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成义】 全球反腐:进展与趋势
在全球层面和区域层面,各反腐组织依然活跃,反腐内容也更加细致和全面。但另一方面,民粹主义的兴起对于全球反腐则构成了负面的影响。虽然民粹主义经常打着反腐的旗号上台,但其反腐更多是一种宣传口号,且常常使反腐形势更加严峻,特朗普上台之后美国全球反腐角色的变化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与此同时,不少新兴经济体依然遭受腐败的困扰。在这种形势下,中国在全球反腐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是前所未有的,但机遇依然大于挑战。中国应借机顺势而为,在全球反腐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腐败是导致当今世界诸多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它不仅破坏公平正义,侵蚀公众对公权力的信任,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剥夺公民应有的服务,还延缓经济发展,加剧有组织犯罪,造成政局动荡并引发民粹主义的兴起等。腐败亦是实现联合国2030诸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主要障碍之一。据世界银行保守估计,每年单是公司或个人行贿的数额就高达1.5万亿美元,占全球GDP的2%,而这些腐败现象对于穷人等弱势群体的危害则更大。[①]在全球深度一体化的背景下,没有国家能够独善其身,因此必须团结起来共同致力于反腐。这也是全球反腐实现从无到有,逐渐演变成一个全球腐败治理机制的重要原因。这不仅包括全球层面的反商业贿赂,跨国追逃追赃问题,也包括反洗钱,反腐倡廉技术分享等。十八大后随着中国反腐倡廉的深入推进,并借举办亚太经合组织和G20峰会之机,大力推动全球反腐合作,使全球腐败治理开始有更多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声音和贡献。
一、全球层面:进一步全面、深入反腐
(一)联合国:在履约工作之外,司法与体育领域的反腐得到深化
在全球层面,反腐影响最大的莫过于联合国。联合国通过的《反腐败公约》标志着全球腐败治理机制的形成。《反腐败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指导国际反腐的法律文件,也是当前国际上最全面的关于反腐的国际性公约,其对预防腐败、界定腐败犯罪、反腐败国际合作、非法资产追缴等问题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自从《反腐败公约》于2003年10月在第58届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2005年12月正式生效付诸实施以来,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全球140个缔约国,182个签署国加入该公约。从其成员的数量之多也可以看出国际社会对于反腐的重视以及该公约的广泛覆盖面。这再加上其不少条款的法律约束力使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成为全面应对全球腐败问题的独特机制。其中缔约国会议是《公约》的主要决策机构,支持各缔约国和签署国旅行《公约》,并对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制定和执行反腐败活动提供政策指导。在履约方面,《公约》从2009年开始建立了同行评审机制,规定所有缔约国都有义务接受审议和审议其他缔约国。现在已经进入第二个周期,内容为《公约》预防腐败和资产追回的章节条款。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开展了不少较有影响的工作。[②]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方面。
