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 | 吉林省博物院向社会公开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
2022年3月,吉林省多地受到奥密克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突袭,尤以省会长春及吉林市最为严重。疫情伊始,在党中央和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人民立即投入到这场没有硝烟,没有枪林弹雨,没有豪言壮语,却惊天动地、可歌可泣的伟大斗争。众多兄弟省份及省内各市县也纷纷派出强有力的医疗工作队,并给予大量的物资支援。
广大抗疫工作者与疫魔抗争的大无畏精神,舍己为人的献身精神,在人们心中产生了强烈的震撼。他们是抗疫战斗时期的英雄,他们所带来的影响也是与众不同。为了将这段历史加以保留,吉林省博物院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抗击疫情见证物。
征集范围
原则上所有相关物品均可,以实物、影像、照片、文字档案及艺术作品等见证物为主:
1.各级政府、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要求内容不涉密,尽量提供原件);
2.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一线抗疫人员(包括本地医疗人员及援外医疗人员)的医疗用品(已进行消杀操作原件或未启用备用品)、诊疗记录、日记、请战书或请战微信截图、强制休息令、火线入党申请书、图像资料拷贝等;
3.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或个人捐赠的用以抗击疫情的资金收据、发货单及物品实物、捐赠记录等相关材料原件;
4.各基层防控组织、群众团体、各类志愿者工作记录、工作设备等相关物品原件或图像资料拷贝;
5.疫情期间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工作日志、图像资料等;各社区、街道防疫管控的相关文字、图像资料、社区隔离用设备及有关物品,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横幅等原件或未启用备用品;
6.宣传抗击疫情主题的摄影摄像作品、录音录像、小视频、书法绘画作品、诗歌手稿、歌曲手稿等;
7.其它涉及本次抗“疫”相关的各类见证物。
征集方式
1.征集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本次征集均为无偿捐赠。吉林省博物院将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由本院负责征集部门初步筛选后,组织专家评估认定,对入选入藏物品进行登记入库,对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藏品捐赠证书;
3.捐赠单位和个人须承诺为所捐赠物品的法定所有人或产权人(或版权持有人),保证来源真实可靠。
4.鉴于目前形势,本次征集初选采取图片加文字形式。提供图片及文字请一定写明捐赠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对于捐赠物品,需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里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入选文物统一安排运输,对未入选的物品图片,如捐赠者需要,可予以退回。
5.由于吉林省博物院目前处于闭馆状态,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勿登门拜访,望见谅。如有相关线索请采用电话及邮箱方式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郭展鸣 18088602032
赵娅丽 13894848313
邮箱:582181976@qq.com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永顺路1666号吉林省博物院藏品部
官网:http://www.jlmuseum.org/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向社会征集,并长期有效。感谢各界公众的关注和支持!
来源:中国博物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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