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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琳】 金砖国家非传统安全合作的理论与实践路径(节选)

【摘要】部分人对金砖安全合作持有“金砖褪色论”或金砖分化的悲观态度,主要论据是金砖国家之间的禀赋互补性差,难以维系合作。本文从合作理论出发,结合全球化时代安全议程空前复杂、非传统和超越一国能力予以治理的现实,寻找金砖合作的可行性路径,反思既有的理论基础,并发展国际合作的研究范式与研究方法。合作的产生往往基于互补型禀赋,这种合作被称为交换型合作。然而,形成合作的前提条件不存在,并不意味着就无法推进合作了。合作还包括协作型合作,并不依赖禀赋的互补性塑造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具体到金砖合作的实践中,具体的合作路径包括:塑造“行动焦点”、把饼做大;培育信任、塑造伙伴关系等。此外,金砖国家合作强调包容性规范,持开放的姿态,重视与其他平台、世界各国的合作。


二  金砖合作实践举例之塑造行动焦点

前文说到,现实世界的合作更多是混合合作博弈,冲突与合作并存:因为集体福利(统观各议题领域的综合)的提高,在某个问题领域内无法合作乃至有冲突,并不意味着在其他的问题领域内无法合作。因此,选择合作的志同者,走向合作常常道不同,因为置于互动中的行为体相互协作,很可能是彼此心怀鬼胎,即有人从某个领域的合作中获益,而其他人则从别的领域内的合作中获益。

(一)寻找行动焦点

赵汀阳给出了在非共同利益基础上产生合作的两条路径,其中后者更适宜在此借鉴:一是同化消灭差异性;二是,即在承认多样性的前提下在差异中寻找并且建立利益互惠最大化的协作关系[1]利益互惠并不意味着利益共享,而是在妥协和让步基础上谋求协作。可以是多样的,但通过协调让步达成合作,也是理性经济人的明智之举。志同道异的合作不再像以往的合作模型一样具有非常严格的实现条件。比如罗伯特·阿克塞尔拉德(Robert Axelrod)的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和詹姆斯·布坎南(James M. Buchanan, Jr.)的一致同意、赵汀阳和策略自己活且仅当别人活志同道异的合作不仅仅是帕累托改进强调的把饼做大,也谋求一种差异基础上的协作关系,因此,不断开拓新的、迫切需要对话解决的合作议题,能够增强与维持可持续的行动焦点,保证合作的实现。客观来说,危机的爆发有可能增强群体的向心力。我们将之称为外部突发事件对行动焦点(focal point)的被动塑造。外部环境的挑战让行为体进一步认识到合作是共同利益所在。正如,在全球经济不景气,不仅仅是发达经济体,部分一直发展看好的新兴经济体(包括金砖国家成员如巴西)的经济都出现了增长放缓的势头;大国也好,小国也罢,都可能是恐怖主义活动、网络犯罪、跨境贩毒等全球性安全议题的受害者。随着全球性问题的不断涌现,安全议程中的议题从数量到影响范围和广度上看都是愈加严重,产生合作行动焦点的概率因此愈发攀升。

如果把危机作为控制变量以后,还存在其他主动因素可能影响到合作的形成、稳定与绩效,也不失为促成基于协作之合作的重要路径,则将是主观可操作的路径选择。一是必要性的让步可以增强行动焦点,改善制度不公平的程度,增强合作的稳定性。例如,当新兴经济体国家参与全球治理的贡献与份额严重不平衡时,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大力呼吁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的份额改革,增强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对话权。此时,欧洲在份额改革中做出让步,展示积极的态度,则是塑造行动焦点,为合作全球治理铺路。二则随着议程越来越宽泛,议题越来越繁多,突破既定区域,通过跨议题领域的合作寻找更多的共同利益,能够塑造更多的行动焦点。因为金砖国家之间的合作主要是新兴经济体国家之间的合作,突破的是既有的合作资源盘子,合作内容主要涉及后者。