第一,促进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履行仍是其工作的重点。所以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于2017年2月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组织了为期五天的区域性研讨会,就旨在加强合作并加快推进《反腐败公约》的落实和执行。2017年4月底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与俄罗斯总检察长办公室一起组织了旨在为2017年度参与《公约》履约审议的国家提供协助的培训。
第二,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正在为在2018年推出全球司法廉洁网络做积极准备。为此,继2016年在亚洲、中东和北非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举行区域筹备会后,2017年8月份又举行了欧洲筹备会议,汇集了来自该地区20多个国家的司法官员和协会。该次为期两天的论坛旨在分享交流司法领域维护廉洁的举措和挑战,以及全球司法廉洁网络一旦建立之后的期望。同时,办公室专门召开了司法领域反腐的国际专家组会议。
第三,对体育领域反腐的重视和支持。2017年2月中旬,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执行主任出席国际奥委会组织和举办的“第二届体育廉洁国际论坛”并致辞。在此前一天,双方共同发布了双方近期的合作成果《赛事操纵的刑法条款》,旨在为打击体育领域的腐败并保持廉洁提供参考。[③]此外,相关活动还包括鼓励市民社会参与,调动模拟联合国资源参与反腐,以及培养反腐的青年领袖,加强对洗钱等腐败行为的斗争也是过去一年的工作内容。2017年2月和5月,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泰国曼谷组织了“市民社会与政府协作反腐”的研讨会,在维也纳总部举办了“与市民社会合作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反腐败工作研讨会”。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组织了一次专家组会议,讨论为模拟联合国活动组织者量身打造一份指南,以期利用模拟联合国的网络和影响加强反腐宣传。2017年5月初,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与联合国太平洋岛国反腐项目合作,为该区域的青年组织了一场为期三天的创新实验室活动。为了最大限度地加强打击非法资金流动和洗钱等腐败行为,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和中东与北非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多哈举办了区域培训班,目的是为了提高切断恐怖组织的经济来源的能力。
(二)世界银行:对相关项目腐败保持高压和零容忍
作为世界上开展反腐最早的国际组织之一,世界银行在全球反腐事业中贡献颇大。其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帮助受援国在贸易体制、投资和金融监管上进行改革,从而减少寻租行为所带来的影响。随后世界银行也展开了帮助成员国推进制度建设,改革公共部门等的善治活动。1995年上任的沃尔芬森行长更是特别重视反腐败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的反腐败举措。这些举措包括加强世界银行自身的反腐机构建设,完善对援助项目的审查监督机制,提供反腐败的学习项目、贷款和技术援助帮助各国反腐,积极支持全球反腐行动等。除此之外,世界银行在打造国际透明度标准(包括“财务透明全球倡议”,“公开合同标准”,“财务披露标准”等)和支持开放型政府方面都展现了领导力。世行负责反腐的部门是世行廉洁副行长办公室(Integrity Vice-Presidency,简称INT),并且每年发布反腐报告。下面就将重点回顾一下其在2017年初所发布报告的主要内容。[④]
在2016财年,[⑤]INT共收到并审查了279起关于世行相关项目涉嫌欺诈和腐败的初步投诉或者查询,其中对64起进行了全面调查。这一年调查人员也结案87起,其中62%被证实。在16财年底正在调查的65起涉外案件中,48起涉及腐败指控,其中24起腐败案件涉嫌欺诈和/或串通。该财政年度确认的调查涉及43个项目并包括对124项合同约6.33亿美元的审查。大约有分散在35个合同中的8740万美元因为提前发现问题而在合同正式签署前被撤回。经过深入调查,INT制裁了58个实体,包括信息计算机系统CJSC(Incom)公司,后者因参与操纵世行在乌克兰的项目而被禁止参与世行相关项目22.5年。INT也认同了来自其他开发银行的38项交叉禁令并签订了18个谈判决议协议(Negotiated Resolution Agreements)。
