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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里这位萌萌的客人,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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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晚上,井字派出所里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一只疑似猫头鹰的萌萌小鸟。当天下午,井字镇增峰村村民毛昭华行走在增峰村的山路上,突然发现了一只不能飞的小“猫头鹰”,毛昭华将小鸟带回家中,并购买了鸟笼收留小鸟。当天晚上,毛昭华报警求助,井字派出所副所长陈栋祥迅速带队出警,将这只疑似猫头鹰的小鸟带回派出所精心照顾。
由于无法判断该动物种类,也不知它的习性,民警也不敢过多喂食,只能将猪肉切成小条,用筷子送到小鸟嘴边进行喂食,同时放了一杯水在它身边。
随后,井字派出所民警迅速与双峰县森林公安局联系,将小鸟送到了森林公安民警手中。经专家确认,此“猫头鹰”真名为领角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森林公安民警已将该领角鸮送往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进行收容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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