(二)合作行动焦点:应对日益复杂安全议程

如果说围绕金融领域的治理合作是为了应对突发性的金融风险,依据时势造英雄的危机动能来塑造行动焦点,那么可以寻找更多的合作议题,例如,探索在投资潜力、谋求创新、应对非传统安全挑战等新的越来越宽广的议题领域内实现对话,可能成为吸引成员国参与合作的重要动能。围绕金融领域的治理合作与依据时势造英雄的危机动能来塑造行动焦点的共同点都是由于外部事件或者内部协调,合作的必要性上升,共同利益增加。全球化让各国政府面临的安全议程骤然繁杂,各国之间有了越来越多非传统安全领域内开展对话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后天行动焦点被发现,也就形成了达成集体合作的向心力。这种合作区别于基于禀赋互补的合作,并不依赖先天的资源禀赋、个体差异和资源稀缺性等因素。塑造行动焦点的合作亦即基于协作的合作,是从更为综合的角度看待合作,也是研究合作类型的重要突破。

金砖国家合作机制通过拓展合作领域,觅得更多的共同利益,塑造更多的行动焦点。所谓的不依赖先天禀赋,在既定差异中寻找共同利益的合作,用最通俗的话讲就是把饼做大。在各类全球性安全风险不断滋生的情况下,围绕金融风险、经济增长乏力、核安全隐患、恐怖主义、粮食安全、网络安全、海上安全等各类传统与非传统的全球性安全问题领域内,都亟须开展合作治理。

我们统计了2009-2016年每份金砖国家峰会文本的条款,并将涉及诸如经济、安全和政治等金砖国家领域内的条款做成分析图表。如此可见,金砖国家合作涵盖了越来越丰富的议题,不仅仅是从总体上看,而且在经济、安全与政治等各大议题领域框架下的分议题领域内更是如此。各国面临的安全议程也并非局限于安全议题框架之下,在经济政治框架下的安全对话也逐渐增多。在本节后面部分将进一步鸟瞰合作的领域拓展了,各国分享的共同利益就大了;当然,这也说明全球性的、系统性的、存在于各领域的安全隐患客观上是越来越多了。一方面,在有的领域内,可能部分成员国受益多一点,在其他的领域内别的成员国又能找回合作的受益。例如,俄罗斯参与金砖合作更为关注政治效应,例如地区安全与政治等领域;中国和印度作为人口大国可能更关心粮食问题和发展问题。另一方面,扩大合作的议题篮子将涵盖更多的大家均关心的合作议题,例如,塑造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维持金融稳定与安全,提供有效的融资渠道等(见表1)。


     此外,仅从峰会文本中涉及经济议题和安全议题的条目数量上看,这两个议题涉及的关注度上升很快(见图1)。


  以近年来合作最为集中的经济领域为例,在历年峰会文本中,涉及经济合作领域的有很多。虽然在贸易领域,因为禀赋上的互补性相对弱一些(产品结构),但在拓展了的经济领域内,合作的空间非常宽广,包括货币金融领域的合作、货币领域的合作、贸易领域的合作、投资领域的合作、多边银行的合作、全球经济治理领域的合作等。

1. 关于货币金融领域的合作

2011年金砖国家峰会指出,由于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暴露了当前货币金融体系存在弊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兑现G20峰会上所做出的承诺,适时进行结构改革,赋予新兴经济和发展中国家相应的话语权,更为客观地反映世界经济的变化。2012年金砖国家峰会《德里宣言》第九条再次提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治理改革缓慢的负面效果,认为只有适时改革才能保证机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事实上,改革是否有效,直接关乎增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借款能力和治理的有效性。在2011年金砖国家峰会宣言中还指出,金砖国家关注国际货币体系特别提款权的作用,特别是一篮子货币的组成,还指出大量跨境资本流动所带来的风险也是金砖国家的关注重点之一。金砖国家希望进一步加强成员国之间金融监管和监督、政策协调等领域内的合作,为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全球金融市场和银行体系而努力。由此,我们看到稳定的外部货币金融环境是金砖国家谋求发展的必要外部因素之一,是非常值得进一步发掘和坚持推进的合作领域。突发性的金融风险给金砖国家乃至世界各国都会带来极大的伤害,围绕这一领域的合作是一个向心力非常强的行动焦点。金砖国家围绕货币金融领域的合作说明即使在经济领域内,合作的动力也并非禀赋互补基础上的易货贸易,金砖国家在改变份额不公、加强金融监管、规避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等诸多方面,都具有共同利益和合作动力。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是金砖国家避免“褪色”,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外部环境。

