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雪芬:以人民的名义审视“优质偶像”
作者:徐雪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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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周杰伦在西安“最强地表”演唱晚会上留下的“公安滚出去”骂声,随着“被迫道歉”和“优质偶像”的评选,渐渐落了地。西安之行,周杰伦同志处处为粉丝着想,累坏了自己,感动了人民。
从周某6万多现场粉丝压倒性的附和声中,有人以为听到了人民的声音,便理直气壮地站台并大方发言:道歉是一种胸怀。于是在全国人民面前对晚会电子数据的证据进行了“善良”的删改,掩盖了辱警真相,并通过电视向全国人民传达了自己的价值观和法治观。一个“优质偶像”的大奖就这样踩着全国200万警察的尊严火箭似的飞到了“对岸”......
请问央视一个“知错就改”的非法律问题:如果当晚警察叫周杰伦滚出去,事后警察道歉。这位警察能否成为一名优质警官?如果不能,您的“台仗人势”的经典“优质”理论可能会让国家机器的尊严、国家法律的颜面、国家公务的正当性,统统碎了一地.....
周杰伦发飙之后,一方面是其团队背后熟门熟路的强大公关;另一方面是警方一级级请示不敢做主不敢拍板,最后失去了以人民的名义给他一次法律教育的机会。
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认为:周杰伦的“公安滚出去”理论是对一线警察的第一次伤害;6万歌迷齐声附和是对一线警察的第二次伤害;央视的偶像定位是对一线警察的第三次伤害;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的全文转发央视微博是对一线警察的第四次伤害......
手足无措地执法,让对手以强大地公关空间。国家的喉舌、警察的娘家均架不住公关团队的炮弹而最后沦陷。因此,这事不单怪西安公安不担当。
周杰伦辱警风波,让去年年底开始整治的辱警风暴作用归于零,同时也给今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打击辱警抗法违法犯罪增加了难度,落下了把柄,最终现世报地丧失了一次全民普法的机会。
有人一定会很好奇:这个“优质偶像”的脱口而出,是以人民的名义还是以商业的名义?
以下是中央台和凤凰卫视对周杰伦辱警事件的评论,哪个是以人民的名义依法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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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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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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