同时,2016财年有20家公司在采取合适的合规计划和履行其他条件之后被取消禁令。这也反映出世行的业务伙伴以及私营部门开始更加重视合规的要求。在16财年末,INT下属的廉洁合规办公室(Integrity Compliance Office)正在积极参与41家被制裁公司的合规计划和项目的建设。此外,世行对存在重大廉洁风险的64个项目进行了早期预警,并对其中24个高风险行动参与制定了预防措施。世行也对1100多名世行员工,政府官员以及承包商进行了廉洁风险管理的培训。INT也开始牵头建立一个便于世界各地采购和承包商查询全球公司受到制裁信息的平台。在对内方面,维持17000多名世行员工及顾问的廉洁对于维护世行集团的信誉也至关重要。为此,在16财年,INT追究了涉及世行员工或供应商欺诈和腐败指控的案件45起,其中23起是新立的案件。INT核实了其中七名工作人员存在不端行为,包括欺诈、腐败、串通、滥用立场、利益冲突和操纵投标等。在已经结案的两起调查中,两位员工被永久禁止返聘。INT也对11名员工因涉嫌6起外界案子中的不端行为而进行了清退。
2017年6月底,INT在其官网公布了上一年底开始进行调查案子的结果,包括对16家公司的制裁,以及8项协议解决方案。后者包括与我国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37家受控子公司签订的协议,该协议规定了针对后者为期六个月的制裁及其后九个月的有条件制裁。[⑥]此外,世行2017的《世界发展报告》虽然没有直接使用腐败的概念,但是其不断强调三种治理体系的机能障碍,即排他性、捕获,以及庇护主义,而这三者都是权力不对称所带来的腐败现象。报告认为这种系统性腐败较之于行贿等腐败危害性更大,并提出了渐进主义的改进思路。[⑦]
(三)透明国际:年度清廉指数显示全球反腐形势依然严峻
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是世界上最有影响的反腐败民间组织之一。其于1993年在德国创建,以推动全球反腐运动为己任,目前已在90多个国家成立了分会。其每年发布的“腐败感知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又称为“清廉指数”,在全世界产生较大影响。透明国际在将腐败问题推上国际议程,包括《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反贿赂公约》的制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下面将主要回顾其2016年的清廉指数报告。[⑧]
根据2017年初发布的报告,2016年全球176个国家的平均清廉指数为43分,最高为丹麦与新西兰,同为90分,最低为南苏丹和索马里的11分。总的来看,有69%的国家得分低于50,也就是说存在比较严重的腐败问题,覆盖约60多亿的人口,二十国集团中也有58%的国家得分低于50。从区域来看,如下图所示:
第一,美洲国家的得分平均为44分,其中加拿大得分最高,为82分,最低为委内瑞拉,只有17分。美洲反腐的动静不小,不管是“巴拿马文件泄露”,还是巴西持续不断的反腐新闻头条,以及由于巴西奥德布雷希特公司腐败案牵连出的诸多拉美政要都显示出美洲反腐形势。
第二,亚太地区包括亚洲的大部和大洋洲,平均指数与美洲的一样,同为44分,不过有70%的国家低于50分以下。其中最好的为新西兰,最差的为朝鲜,仅12分。中国的表现自十八大以来基本呈稳步上升趋势。这应该是中国在过去几年持续高压反腐所取得的成就,包括中央在加强巡视和建立监察委等重大制度创新反面所取得成绩的一种体现。当然,西方反腐更加强调自下而上的市民社会和私营部门的积极参与,在这方面我们也还有不小空间可以向国外好的做法进行借鉴和学习。
第三,在欧洲和中亚地区,清廉指数的平均分为54分,得分低于50的国家占到48%。其中得分最高的为丹麦,最低的为乌兹别克斯坦的21分。该区域的清廉指数总的变化不大。其中乌克兰因为引入了官员财产申报电子系统等措施而提高了2分。但是欧洲国家却发生了一些腐败案件,比如一直位居前列的丹麦发现有20位国会议员并未如实申报其工资外收入和活动。同期,荷兰警察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因为将数目不小的公款用于支付餐费、派对和酒店而被辞退。这种变化在外界看来是颇令人震惊的。
