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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教授“真诚”地投诉了我8次

宾曰语云 宾曰语云 2024年12月25日 15:43

公众号又改版了,许多朋友反馈收不到宾曰语云(ID:Lzkj328)的文章了。为了能及时接收到文章,大家可以【星标⭐️】,宾曰语云不迷路。

宾语|文

宾曰语云(ID:Lzkj328)|出品

从事媒体、自媒体工作几十年,第一次被一个法学博士、博士后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二级教授、“经天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连续八次投诉,创下一项惊人的被投诉记录。

这位法学教授还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法学》副主编。

好大的名头。

12月21日,宾曰语云披露的《“四川大学姜涛与爱人程月玲”,你们现在还好吗?》引发热议。

文章说的是,从图片看,虽然28年时间过去了,还可以清楚地看到城墙上的字刻于1998年1月25日,来自四川大学的“姜涛与爱人程月玲”登上了西安城墙。

宾曰语云的文章只是如实描述:搜索发现,有一位同名的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姜教授,1995年9月到1999年7月,在四川大学法学院就读。

我的文章并没有说姜教授就是当年在西安城墙上刻字的“四川大学姜涛”,更没有对“姜涛与爱人程月玲”多评论一个字,也没有披露“程月玲”的任何信息。

然而,一位同名网友给本号留言并发私信称,“这个关联南师大姜涛教授和四川大学程月玲教授,不真实,涉及造谣和侵犯名誉、隐私权”。

12月22日开始,宾曰语云接连收到了微信公众平台发来的八条“账号被投诉侵权确认”,投诉人均为姜*。

姜*“四川大学姜涛与爱人程月玲”,你们现在还好吗?》一文的投诉描述为:公众号发送信息,直接对南师大姜涛教授的身份信息进行详尽介绍,和刻字的名字关联起来,这未经求证,不属实,引发评论者对姜涛教授本人的恶意评论,导致网络暴力严重侵犯他人名誉权与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给他人工作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请删除。

姜*对《呼吁四川大学澄清:1998年1月,川大有多少个“姜涛与爱人程月玲”?》一文的投诉描述为:公众号发送信息,直接对南师大姜涛教授的身份信息进行详尽介绍,和刻字的名字关联起来,这未经求证,不属实,引发评论者对姜涛教授本人的恶意评论,导致网络暴力严重侵犯他人名誉权与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给他人工作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同时,怀疑属于网络水军,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请删除。

《“四川大学姜涛与爱人程月玲”,你们现在还好吗?》与《呼吁四川大学澄清:1998年1月,川大有多少个“姜涛与爱人程月玲”?》两文被删除后,投诉上瘾、尝到甜头的姜*再次对我前天所发文章宾曰语云被法学教授投诉:严重侵权,“违法犯罪”!进行恶意投诉,理由竟然是公众号"新锐消息"推文与宾日语云公众号被删除的推送完全一致,情况不真实,直接把刻字的名字,与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与南师大姜涛教授关联起来,严重失实,严重侵犯他人隐私与名誉权,引发网民对当事人的骂、侮辱。

作为法学教授,这理由真是荒唐到家了。你说公众号"新锐消息"推文严重失实,和我又有半毛钱关系呢?因为指控"新锐消息"推文严重失实,姜*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宾曰语云被法学教授投诉:严重侵权,"违法犯罪!"》推送文,以被删除两文为基础,引发网络暴力。

这是什么前言不搭后语的。口不择言,进退失据。姜*投诉的逻辑大家看明白了吗?

我就不明白了,“四川大学姜涛与爱人程月玲”在西安城墙上刻字没见您谴责一句,可您又告诉我“这个刻字属实”,看来您应该是知情人。我真的不明白,您为什么既不愿背这个锅,又不肯对那对在西安城墙上刻字的“四川大学姜涛与爱人程月玲”的违法行为给予半个字的谴责。

可是,法学杂志刚刚介绍过您,说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人民日报》《中外法学》等杂志发表论文200余篇。动辄洋洋数千言的法学大家,怎么谴责起不文明行为来就惜字如金了呢?

您说真诚比真理重要姜教授,您的“真诚体现在哪里了(文/宾语)(宾曰语云微信公众号:lzkj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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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宾曰语云  ID号:lzkj328

编辑|夏荷 

责编|常夕

审稿|宾语

出品 | 宾曰语云  ID号:lzkj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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