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徐雪芬:依法传唤优质偶像-顺便听下他的歌声骂声道歉声

2017-05-04 徐雪芬律师 温州徐雪芬律师

作者:徐雪芬律师

 

五一节,中国警察满屏是恨(周杰伦演唱会上周某要求执勤民警滚出去(视频));大年三十,中国警察满腔是泪(徐雪芬:如果没有了人性,还要法律干什么)。早几天,本公众号刚刚推出一文《协警心脏中刀,制服歹徒时还要向围观者解释:这是我的血》(协警心脏中刀,制服歹徒时还要向围观者解释:这是我的血!),为此我也写了评论文章《‘这是我的血’-执法权不应该被关在舆论的笼子里》(徐雪芬:“这是我的血”-执法权不应该关在舆论的笼子里),以微薄之力对一线警察的小心脏稍微安慰了一下。(点击蓝色字体,可以收看原文)


没想到第二天,周杰伦拿着喇叭站在光鲜的舞台,对着6万人的晚会现场,高喊让“公安滚出去......”


一名警察悄悄对我说:“徐律你的文章和视频我都不好意思转发,怕人知道了看不起我们警察。”


周杰伦的这一举动,是否触犯法律暂且不谈。但是如此轰轰烈烈的“滚唱”现场,确实让西安公安乃至全国公安颜面扫地,让中国法律无地自容。我无法想象,被骂滚出去的民警和他的执勤部门甚至他的分管领导是如何忍辱负重继续着保卫这样快乐亢奋的晚会现场的;我也无法想象周杰伦在众目睽睽的满腔愤怒中是如何华丽转身完成舞台上心花怒放版高潮放歌的。


若当时执勤的是另一名和周杰伦一样冲动的警察,可能会和周顶撞起来,周继续冲动着冲下舞台怎么办?歌迷也在周的冲动号召鼓励下冲向舞台怎么办?



五一节,对比台上周杰伦劳动得如此大义凛然;台下警察的劳动是如此憋屈窝囊。当然,周某事后道歉了,即使道歉的场面与“滚出去”的场面在人数上有几万人之差别,但是毕竟是道歉了。网曝说周杰伦的道歉非真心道歉,是被迫道歉。这个计较就没必要了,至少道歉视频中的背景和形象已经依法脱掉了光芒万丈,基本符合谦虚谨慎的法律要求。



为此,中央台专门送了他一个时尚稀罕的雅号:优质偶像。一手烂牌竟然被反打成了好牌!


我优质,我骄傲啊!



一个在6万人的演唱会现场拿着话筒叫嚣“公安滚出去”的人,凭啥被评上能担当的优质偶像?你家的家法就这么贱吗?而后通过制作小视频将警察降格为保安,避重就轻、大题小做。你也心知肚明地将辱骂视频中的“公安滚出去”改播成“滚出去”,并依法赞誉他为知错就改的优质偶像,值得拥有让周某进一步赢得舆论的褒奖,更加获得粉丝们的追捧。


如此震撼的侮辱警察人格的场面,相信在场的所有警察都一起领受了。触犯了法律,却还要名利双收?

 

在周某的“一时冲动”下,在全场的嘘声中,执勤民警没有和周某一样优质冲动,警察没扔下帽子,也没愤而相讥。是职责使然,是理智使然,更有难言之重的纪律使然。不恼吗?不委屈吗?为了群众安全,为了会场秩序正常,忍了。优质的在这里!

 

周某在公开大型场合公然辱骂正在执勤的人民警察,市公安局至少应当依法传唤并根据情节给予罚款或警告。或者即使有太多众所周知的理由,啥也不处罚,传唤的程序走下,然后放他一马,至少也可以给他长点记性吧。下面一则未经核实的网曝就某种程度说明教育其实是一种爱护,放任却是一种伤害。



停止警察执法行为只能由公安机关的领导行使职权,现场粉丝再多也成了公安机关的首长。演个皇阿玛就成了皇帝?现场警察行为当与不当都是执法范畴,你可以监督可以曝光,但你无权在舞台上喝令、斥责警察该干啥不该干啥。这点,我相信全世界警察是相同的。


