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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芬:“滴滴报警”为什么遭到基层民警的抵制

2017-07-21 徐雪芬律师 温州徐雪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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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滴滴警务”平台上线,启动仪式上对相关功能进行模拟演示。该平台率先将分享经济模式引入并融入到警务工作。

 

根据报道,“滴滴平台”主要有三大功能:

 

一是“专家会诊”。首度连接整合技能、知识、装备、力量等分散或闲置的社会资源和警务资源,实现交互利用、协同匹配、价值再造;

 

二是“滴滴报警”。首破传统接报警机制,大胆尝试“网约车”式报警、抢单模式;

 

三是“任务发布”。首创业务需求与警力个人意愿精准衔接。非紧急警务活动,通过任务发布招募参与人员,满足警务工作人员社会化交往、分享和自我实现的要求。

 

现在该平台的第二功能即“滴滴报警”遭到了基层民警的全力抵制。为什么?

 

下面本律师从圈外的角度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我认为该平台是互联网+警务,出发点是善良的,也是与时俱进的,其目的是利用科技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听起来也特别高大上。我认为:任何亲民的举措,都是改善警民关系的一次机会,不能一概排斥。实际上,警民关系改善了,警察执法才能赢得更多人民群众的配合。有了民众的配合和支持,一线民警的执法才能更安全。

 

所有以上这些是相互相成的。尽管如此,我认为该平台需要进一步调研或者进一步可行性研究,目前该平台可以探索但是不宜全面铺开。

 

该平台第一点“专家会诊”,不是一句话能整合,需要当地政府主管领导强有力的支持和放权,否则弟兄平辈,凭啥你可以指挥我?如果中央层面出台政策效果应该更加显著。第三点“任务发布”招募参与人员,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警务活动,再不紧急,也是警务活动。处置人员是有法律规定的,除非是非警务活动。警务活动“满足警务人员社会化交往”,听起来不错,做起来难。社会化交往,与违法、犯罪分子交往?有事的话帽子来了,轻者交友不慎,重者警匪一家。

 

有一个好的制度,我相信这支队伍舍生忘死,保民卫国,200万警察大部分可以做到。

 

因此,该平台目前可能时机还不完全成熟。理由有四:

 

一、现在的执法环境,可能会出现没有或者很少有警察“抢单”

 

现在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执法环境?先举一个例子。一名警察对我说:“头些日子我因为穿着警服,带着单警装备,盘查一名与盗窃手机的嫌疑人体貌特征非常相像的女子。她说我穿警服把他吓出心脏病了,我还赔偿了1400元。现在钱花完了,还想让我赔,不赔就告状,又找电视台什么的。哎,现在工作没法干,工作越多事就越多。纪检说差不多再赔点平息吧。他们告到法院,法院90%判老百姓赢。因为判咱们赢,老百姓会告法院,而判老百姓赢,咱们不会告法院。这是什么社会?在法律不给警察豁免权的时候,就自己保护好自己吧!”

 

引用这段警察的对话,就是说现在警察很多时候的不作为可能是因为对司法制度的恐惧。

 

一线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多干多出事,少干少出事,不干不出事已经成为一种现象。中国警察因为执法、出警过程中的强制动作而受到无情处理的例子不是个案。其中,王文军就是“抢单”的后果。如果王文军不是一个负责任的民警,当周秀云推搡协警时,他就不会自告奋勇地横挡在中间。他这“单”是为党抢的,却把自已送进去了。请看我文徐雪芬:是谁要致王文军于死地-警惕王文军背后的法律怒火

 

公务行为,国家受益,后果却个人担责。这点上,法律对一线民警是不公平的。警察万能,出了事却万万不能。

 

几年前也是山西某市警察抓抢劫犯,致犯罪嫌疑人眼伤。犯罪分子上访判警察有罪;警察上访判警察无罪。多份判决书定不了一个案。

 

执法没有统一规范,没有执法豁免。基层警察声嘶力竭地喊,但是现在不少的领导不敢担当、不敢作为。

 

在中国,公安不缺权力、不缺领导、不缺教授,但是为什么每一次涉警舆论事件中,都没有一个领导或者公安大学的教授敢站出来“任何阻碍人民警察正常执法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哪怕是表面文章、官话、套话也没有。

 

因此,不少一线警察,在执法中宁肯用“软弱“去换取平安。

 

二、与工作时间不准玩手机的规定很难配套

 

现在警察上班看微信毕竟还是有顾忌的,如果全面推开“滴滴报警”,那么公安局民警在上班时间可以全部大摇大摆玩手机了。同时据我了解,大部分警察都是把手机的信息提示音设置成静音(或震动),包括微信提示音,否则每天至少几百上千次的提示音。这还怎么抢单?