第四,在中东北非地区,清廉指数的平均分为38,有83%的国家得分低于50。其中得分最高的是阿联酋,为66分,最低的为叙利亚,仅13分。透明国际的报告显示几年前爆发的中东北非变局并未在清廉方面带来显著变化。事实上,该区域大多数国家的清廉指数都有所下降,特别是海湾国家、卡塔尔、约旦等。世界上最腐败的十个国家中也有一半在该区域,包括伊拉克、利比亚、苏丹、也门和叙利亚。非洲区域的平均分则更低,仅为31分,其中89%的国家得分低于50。该区域得分最高是博茨瓦纳的60分,最低的为索马里,得分仅为10分。其中加纳、南非、刚果、甘比亚等的得分都有所下滑,这在举行的选举结果中执政者的支持率下滑或有所体现。
(四)二十国集团(G20):继续推进反腐计划
G20作为汇聚世界最主要经济体的国际合作机制,逐渐在全球反腐败领域展现领导力并发挥重要影响。其反腐败工作已成为当前全球反腐领域最活跃、最重要的合作机制之一。 其首次将反腐议题纳入视野是在2009年9月召开的匹兹堡峰会。2010年6月的多伦多峰会则同意成立反腐败工作组,并于同年11月的首尔峰会上推出《反腐败行动计划》,内容涵盖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签署、批准、执行及审议,反国际商业贿赂,阻断腐败官员与全球金融体系的联系,拒绝成为腐败官员避风港,追逃追赃,举报人保护,增强反腐败机构职能,提高公共部门廉洁,促进私营部门参与反腐等。
2011年在法国召开的戛纳峰会在重申之前达成的反腐败承诺之外还发布了第一份反腐行动计划落实的监测报告。2012年洛斯卡洛斯峰会制定了《G20司法互助指南》、《G20司法管辖区内资产追踪国别资料》、《官员财产披露高级别原则》、以及《G20拒绝成为腐败人员避风港的共同行动原则》。2013年圣彼得堡峰会则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包括《G20圣彼得堡反腐战略框架》、《G20司法互助高级别原则》、《境外行贿罪执行的指导原则》、《打击索贿的指导原则》、以及《反腐败与经济增长专题报告》,并建立了拒绝腐败人员入境的信息共享及执法合作网络。2014年的布里斯班峰会则批准了《2015-2016年反腐行动计划》,并发布了《G20受益所有权透明高级别原则》。2015年的土耳其安塔利亚峰会则重申了促进国际社会形成对腐败的零容忍环境,并核准了《G20私营部门廉洁透明高级别原则》,《G20公共采购廉洁高级别原则》,《G20反腐公开资料原则》,以及《受益所有权透明执行计划》。2016年在G20杭州峰会上则不仅核准了《G20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别原则》,《G20 2017-2018年反腐行动计划》,还设立了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
2017年的德国G20峰会在反腐败方面基本延续了杭州峰会的行动计划,重点放在了务实合作、受益所有权、私营部门的廉洁和透明度、行贿、公共部门的廉洁和透明度、高危行业、国际组织、能力建设等方面,并制定和通过了《法人责任高级别原则》,《组织化反腐高级别原则》,《海关反腐高级别原则》,以及《野生动物及产品反腐败高级别原则》。
二、区域层面:有推进也有收缩
(一)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继续增多,覆盖面更加广泛
经合组织是反腐方面最积极也是最有影响的区域性国际组织之一。其在90年代中期推出的《国际商务交易活动反对行贿外国公职人员公约》,简称《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是全球反腐真正走向国际化的开始,尽管其范围主要还是西方世界。该公约也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致力于制裁行贿方的国际反腐败公约。它设立了对公约签署国所属公司海外行贿行为进行制裁的法律标准。到目前为止则已经有43国签署了此公约,包括8个非经合组织成员国。覆盖面达到全球64%的对外直接投资,50%的出口,排名进入全球百强跨国企业中的95个,以及前50名的金融跨国企业。在《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的影响下,41个成员加强或者颁布了公司行贿追责方面的法律,18个成员国建立或者加强了举报人保护制度。在执行方面,分布在17个签约国中的397位个人和133家实体因为对反对海外贿赂的刑法条款而遭到制裁,至少9个签约国中的116位个人和209家实体因为反海外贿赂的其它条款遭到制裁。目前也有28个签约国中的302项调查正在进行中。[⑨]