2. 关于贸易与投资领域的合作

即使在禀赋互补性相对弱、不易展开交换性合作的领域内,依然存在挖掘合作空间的可能性。例如,在贸易领域的合作中大宗商品、能源、粮食都是增长潜力很大的合作领域。2014年金砖国家峰会《福塔莱萨宣言》提出要建立“金砖国家经济合作战略”和“金砖国家经贸关系框架”,从而推动金砖国家内部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可见,为既有的经贸合作提供稳定的制度框架,也是规避分化、确保合作的重要途径。此外,该宣言还提到,金砖国家举办了关于科学技以及术创新会议,旨在加强金砖国家之间在科技与创新方面的合作,利用合适的基金和投资工具共同创造出新的知识和创新产品,并通过分享经验解决共同面临的全球性和区域性问题。在2016年的杭州G20峰会上,中国提出治理全球经济的“药方”,包括向创新驱动要动力、重启贸易和投资对全球经济的拉动作用。这种彼此协调、共同应对的方式以及围绕经验分享和发掘经济合作的讨论,同样适用于金砖国家用以规避经济表现“褪色”,发掘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成为金砖国家合作的重要领域。

3. 关于全球经济治理领域的合作

全球经济治理领域的合作更是体现了合作是避免“褪色”的重要途径,围绕诸多治理领域我们都看到,合作而非分化是金砖国家的大势所趋。2015年金砖国家《乌法宣言》提出当前经济复苏的主力军是新兴经济,金砖国家号召与G20合作,对全球经济治理结构进行改革,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以及实现创新才能为全球经济注入强劲的发展动力。另外,金砖国家还愿意遵守G20提出的议程安排,特别是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和银行间自动交换信息新标准(AEOI)等税收规定,协调宏观经济,实现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进行宏观经济协调、实现经济健康与可持续的增长等全球经济治理问题,不仅仅是金砖国家、也是G20等全球经济治理平台的重要行动焦点。加之问题的紧迫性,这种基于协调的合作非常频繁。

此外,金砖国家历年峰会文本中关于安全的条款也有很多。通过分析这些条款,我们看到安全的概念越来越综合、多元、非传统,对于合作治理的诉求也越来越高。如果说经济合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是“把饼做大”的过程,那么安全内涵外延的扩大,则天然地“把饼做大”了。在更广阔的问题领域之间进行协作,彼此合作。安全涉及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地区安全、反恐、网络安全、核安全等等。随着安全领域的复杂化,金砖国家的合作也越来越丰富,大家能够寻找到的共同利益也就越多。

4. 关于地区安全的讨论从属传统的安全问题领域

例如,2011年金砖国家峰会《三亚宣言》第9条提到,金砖国家关注西亚北非以及西非地区的动乱问题,愿意在地区安全与和平问题上开展合作,促进地区稳定繁荣。金砖国家一致认为,避免动用武力,尊重各国的独立自主、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2012年金砖国家峰会《德里宣言》第19条再次提及中东和北非地区的安全问题(原文如此),希望发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作用。2013年金砖国家峰会《德班宣言》再次提到金砖国家承认非盟的中心地位,号召联合国理事会加强与非盟的合作,解决地区问题。

从金砖国家峰会历年文本可以发现,围绕安全领域的合作在诸多新的安全问题领域展开,这些领域的问题具有跨国性、非传统性,凭借任何一国之力都很难予以治理。围绕这些领域的治理,成员国之间乃至与非成员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等之间都具有广泛的共同利益。围绕核安全、反对恐怖主义、粮食安全,特别是新兴的网络安全、海上安全等都具有诸多利益共同点。这些利益共同点都可能成为合作的行动焦点。当然,在部分问题领域内,各国也有不同的主张,例如围绕网络安全等敏感问题领域。但是,当把所有的问题放到一个大的“政策篮子”里面进行协调,成员国将会看到更多的共同利益,而且合作的收益必定大于分化。

5. 关于核安全

2013年金砖国家《德班宣言》再次提及伊朗核安全问题,金砖国家认为伊朗在地区的军事活动以及单边制裁有可能会影响到地区的核安全,希望能够通过协商等外交手段解决伊朗核项目等相关问题。在2015年金砖国家峰会《乌法宣言》中金砖国家期待中、德、法、俄、英、美以及伊等相关国家能够尽早围绕联合全面行动计划达成一致,共同和平使用核能。

