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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在行动】恶势力团伙借工程做文章 多次实施敲诈勒索
2019年4月11日,由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吕某甲、俞某某等5人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在新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3年起,新昌县大市聚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被告人吕某甲与被告人俞某某、吕某、吕某乙、吕某丙等人结成恶势力团伙,以工程经过本村已被征用土地需给村民好处为由,分别结伙多次实施强行索取财物、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正常经济秩序、社会秩序。
被告人吕某甲、俞某某、吕某、吕某乙、吕某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方式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另查明,被告人吕某甲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国有资产,数额巨大,又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贿赂,数额较大,其行为又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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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昌检察
编辑:吴闻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