在过去的一年中经合组织所举办的活动和获得的成果也非常丰富。[⑩]这体现在如下一些方面。第一,吸纳立陶宛和哥斯达黎加为《反贿赂公约》的最新成员。第二,关注法人责任、贸易、及开放数据方面的反腐倡廉建设。其于2016年12月9日,即国际反腐日,发布了《经合组织关于发展合作伙伴管理腐败风险的建议》,同期也发布了《法人对外行贿的责任:盘点报告》,这在德国G20峰会上发布的《法人责任高级别原则》也有所提及。2017年6月下旬出版了《假冒产品实际贸易路线图》报告以及《G20 / 经合组织关于使用开放数据进行反腐的良好做法汇编》。第三,积极促进司法反腐。2016年12月14日,经合组织与国际律师协会共同成立一个工作组,为律师参与反腐提供实践指南。2017年3月初发布《亚太31国司法互助经验》报告。第四,继续发布《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的履约报告,2017年3月下旬则发布了对意大利、芬兰、英国、阿根廷等国的履约报告。此外,经合组织也举办了一些高规格的论坛和会议,比如2017年3月底举办的《全球反腐倡廉论坛》,6月底举办的《负责任商业行为全球论坛》,7月中旬与希腊反腐总署和欧盟委员会在希腊召开了“希腊公共廉洁论坛”等。
(二)亚太经合组织(APEC):非法贸易中的腐败成为焦点
亚太经合组织的反腐从2002年和2003年领导人承诺实施《亚太经合组织透明度标准》开始,2004年成立反腐败专家特遣队;后者于2011年升级为反腐败与透明度工作组,致力于协调《圣地亚哥实施打击腐败和确保透明度承诺》,《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行动计划》,以及《亚太经合组织透明度标准》的执行等。其也在努力促进引渡、法律援助和追逃追赃方面展开国际合作。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与透明度工作组并于2014年通过了《北京反腐宣言》,成立了亚太经合组织反腐执法合作网络。
2017年的APEC峰会在越南召开,反腐败与透明度工作组也组织召开了不少活动。这包括2017年2月下旬召开的第二十四届反腐败与透明度工作组会议,8月召开的“第四届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会议”,“反腐败与透明度工作组与国际反腐组织会议”,主题为“可持续安全伙伴关系:加强打击腐败与非法贸易”的“第四届亚太经合组织探路者对话话”等。
(三)欧洲委员会及欧盟[11]:前者反腐继续,后者反腐面临挑战
在欧洲委员会方面,其部长委员会曾于1996年发布《反腐败行动纲领》,1997年通过《关于反腐败斗争的20项指导原则》,1999年制定《反腐败刑法公约》和《反腐败民法公约》并成立欧洲委员会反腐败国家集团,2000年发布《公职人员行为守则建议》,2003通过《政治献金廉洁一般规则建议》,以及《反腐败刑法公约附加议定书》。其于1999年成立反腐败国家组(Group of States against Corruption,简称GRECO),旨在帮助成员国提高反腐及履行欧洲反腐标准的能力。其目前已有49个成员国。在最近的动向方面,欧洲委员会的GRECO于2017年3月份召开第75次全会前启动了第五轮的成员国履约督查,重点是督查各成员国行政与执法部门在预防腐败与廉政建设方面的履约情况,并于5月初举行了为期三天的督查培训。GRECO并于2017年6月份发布了2016年的《总体活动报告》,并将于11月在捷克首都布拉格举办第四轮督查的总结研讨会。
欧盟方面则于1997年制定了《打击欧洲共同体官员或欧盟成员国官员腐败公约》,并通过“斯德哥尔摩计划”授权欧盟委员会制定全面的欧盟反腐败政策。2003年欧盟通过了《私营部门打击腐败的框架决议》。2011年,欧盟委员会设立了欧盟各国反腐的定期评估机制,并于2015年发布首次收集的欧盟各成员国腐败犯罪相关数据资料的初步报告,在经各成员国审议后于2016年1月发布了修改后的报告。不过在欧盟层面负责反腐的部门设置并不高,基本上是放在移民与内政部下面的组织犯罪和人口贩运处下面。过去一两年在反腐方面也基本没有什么新的举措。而且鉴于有干涉主权之嫌,继2014年发布首份欧盟反腐报告之后,2016年本应发布的报告也被取消。或许正显示欧盟在反腐方面的日渐不重视或力有不逮的现实。当然,欧盟内部机构的反腐倡廉建设则由欧盟反欺诈办公室负责。根据其2016年度报告,该办公室在2016年共展开了219项调查,同期结项272起调查,发出346条建议,并要求撤回6.31亿欧元的资金预算安排。[12]