一句“滚出去”,既是爆粗口,也是用语言暴力公然阻挠执法行为,蔑视国家执法力量。

 

不少违法甚至犯罪行为都是在冲动下实施的,有行为及后果就应承担责任,冲动不是逃避和免除责任的理由。可以预见,西安周杰伦辱警事件将在一定时间内足以影响公众面对公安现场的执法权威、足以影响公众面对法律的态度。


央视你可以说情,但是没必要舔腚吧。违法就是违法,影响恶劣就是影响恶劣,别在违法面前父爱如山。


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在光鲜舞台拿着话筒辱骂警察,且不说此人是谁?身份如何?是否优质?至少说明此人缺乏对他人最基本的尊重,缺少对法律起码的敬畏。


任何优质的洗地都刷白不了你那临门一脚“滚出去”对法律的亵渎、对这个群体的伤害。今后,你或许要为败坏的娱乐圈舆论风向标买单。


数年前,张学友在郑州举办演唱会。现场有一歌迷也是情绪激动,兴奋地站在贵宾座位上。当时执勤民警多次劝阻无效,且这名歌迷出言不逊与劝阻民警发生争执。张学友看到之后,首先感谢这名歌迷对自己的喜爱,然后说各位歌迷要听从现场民警的指挥,最后对在场执勤人员的付出表达了谢意。当时现场掌声雷动......


而西安的演唱会现场,周某不但不配合现场执勤人员,反而自侍粉众要执勤公安滚出去。这话啥意思?意思就是公安维持秩序必须要听从“优质偶像”的话筒指令嘛。


但是周大腕做梦也想不到,大陆竟然还有那么多人不粉他或者从今开始不粉他。他们竟然可以捧你那么高,也可以踩你那么低。真是唱歌好学做人难学,后悔当晚没“听妈妈的话”吧。这次西安之行,晚会上场时那么热烈是预料中的,但是下场时也那么热烈出乎意料了吧。网络上“滚动播出”的“双截棍”事件,同时也提醒广大的公众人物:在你面对人民群众之前,最好先经过包装和彩排。


看,这没彩排、没包装的人性、人品、素质是不是就有点两样了?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也就是说,类似这样的活动,公安的工作是现场周边而非现场,是外场而非内场。

 

本来,这种演出的安保,是受警方指导的安保,举办方承担安保主体责任。但是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担心场内发生踩踏事故或者是可能收了免费的票太多抹不开面子而滥用警力,害得一线民警吃力不讨好。不过也不排除不少民警也是粉丝,进场执法也可以依法顺便过过瘾。

 

中央台说周某是优质偶像却说不出周某啥地方优质如何服人?我告诉你,是周偶像的法律意识比其他偶像强,因为根据该条例警察进场涉嫌“违法收看”,必须依法滚出去。周杰伦不仅歌唱得好,而且是法律人才哈。如果我是他该条例。

 

现在好多事不该警察参与的硬要警察参与,但是参与之后又不能保障警察的执法权威,不小心受辱后还要依法谅解,且谅解的理由一个比一个高大上。我同意拘留周杰伦必须慎重,能不法律伺候的尽量不法律伺候。但是也有老百姓问:大年三十开始的惩罚辱警风暴,周杰伦辱警,怎么不惩罚?看来,你们警方真是选择性执法,看人下菜!

 

如果当时是一个普通人站那么高用扬声器喊出“公安滚出去”!我相信西安公安不会含糊,也可能当即带离现场,办了手续。这人,估计现在也许在看守所蹲着“看漫画”呢。听妈妈的话是不够的,还要听法律的话。


当众羞辱,当众谅解。你不能一边打击辱警,一边原谅辱警。变本加厉,就是这么来的。

 

文末,请允许本律师套用《人民的名义》中沙瑞金书记的一句话“我们社会主义劳动者,是有尊严的”来表达对此事件的感慨:

 

我们社会主义执法者,也是有尊严的!




献给周杰伦的歌迷---周某演唱会上“滚出去”引爆五一劳动节


吕景胜:周杰伦辱警事件中我们还需反思什么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