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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单霁翔院长带来的16件提案

2017-03-06 弘博网

3月3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将开幕。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此次带来16件提案,内容大部分涉及故宫保护,另外还包括景区建设,促进博物馆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等方面的提案。


提案一关于保护故宫文物南迁史迹的提案


单霁翔提案中提到,他为故宫文物南迁史迹现存状况感到非常担忧,根据调查,当年故宫文物保存地点,大部分已经改变了原来的模样。特别是这场距今80余年,为期18载,横贯半个中国的文物保护大迁徙,遗留下来的众多重要遗迹,尚未能列入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致使多处重要遗址已经消失殆尽,或只剩下部分梁柱和残墙片瓦,更多遗址被与之历史文化毫无关联的单位不合理使用。伴随岁月的流逝,以及各地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这些故宫文物南迁史迹的保护将面临更大挑战,更具艰巨性和紧迫性。


为此他建议:

1.通过进一步深入调查故宫南迁文物遗址的遗存分布和保存状况,将“故宫文物南迁史迹”整体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上海、江苏、贵州、四川、重庆、陕西等省市文物部门,切实加强故宫文物南迁史迹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提案二关于加快实现故宫文化遗产完整保护的提案


 提案中称,随着故宫博物院事业发展目标与任务的不断提升,故宫博物院的管理部门和工作用房还存在扩增需求。面对因古建筑保护提出的保护管理用房腾退要求,面对故宫博物院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亟需在确保文化遗产价值完整性和真实性的前提下,在故宫世界文化遗产区域内,严格遵守最小干预原则,尽快解决故宫博物院办公管理用房的院内调整和院外扩建需求。


他建议:

为了落实《故宫保护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利用北京市搬迁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安置故宫宫墙以内与故宫博物院事业发展没有关系的单位,以及与故宫文化遗产关联密切程度较低的行政管理、经营和研究部门,加快实现故宫完整保护的目标。 
提案三关于提升故宫博物院周边环境质量的提案


面对长期以来故宫博物院周边环境质量问题,他建议:

一是依据《故宫保护总体规划》相关措施与目标,编制专项的《故宫交通组织专项规划》,统筹策划故宫博物院与中山公园、劳动人民文化宫、景山公园、北海公园等周边文化遗产地和旅游目的地的交通路线设计与管理,在确保故宫世界文化遗产的安全性、完整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能力,谋求故宫周边地带与城市交通体系的顺畅衔接,从城市总体规划层面落实疏导措施。


二是统筹区域以及城市层面的交通规划,力求改善区域交通与城市交通衔接的顺畅程度,经由功能分区组织与人车分流手段,梳理、加强区域交通管理力度,对于故宫博物院超大人流聚集地区,采取特殊交通管理措施。在保证故宫世界文化遗产安全的前提下,在故宫博物院周边规划建设地铁交通线路,合理设置地铁车站,有利于观众迅速疏散。


三是故宫博物院与周边其它文化设施和旅游景点之间活动的协调与管理,应纳入《北京市旅游发展规划》中的“首都功能核心旅游区”统一规划。重点解决观众走出故宫博物院后的需求问题和疏导措施,继续加大故宫博物院周边环境整治和控制,有效提升观众游客安全、文化遗产保护、环境景观维护等管理能力,努力创造常态的良好文化旅游环境。


四是伴随故宫博物院的文化影响不断提升,保护、管理与展示的用地需求必将不断增长,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在故宫博物院周边的城市建设用地发生更新或改造时,优先考虑故宫博物院周边交通发展需求,在东华门外等区域建设缓冲停车场,设置必要的观众集散用地。


提案四关于故宫周边古建筑群和古典园林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提案


他建议探讨并启动将太庙、社稷坛、北海、景山,以及端门、大高玄殿、皇史宬等,具有完整保护故宫文化遗产整体价值的明清古建筑群和古典园林,作为世界文化遗产故宫的扩展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提案五关于加强故宫世界文化遗产缓冲区管理的提案


 为加强故宫世界文化遗产的完整性、真实性,提升遗产价值整体保护力度,保障故宫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他建议:

一是加快制定国家一级的专项法规《故宫保护条例》,以统筹协调管理方式,整合跨部门、跨单位的故宫整体保护管理措施。


二是对城市开发与建设实施监测,包括北京城市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故宫世界文化遗产、中轴线视廊和城市天际线等景观环境的不良影响程度,发现违反故宫世界文化遗产缓冲区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进行纠正。 



提案六关于抓紧制定《故宫保护条例》的提案


单霁翔认为,目前,着手制定《故宫保护条例》的条件和基础已经具备。一方面,故宫博物院的多年保护和管理实践经验,为《故宫保护条例》的制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国务院和部分省市出台的专项保护条例为《故宫保护条例》的制定提供了范例和可以借鉴的蓝本。到目前为止,国务院《长城保护条例》、甘肃省《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沈阳市《故宫、福陵和昭陵保护条例》等均已颁布并实施多年,其立法经验和实施经验亦可成为制定《故宫保护条例》时的借鉴。同时,故宫博物院已经代拟了《故宫保护条例(草案)》,立法的基础和条件已经具备。希望国家文化文物管理部门和国家立法部门,抓紧《故宫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


综上所述,在现实的迫切需求和已有的实践经验基础上,他建议

抓紧开展《故宫保护条例》的专项立法工作。通过专项立法着眼于协调故宫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坚持整体保护、原状保护、科学规划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保护主体和责任主体,构筑对于故宫进行分层次、分区域科学管理的法律防护体系,有利于对故宫文化遗产进行完整保护。同时,《故宫保护条例》的立法过程能够广泛吸纳民意,尊重全社会保护故宫的积极性,深化对故宫保护的认识,使社会各界都能参与到故宫文化遗产保护中来,为故宫保护和管理提供持续的推动力。 
提案七关于推动故宫文化遗产资源“走出去”的提案


他建议,国家外交部门和文化文物部门对故宫文化遗产资源“走出去”给予关注,发挥故宫博物院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势,并在推动故宫博物院出国展览和鼓励故宫学者出国讲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对外活动中增加故宫文化元素。 


提案八关于严格执行景区最大承载量的提案


单霁翔根据故宫博物院的的实践证明,执行“最大承载量”,可以实现国家倡导的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可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使景区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可以为旅游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参观游览体验环境;可以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使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得到尊重;可以保障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受到便利和优惠。


为此他建议:

进一步加大实施“最大承载量”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最大承载量”的要求,对于超量接待旅游者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予以惩处,确保景区良好环境和旅游者安全。


其它提案

▶关于制定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具体办法的提案

▶关于促进博物馆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的提案

▶关于多措并举扭转长城保护不力局面的提案

▶关于保护和利用好816工程遗存的提案

▶关于加强哈民遗址保护的提案

▶关于开展文庙、书院等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的提案

本文综合自法制网报、雅昌新闻网

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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