三、全球反腐面临的民粹主义挑战
(一)腐败与民粹主义
过去两年全球最引人注目的现象无疑是西方民粹主义的兴起。这引发世界各界的极大关注和讨论,特别是其对于西方自由民主的影响方面。不过民粹主义兴起对于全球反腐事业的影响则讨论的则少很多,虽然不少人认为腐败是促成民粹主义兴起的重要因素之一。这里将对此进行一考察,以期从中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在腐败作为民粹主义兴起的缘由抑或借口方面,大家或许并不陌生。事实上,不少学者就将民粹主义的核心看做是两个不同但是自身内部同质的阵营-即普通民众与腐败精英之间的敌对和紧张。[13]或许我们会很自然想起特朗普竞选期间反复宣称的要抽干华盛顿腐败沼泽的豪言壮语。当特朗普的核心支持者在思考华盛顿的腐败沼泽时,他们想到的是一帮反对民选产生的总统的秘密集团。他们也越来越多地用“深层国家”来描述这个“沼泽”。根据美国极右翼媒体Breitbart的解释,“深层国家”是指称一支由技术官僚、官员、退休官员、立法者、承包商和媒体人士组成的支持和维护既定政府政策的半隐蔽“部队”。事实上,基本上所有的民粹主义领导人都会宣称他们是纯洁人民的代表,并与腐败的精英进行战斗。
这其实也并不难理解。以美国为例,如果换个视角和思路,我们会发现美国精英阶层滥用权力是导致美国式系统性腐败的重要原因。首先,与欧洲国家不同,美国的精英阶层主要由经济界形塑。而资本主义的逻辑在于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所以财富分配的不均和持续累积也就不难想象。金融危机后发生的以1%对决99%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就显示得很清楚。这里的权力概念也是广义的,可以理解为“针对他者施加有意的和可以预见的影响的能力”,所以并不局限于政治权力,也包括经济、军事、意识形态方面的权力等等。而滥用权力则是无节制的使用这种不对称能力为谋取私利服务。其手段就包括通过政治捐款扶植服务于自己利益的政客官僚,通过院外游说对政策制定施加影响,控制媒体影响舆论议题设置及公众认知,聘请超级律师钻法律条文空子等等。
不过根据透明国际的一份报告,民粹主义虽然可以利用反腐的旗号赢取选票,但是其反腐并不一定是动真格的,甚至有的情况下民粹主义政党上台后的腐败情况更为严峻。[14]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比如印度的第一个反腐败政党,“普通人党”在2015年新德里的地方选举中异军突起,引发一场政治地震,一举拿下70个立法会议席中的67个,只留了3个席位给印度总理莫迪的政党,但是好景不长,很快该党就因为内斗、肮脏政治以及机制失调而导致公众倍感失望。[15]意大利的著名右翼民粹主义政党也因为其执政的罗马市政府卷入上一年底的一桩腐败丑闻而遭受沉重打击,导致该党在2017年的中期选举中出现支持率下滑,丢掉主要大城市的执政权。[16]法国最大的民粹主义政党-国民阵线的主席小勒庞也因让其保镖及助理等非欧洲议会工作人员在欧洲议会领“空饷”而被法国司法机关在2017年6月底正式立案调查,并有10余名“国民阵线”议员涉入此案。其他一些民粹主义领导人,比如土耳其的埃尔多安,匈牙利的奥尔班,还有委内瑞拉特的查韦斯和马杜罗等等都显示他们的反腐事业并不乐观。曾于2016年举办反腐败峰会的卡梅伦政府也因为脱欧公投的结果而引咎辞职,再加上脱欧后的英国更加依赖欧盟外的替代市场,可以预见反腐不会成为英国新政府的优先议题,而且可能也不会得到太高重视。另外一个民粹主义兴起对于反腐的负面影响则是美国的特朗普政府,虽然藉着反腐的缘由上台,但是其许多举措似乎正在开反腐的倒车。鉴于美国在全球反腐中的重要作用,这一点我们将在下一节做一细致的回顾和分析。
(二)特朗普政府面临的腐败风险与指控
鉴于特朗普巨大的商业帝国背景和联系,所以自从其当选以来,批评者就指出其入主白宫带来前所未有的腐败、任人唯亲和利益冲突的风险。事实上,这方面的讨论非常的多,甚至有的腐败观察家还发布每月特朗普腐败风险监督报告,梳理分析所有可能指控特朗普的法律条款等。不少人甚至认为特朗普总统及其行政当局已经存在不仅不合乎伦理而且是违法的行为。
