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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芬:评西安“的士罚单”事件的警方通报

徐雪芬 徐雪芬律师 2021-05-11

西安“的士司机”事件,我写过一文:徐雪芬:西安“的士罚单”事件,交警承担什么责任?(点击蓝色字体,可查看)


5月4日,警方通报后,尘埃落地。

西安公安局表示:交警支队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内部规范执法教育活动,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和服务意识。


人民日报在转发该警方通报后,推出了如下留言,细心的朋友相信能看懂。这是不是人民日报以留言的形式委婉表达不服和抗议?



以下,是我的点评。本次点评,仅仅作为舆情回应探讨交流,并无它意。



徐雪芬律师评如果你执法的时候,有对人民群众一丝一毫的感情,这些舆情不会出现。但是它却出现了。
因此,我认为本次舆情不需要引导,只需要反思、需要反省,更不需要应对。
因为研究这些舆情的应对,那都是把人民和人民的监督作为对立面看待。
这个回应舆情的通报,内容是不完整的,或者说是避重就轻,不谈舆情焦点,有断章取义之嫌。
该市局不敢面对现实,只是高傲地对不规范执法做了例行公事处理,逃避事情的全过程。这样的处理其实等同于该交警简单粗暴执法的行为,让人很难得出“举一反三”的整改诚意。
对引起舆情热议的重大涉警事件,通报既不调查主体是谁,仅仅用责任民警、责任辅警模糊打发,也不对该事件最重要的事实即交警贴单时,驾驶员是否已经死亡或者更大可能已经死亡这一事实进行交代。
因此说,这份通报跟这次执法一样,也是事情不清的。
责任民警的责任在哪里?责任辅警的责任在哪里?到底是警察贴的还是辅警贴的?调查之后,大家还需要继续猜测。
虽然说通报没有规定怎么写,但是你总要言之有物、言之有人。
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更有可信度。

通报连被处理的责任民警姓啥也没有,责任辅警姓啥也没有。给人感觉很不正常。满篇都是难言之言。
西安通报没有时间、没有人物、没有经过、没有歉意。
这样通报、这样调查、这样回应舆情......这个事件,好像涉及国家机密?
执法贴单的时候,连执法对象看也懒得看;回应舆情的时侯,连舆情关心的热点,也不愿搭理。
如果说当时的执法是疏忽的;那么调查之后的通报,也是疏忽的。
再回过来来简单评价下该事件:
无论是西安局的通报,还是执法规范化的讨论,我们都是针对客观的情况。而这个事件恰恰是主观的因素比较多,因此帖条的交警应该主动从道德层面上认领自责。
我们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行政执法更应体现热情服务在先,严格执法在后。
严格执法应该服从于热情服务。交通法规明确规定:对违停车辆、有人在车上时要劝离、你做了吗?
我先不讨论你执法规范不规范,你要说你就没看到车上有人,请拍拍自己的良心、你说了真话没有?
这种再明显不过的逐利执法,对不起“人民警察"这个称呼。虽然你够不上刑事案处罚,但你对死人帖罚单,将一生寝食难安。
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法律法规外,还有个天地良心。
缺失了服务意识,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这不是口号、是作为公务员应该具备的起码素质。
如果抛开这些来讨论什么机械的规范化执法和程序公正,那可能都是故意在抬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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