 

中国现在公民的素质,“五星”评级,还有可能引发报警人恶作剧。

 

商业企业抢单是抢利益,警察抢单是抢什么?抢风险?如果没有特别的激励机制,“抢单”是不太可能发生的。

 

此外,民警政治前途,与干活多少无关,工资照样。先进评选,也是搞平衡,有些上面甚至还和基层民警抢先进。

 

三、现在非警务警情太多,老百姓还没有养成依法报警的习惯

 

据我了解,110处警的大部分纠纷,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非警务占70%左右,如债务纠纷、邻里纠纷、经营纠纷、寻人启事、人员走失和物品遗失、宠物丢失、停水停电、漏水纠纷、物业纠纷、丢失钥匙、夫妻吵架、醉酒闹事、智障救助、噪音扰民、黄赌毒、意外事故、安全事故、骚扰电话、讨薪、喝酒回不了家、没钱坐车、媳妇跑了等。

 

数年前安徽省曾经发生一起著名的非警务警情:宿州市灵璧县公安局尹集派出所接到辖区张大爷报警电话:称自己在家腿脚不方便,下床小便后上不了床。民警迅速出警将大爷扶上床。问其有无家人在时,张大爷说儿子住在隔壁,脾气不好,太晚了怕打搅他休息......当然这样的大爷一般不会使用滴滴平台,但是这些警情,你让民警“五星”打分情何以堪?

  

再举个民警告诉我的例子:“多年前一次值班。当时下大雨引发内涝,有人报警称在桥洞下有车被困需要救援。群众的危难就是我的危难,我当即冒着大雨前往现场,暗下决心要救群众于水火之中。到达现场后,但见一辆中巴车停在桥洞之内,车上满满的一车坐着成年男女。他们用眼神告诉我叫我把车推出去。可惜我身体单薄力量有限,不得不忍痛转身离去。 

 

这些警情,如果老百姓“滴滴报警”了,然后老百姓等了半天。警察“抢单”赶到了,然后告诉他这个这个案件不归公安管。如果你是老百姓,你会不会有意见?

 

四、法无授权不可为是警察应该遵守的原则

 

我们党的一些干部片面的理解了为人民服务。或者说,机械的理解,机械的执行,本本主义。在战争年代,为人民服务的同时也要对人民群众的对立面予以雷霆打击手段的。那么,到了现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人民服务的内涵应该怎样延伸?

 

个人以为,不能泛化,而应该精确化。政府各部门根据职能不同,为人民服务的内涵应该有差别。特别是国家暴力机关,对违法犯罪分子,是不能讲服务的。国家暴力机关最好的为人民服务就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因为违法犯罪的人在新时期就是人民的对立面。当然,打击违法犯罪和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病不矛盾。

 

我特别佩服广东那边的执法。在前些年禁枪的时候,广东飞车抢夺猖獗,就有位领导放话:飞车抢夺,开枪击毙!而且据说深圳专门设立基金用于执法造成不应当的伤亡后赔偿,但对民警是鼓励大胆执法。我佩服广东领导的担当和护警精神。而内地大量庸官、贪官、昏官动不动就把民警推出午门问罪的做法令民警齿寒、心寒、人神共愤。

 

民警对老百姓是管理方,引用商务平台“五星”评级不伦不类。不能把一个执法单位变成一个盈利性的服务单位。规范执法势在必行,只有民警现场处置规范化,才能有后期处置的免责化。不少一线民警患上执法恐惧症。

 

谁想得到你死我活的抓捕现场,竟然是没有私仇的?抓罪犯时,还要防止一不小心自己也成为罪犯,这是什么感觉?

 

一线警察是一个极度危险,又备受非议的群体。

 

这时,如果谁提出把民警执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也设计成滴滴抢单,让领导们去抢,星级点评,与绩效和任免挂钩。那就是对这个保家卫国的群体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大事,也是为中国法治立了大功。

 

公安创新,一定要务实。不务实的创新,非但不能提高群众满意度,有时反而可能增加抱怨。我一直认为一线警察只要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偏不倚公正执法就已经是最大的功劳。情与法的关系,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讲情面、讲服务、讲满意。在违法前提下,在非警务面前,“五星”博取喝彩,不可能长久。过了这阵风,带来的危害可能更大。

 

打败中国乒乓球的只有中国人,玩坏中国警察的有时可能是不切实际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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