在特朗普就职不久,华盛顿一个叫做“责任与伦理公民”的非盈利组织就正式向地方法院提起了针对特朗普的诉讼,控告特朗普违反了美国宪法中规定的“外国收益条款”。该组织又于2017年4月份再次提起了一份修改后的起诉,包括增加了两位原告以及丰富了具体的指控内容。此外,6月中旬也有华盛顿特区总检察长卡尔∙拉辛(Karl A. Racine)及马里兰州总检察长布莱恩·弗洛西(Brian E. Frosh)对特朗普提起诉讼,指控他存在“史无前例的违宪行为”。虽然2017年1月份特朗普曾表示他正在将自己的资产转到由儿子管理的信托机构中,以消除潜在的利益冲突,但两检察长认为这种剥离并不彻底,而且他的儿子艾瑞克·特朗普(Eric Trump)也表示将定期向特朗普汇报有关公司财务情况。该诉讼还宣称,特朗普所继续拥有的一个全球性的商业帝国已使总统“深深的陷入一个由国外及国内政府行动者组成的集团中”并且破坏了美国的政治体系的廉洁性。在他们看来,总统忠实履行其就职誓言是宪法对于一个总统的忠诚最基本的要求…而把他的私人财政与国内外的权力分开,但是美国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位总统如特朗普般的如此无视宪法的规定。这起诉讼已提交至马里兰联邦地区法院。如果联邦法官允许跟进此事,拉辛和弗洛西表示,他们第一步将通过特朗普的个人纳税申报单以评估他与外国的商业往来,而特朗普方面可能会拒绝公开申报单,所以最终很可能需要最高法院来裁决。
虽然上述针对特朗普的腐败指控可能会耗时费力,而且也还没有定论,但是特朗普政府在反腐方面的倒车举动则是比较明显的。首先,特朗普的腐败表象以及抵制防止利益冲突举措的态度极可能为国内的其他腐败官员所效仿。其次,一度以廉洁模范自居的美国开始成为反腐的笑柄。特朗普和共和党领导的国会已经放弃奥巴马政府在打击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反贿赂的努力,美国内务部最近也采取行动停止了对《采掘业透明倡议》的执行。不少观察家也担心特朗普很有可能会削弱《反海外腐败法》,这是美国反腐败法律的皇冠。退出TPP也被不少人认为是美国反腐的倒退和损失,因为其中有专门的透明与反腐条款将反腐与贸易联系起来,而这耗掉了不少廉政工作者的努力和心血。总之,不管是在美国国内还是国外,美国政府过去几十年苦心经营起来的廉洁领袖形象,似乎在特朗普当选后短暂的时间里出现了快速的崩塌。可以预见的是,在特朗普执政时期,美国在全球反腐方面的软实力将会大大削弱,并对全球反腐事业构成冲击。
四、结语:趋势与启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在全球层面和区域层面,各反腐组织依然在一如既往地开展全球反腐,在反腐内容方面也更加全面、细致和深入。法人责任、组织化反腐、海关反腐、野生动物及产品反腐、非法贸易、司法反腐、体育反腐等都得到更高的关注,并采取了一系列应对举措。
但另外一方面,民粹主义的兴起对于全球反腐则构成了负面的影响。虽然民粹主义经常打着反腐的旗号走向前台,但其视阈中的腐败和通常意义上的腐败往往不是同一个概念。前者更多是一种虚而不实的系统性腐败,后者则更多的是一种具体的可调查的腐败。所以民粹主义支持者口中的反腐更多的是一种宣传口号,和实际的反腐并没有什么确凿的联系。甚至在通常情况下,民粹主义上台之后不仅没有显示出对反腐的更高重视,而是使得反腐形势变得更加严峻。特朗普上台之后美国全球反腐角色的变化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与此同时,不少新兴经济体依然遭受腐败的困扰。有不少观察家指出,巴西的腐败案直接导致了巴西经济的衰退,而印度莫迪政府通过废钞进行反腐的豪赌也对印度经济增长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鉴于这种形势的发展,全球反腐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反腐依然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心声,特别是对新兴经济体国家来说,反腐形势更为迫切。与此同时,全球腐败治理机制变得更加完善,而且各反腐组织仍在不遗余力地做出努力。另一方面,西方民粹主义的兴起可能使西方国家参与全球腐败治理的意愿大打折扣,这尤其体现在美英等原积极反腐国家方面,使全球腐败问题的治理也面临后继乏力的问题。
[①]World Bank, “Combating Corruption,” Retrieved on Sep. 24, 2017,http://www.worldbank.org/en/topic/governance/brief/anti-corruption.
[②] 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Retrieved on Sep. 24,2017, http://www.unodc.org/unodc/en/corruption/news.html.
