟酒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5万余元。2023年3月,高国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 山西省焦煤集团霍州煤电科技信息中心原主任郑纪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3年春节期间,郑纪峰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1.61万元。2023年3月,郑纪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
编辑|李 倩 审校|冯 庆
责编|王青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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