6. 关于联合反恐

2010年金砖国家峰会四国领导人发表的《联合声明》提到金砖国家谴责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已有的国际条款,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决议,对恐怖主义的预防与对恐怖主义的打击是一样重要的。金砖国家督促联合国大会尽快通过《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综合公约》。2011年金砖国家峰会再次提到恐怖主义问题,金砖国家认为在打击恐怖主义的过程中,联合国应该扮演主要角色,在遵从《联合国宪章》以及国际法的规定下,联合国大会应该尽早通过国际恐怖主义综合条约。另外,网络犯罪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7. 关于粮食安全

2010年金砖国家峰会《联合声明》提及,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准备在金砖国家之间实现农业信息互通系统。通过信息的沟通,有效减少气候变化等外部因素带来的粮食安全隐患。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创新以及合作等战略来保障粮食供给能够满足需求,覆盖到贫困人口。2011年金砖国家峰会提到保证食品和商品价格的稳定才能确保粮食的收益,从而保障粮食安全。2015年金砖国家峰会提及金砖国家共同抵御气候变化对食品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农业市场的不确定性,信息共享等。

8. 关于网络安全

2013年金砖国家峰会《德班宣言》中首次提到信息及通信技术安全问题,营造开放、安全的网络环境至关重要。2014年金砖国家峰会继续重视网络安全问题,为了营造安全开放的电子网络环境,需出台大量电子监管及数据收集的法律和规范等。在维护网络安全过程中,联合国应发挥主导作用。2015年金砖国家峰会《乌法宣言》也关注网络安全问题,呼吁加强共同抵御网络犯罪的合作,加强网络犯罪监管,尊重政治独立、领土完整以及主权平等,不干预别国内政。

9. 关于海上安全

2014年金砖国家峰会《福塔莱萨宣言》首次提及海上盗窃以及海上隐私问题,金砖国家号召所有相关利益者团结一致对抗威胁海上安全的风险,特别是在一些高危海洋领域,并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合作。2015年金砖国家峰会《乌法宣言》再次提及海上安全问题,金砖国家称赞保卫海岸线通讯的举动并强调在对抗海洋盗窃过程中合作时非常重要的。

10. 关于腐败问题

2014年金砖国家峰会文本中首次提到腐败问题,腐败会对经济可持续发展、消除贫困、金融稳定等产生不利影响,金砖国家决定将围绕此议题,增强多边合作,以《联合国反腐条约》作为行动基准,保证行动一致性。

综上,基于禀赋结构的合作并非是说,没有结构性的互补,利益具有差异性,就无法塑造合作。在某个领域内没有互补,一方面,可以发掘合作的潜在增长点,例如寻找多元的安全领域、探索并非需要禀赋互补的经济合作领域、共同治理全球性问题;另一方面,搭建议题联系,在更大的“一揽子”政策里面进行协调、寻找共同利益,把饼做大都是寻找行动焦点的重要途径。从这个角度看,所谓的“金砖褪色论”没有看到合作在这个方面的增长潜力。所谓的“金砖褪色论”和所谓的金砖分化更像是一个“自我实现的悲剧”,克服经济褪色和“双输”的渠道不是分化,而是在更为广泛的领域内积极开展更为紧密的合作。

因此,金砖国家合作并非基于先天禀赋互补基础上的交换型合作,相反,“金砖合作为代表的国际合作研究呈现了功能性和发展性的合作新特性,也是全球化时代国际治理的组织形式的一种反映。当全球化带来的复合相互依存在一定程度上逐渐替代‘零和思维’,超越‘零和博弈’基础上的发展型联盟合作成为国际合作的重要形态”。[2]作为一种发展型合作,金砖国家合作重视后天的协作和行为焦点的塑造,超越了静态看待合作的视野局限。



[1]  赵汀阳:《每个人的政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46页。

[2]  任琳、尹继武:《金砖国家合作的起源:一种理论解释》,载《国际政治研究》2015 年第 5 期,第102-128页。


(原文发表于《国际安全研究》2017年第4期。此处节选原文的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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