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陕西一市民给警车贴罚单,结果亮了!

2017-11-23 徐雪芬律师
开车很多年,有听说过交警“自罚一杯”吗?


近日,一辆警车在渭南街头违法停车,有市民拍照并开具了一张“违章通知单”,通知单照片在朋友圈互相转发,引发网络关注。



“请于三十日内给渭南车主一个完美的解释”


原来车牌号为陕E1873警的制式警车属陕西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当时停放在渭南市区仓程路和东风大街十字附近的非机动车道附近,但所停位置也并非停车位。陕西一市民以“渭南车主”名义,给这辆违法停车的警车开具了一张打印的“违章通知单”,内容为:


交警同志,您驾驶的“陕E1873警”警车已违章停车,请于三十日之内能给渭南车主一个完美的解释。


落款是“开单人:渭南车主”,时间为“2017.11.21”。

民警联系业务时违停

交警临渭大队公开处理结果


这组照片引起交警临渭大队的重视,并立即着手调查。


昨日下午5时许,交警临渭大队通过官方微博“渭南市交警临渭大队”,发布了《关于渭南车主反映“陕E1873警警车违停”的回复》。



并附上了罚款收据↓↓↓



警车和民用车辆在管理上是一样的,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和社会车辆一样,理应按照法规进行处罚。

附法律条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综合来源华商报、渭南市交警临渭大队




热文推荐:


1、【重磅深度】对江西赣州中院明经国案辩护人的看法


2、一个警察的自白:违法成本太低,执法成本太高


3、原创MV:我的警察老爸-默默唱给高速交警爸爸的歌,戳中泪点了……


4、这些最容易吃罚单的交通标识,你能认全吗?


5、大接访,给发展中的中国带来了什么?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