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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芬:基层民警伤亡的时候,是向社会宣传警察合理使用武力的最佳时机

2017-08-27 徐雪芬律师 徐雪芬律师



一线警察,这是一个伤亡最大、也是一个是非最多的群体。

 

基层民警的伤亡,与其宣传他们的英勇事迹,不如向社会宣传警察合理使用武器的正当性。


8月16日,18岁广东辅警追捕嫌疑犯被刺多刀浑身是血,仍对歹徒穷追不舍,事后被缝了32针!18岁广东辅警追捕嫌犯被刺多刀浑身是血!缝了32针



8月23日晚上山西太原交警韩某在查巡酒驾过程中被嫌疑人强行拖拉330余米的惨状照片在微信群中传发。事发现场一路上留下血肉模糊的痕迹,交警的手臂被驾驶员汽车拖拉后露出了白森森的白骨,腿也面临截肢的风险。无法想象,现实中我们的警察执法竟然如此悲惨、血淋淋......徐雪芬:法律被调戏--山西惊现"强吻式"袭警 有视频有真相



前面这样伤亡的照片不是第一次看到,但是每看到一次,心都痛一次。为什么全国各地近年来一线交警伤亡不断?我认为这可能与公安部门内部安全意识有关。

 

中国酒文化盛行,简单的经济处罚或者拘留已经不足以震慑酒后驾车、城市飙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行为。酒驾入刑虽然多年,但是现在一些地方交警的每次严查,均能查到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的司机。

 

醉驾入刑。也就是说醉驾的人不再是一个治安违法人员,而有可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犯罪嫌疑人。那么哪个犯罪嫌疑人会乖乖的自动地让警察送自己去坐牢?于是两者相遇,不是鱼死、就是网破。因此,冲卡、撞人有时确实不可避免。


这时,查酒驾的过程已经转化成一次排查犯罪的行动,甚至是一次刑事抓捕的行动。而公安内部无论是上层官员还是基层民警都未能转变思路,还按照查酒驾只是行政处罚的旧套路去执法。于是这种案件依旧会层出不穷、而且会愈演愈烈。这就是执法理念没有与时俱进的损害后果。

 

为了减少越来越多的警察伤亡,我们谋略上就是要用最高等级危险去认真对待每一次警务活动,提前做好应对最坏可能的对策,追求一线警察最安全的执法结果,而不是侥幸施谋巧胜。但是一些基层单位可能反其道而行之,不重视民警执法安危,总是希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执法目的,结果往往付出巨大的伤亡代价。


当然,执法中也有不悲惨,不血淋淋的。



上图是8月22日,山西交警被一名疑似违章女司机路上“强吻”。



上图是近日辽宁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被司机强行“贴脸”。


目前,警察现场执法一阵软弱,过后有时却一片强势。接着便看到:把谁抓捕归案;把谁绳之以法,但是一线警察早已经“好汉吃了眼前亏”。

 

袭警抗法层出不穷,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昨天晚上,有一名网友给我留言,我觉得大家有必要看下:“徐律师,你的文章很好,可你知道各地乡镇的民警有多不讲理吗?他们特牛逼!别说是到所里正常办事了,就是问问事情怎么办他们的态度都想把人吃了!”这应该是其中一个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我想不排除舆论引导有时存在偏差。其实,一线警察的执法,群众并不完全了解。下面我拿2个例子来说明:


8月25日,一名警察对我说:凌晨三点,我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即开始追捕盗窃电车电瓶的嫌疑人。嫌疑人情急之下弃车逃跑,我所民警亦下车紧追不舍。当嫌疑人欲越墙而逃时,民警急追至嫌疑人身后,正欲实施抓捕时,嫌疑人从墙头揭起一砖,转身面对面砸在民警眼部。民警倒地,嫌疑人乘机脱逃。遗留现场一辆三轮及十多块电瓶。伤口在右眼外角上部,深及眉骨。但是,当该民警从手术室出来后说的第一句话却是:我太无能了,没抓住嫌疑人

 

同一天,一名刑警说:我是一名交警中队长,我就告诉下面的一个兄弟,我执法时,我让人打死不用你管,就负责录像,保护好执法记录仪。这样一来保护警察声誉,二来保护自己的饭碗。

 

如果说前面一个例子是基层民警的情操和担当,那么后面一个例子也是基层民警的情操和担当吗?

 

只要平时老百姓来办事,警察的态度好点,老百姓和警察的关系其实没那么复杂。一名英国外交家形容他们国家的警民关系,其实是一种“麻烦”的关系:一是有麻烦找警察;二是警察找麻烦。前者礼貌,后者配合。

 

如果社会精英能够认识到这点,并以身作则,舆论也把老百姓往这方面善意引导,执法对象歇斯底里的现象将会大大减少,执法现场警民冲突也会大大减少,同时也会避免警察使用不必要的强制措施给公民造成伤害。

 

欣慰的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昨天公布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各大网站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虽然只是“前台自愿,后台实名”,但是可以预见挑拨、激化、煽动、侮辱、诽谤之事将会大大减少。戾气社会有望转入理性社会。


言论自由,不等于自由言论。

 

当今警察执法权威节节败退,是因为我们的配合意识有时被舆论误导成“维权”意识。警察执法时每一次公民正确服从的姿势,都被一些人煽动成维权滋事。

 

提高警察的执法权威,减少一线民警的伤亡,与打击违法犯罪同等重要。因为民警的伤亡数字与公民犯罪率是成正比的,即民警伤亡越大,意味着公民犯罪率越高。

 

中国警察执法权的最终目的,就是以最小的损失挽救社会最大量化的稳定价值。


因此,法治社会,警察执法权在执行过程中应当是以目的为执法度而不是以社会评论来决定执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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