[③]国际体育行业的腐败一直非常严峻,近来除了两年前爆出的国际田联和国际足联的腐败案,2017年的国际奥委会同样深受腐败冲击,目前巴西奥委会主席就正在接受调查。
[④]World Bank, “Annual Update Vice-integrity Presidency Fiscal Year2016, ” http://pubdocs.worldbank.org/en/118471475857477799/INT-FY16-Annual-Update-web.pdf.
[⑤]根据报告解释,覆盖从前一年的7月1日到当年的6月30日。
[⑥] World Bank,“World Bank Announces End of Fiscal Year Investigative Outcomes,”Retrieved on Sep. 24, 2017, http://www.worldbank.org/en/news/press-release/2017/06/30/world-bank-announces.
[⑦]World Bank, 2017 World Bank Report: Governance and Law, Washington,D.C. Retrieved on Sep. 24, 2017, http://www.worldbank.org/en/publication/wdr2017.
[⑧]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 2016,”Retrieved on Sep. 24, 2017,https://www.transparency.org/news/feature/corruption_perceptions_index_2016.
[⑨] OECD,“Fighting theCrime of Bribery,”Retrieved onSep. 24, 2017, http://www.oecd.org/corruption/Fighting-the-crime-of-foreign-bribery.pdf.
[⑩] OECD. http://www.oecd.org/corruption/.
[11]因为欧洲委员会及欧盟成员大多数重合,所以这里将两者合并进一小节进行回顾。
[12] The European Anti-Fraud Office, OLAF Report 2006, Luxembourg:Publications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17.
[13]Daniele Albertazzi and Duncan McDonnell, “Introduction: The Scepterand the Spectre,” in Daniele Albertazzi and Duncan McDonnell (eds.), Twenty-First Century Populism—The Spectre of Western European Democracy, Basingstoke: Palgrave MacMillan, 2008, p. 8; Ernesto Laclau, Politics And Ideology in Marxist Theory.Capitalism, fascism, populism, London: Verso, 1977, pp. 172-3; Cas Mudde 2004.“The Populist Zeitgeist,” Government andOpposition, 39 (4), 2004, p. 543; Nadia Urbinati, Democracy Disfigured: Opinion, Truth, and the People, Harvard UPress, 2014, pp. 131, 151.
[14]为此,哈佛大学法学院还于2017年9月23日举办了“民粹主义的财阀:全世界的经验”研讨会。参见:https://research.chicagobooth.edu/stigler/events/single-events/september-23-2017。
[15] Anusha Pamula. “An Uncommon Victory for India’s Common Man,”February 20, 2015, The Global Anti-Corruption Blog, Retrieved on Sep. 21, 2017,https://globalanticorruptionblog.com/2015/02/20/an-uncommon-victory-for-indias-common-man/;“Are Anticorruption Parties Doomedto Fail?: Purity, Pragmatism, and Reflections on India’s AAP,” The GlobalAnti-Corruption Blog, Retrieved on Sep. 21, 2017, https://globalanticorruptionblog.com/2015/05/21//.
[16] James Politi. “Italy’s Five Star shaken by Rome corruption scandal,”Financial Times. Dec. 19, 2016,retrieved on Sep. 21, 2017 athttps://www.ft.com/content/c4ce0e0c-c383-11e6-9bca-2b93a6856354.
参考文献
TransparencyInternational, 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 2016, Retrieved on Sep. 24, 2017 athttps://www.transparency.org/news/feature/corruption_perceptions_index_2016.
OECD,Bribery and corruption, Retrieved onSep. 24, 2017, http://www.oecd.org/corruption/.
OECD,“Fighting the Crime of Bribery,” Retrievedon Sep. 24, 2017,http://www.oecd.org/corruption/Fighting-the-crime-of-foreign-bribery.pdf.
The European Anti-Fraud Office, The OLAFReport 2006, Luxembourg: Publications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17.
World Bank, The 2017 World Bank Report:Governance and Law, Washington, D.C. Retrieved on Sep. 24, 2017, http://www.worldbank.org/en/publication/wdr2017.
(本文选自《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2018》,张宇燕主编,李东燕、邹治波副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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