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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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检察两个!

近期,全市“十佳枫桥式工作法”赛比活动举行,绍兴市检察院一个工作法获评三等奖,一个工作法获评优秀奖!2023年绍兴市“十佳枫桥式工作法”赛比三等奖(绍兴检察获评工作法)“一库三员”特色听证工作法“一库三员”特色听证工作法,通过建立听证人员库,发挥其“矛盾调解员”“民意传递员”“行风监督员”的“三员”作用,不断创新听证机制,把检察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优秀奖(绍兴检察获评工作法)虚假诉讼智能化源头治理工作法虚假诉讼智能化源头治理工作法,针对“假官司”发现难、惩防难的困境,创新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有效破解虚假诉讼源头治理难题,推动实现监督促进诉源治理的价值追求。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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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红:践行“枫桥经验”优化轻罪案件办理

11月21日,《检察日报》刊发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红署名文章《践行“枫桥经验”优化轻罪案件办理》,分享该院依法能动履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促进轻刑案件刑事和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的相关做法。全文如下: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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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1精品1优秀!全省检察微课评审结果出炉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落实‘四个定位’,提升监督质效”的主题,积极开展本年度检察微课建设。近期,经各市检察院交叉互评、省检察院集中评审和综合评议、省检察院政治部最终审定,共评选出精品微课及优秀微课各10门。绍兴市检察机关选送的1门微课获评2023年度全省检察精品微课,1门微课获评优秀微课。2023年度全省检察精品微课(绍兴检察获评微课)拨开账目“迷雾”资金交易流水分析系统“点亮”逃废债民事检察监督主讲人:张子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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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稽山古榧香远益清

检察机关如何破解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密码”?上虞这个专项机制有实效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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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三个一号工程”】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亮剑企业“内鬼”

“司法机关对我进行了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大家要以我为鉴。今后我一定会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法庭上,被告人吴某说道。日前,由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诸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芸出庭支持公诉,诸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键担任审判长。
202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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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业务,绍兴柯桥、上海虹口两地检察携手党建联建

近日,在长三角检察机关经验交流和党建联建活动中,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与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党建共建协议书,两地检察机关将携手开展党建联建活动。虹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军,柯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昌夫等出席签约仪式。★钱昌夫表示,柯桥区检察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聚焦党建引领,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化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真正把党建工作打造成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红色引擎。此次党建联建是双方积极探索共同做好新时代党建工作的一项新举措,是搭建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一个新平台。孙军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两地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络,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完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工作新格局,共同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实现相融互促、同频共振,共同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根据协议内容,两地检察机关将以“组织共建、人才共育、学习共抓、信息共享、活动共办、文明共创、共建共享”为目标,依托两地丰富的红色资源,通过交流协作、业务互促、文化互融、党建合作等方式,多维度多渠道开展党建工作交流。据悉,此次长三角检察机关经验交流和党建联建活动由上海(第二分院、第三分院)、南京、绍兴(柯桥)三地检察机关主办,活动以最高检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学习与研读、知识产权案件研讨会、党建联建为主要内容,以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推动长三角检察机关的联动发展,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目标。活动中,钱昌夫还出席了“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一体化发展”研讨会,以办理的网络电影著作权侵权纠纷系列案为切入点,分享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的监督线索发现、审查和治理经验。柯桥区检察院轻纺城检察室主任胡成英在指导性案例解读活动中,介绍解读周某某与项某某、李某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来源:柯桥检察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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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关注!绍兴数字检察助力轻纺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浙江省绍兴市的中国轻纺城始建于1988年,目前已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纺织品集散中心。花样图案是纺织品上独有的人文标识,具有重要附加值,也是引发版权纠纷的“重灾区”。11月16日,中央电视台《热线12》关注数字检察助力轻纺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讲述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依托数字检察模式,依法打击了一批盘踞轻纺市场十余年的职业花型著作权恶意维权团伙,有效地维护了轻纺行业的有序发展。来源:柯桥检察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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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根在绍兴市人大成立40周年座谈会上发言

11月16日,绍兴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绍兴市人大成立40周年座谈会。除邀请市委主要领导及市政府、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外,还特别邀请了曾担任历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部分老同志,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共同回顾并总结绍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40年来的发展成就和基本经验。会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围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进行发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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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如何破解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密码”?上虞这个专项机制有实效

“真没想到,困扰我们这么久的问题这么快得到了解决,真的感谢你们的这个快速响应机制。”2023年11月初,在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开展的“三联三促走基层”活动中回访某企业时,该企业负责人感激地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2年以来,上虞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企业合法权利维护快速响应机制,坚持综合履职办案、多方协同保护与多元化服务“三结合”,积极倾听企业呼声,快速回应企业期盼,助力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为涉案54家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引入“外脑”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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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例!浙江检察发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11月15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办主题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民事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的新闻发布会,发布10个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民事检察典型案例。绍兴市检察机关一案例入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民事检察典型案例(绍兴检察获评案例)傅某根等人与诸暨某化妆品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基本案情】傅某根等27人在诸暨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从事清洁、打单、保安等工作。该公司负责人傅某红、傅某龙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被追究刑事责任,名下资产被追缴或没收。案发时该公司尚拖欠傅某根等人劳动报酬共计203850元。傅某根等人未及时进行申报,导致上述款项未被列入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优先偿付范围;申请劳动仲裁又因超出仲裁时效被驳回。傅某根等人多次向各部门信访申诉。2022年4月15日,傅某根等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履职过程】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依法调阅相关案件卷宗、向傅某红等调查核实,查明傅某根等人被拖欠工资以及刑事判决载明查扣冻财产应优先偿付工资并由公安机关处置的事实。考虑到傅某根等人权益难以通过其他途径有效救济,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民事支持起诉意见,并在政法委组织协调下,主动与法院、公安机关协商制定方案,最终傅某根等人的劳动报酬支付到位。傅某根等人撤回起诉,纠纷圆满解决。【典型意义】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但实践中往往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未能及时主张等而导致权利难以有效救济,引发纠纷甚至社会矛盾。本案涉及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参与执行分配,情况复杂。检察机关秉持服务群众办案理念,通过认真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争取政法委支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最终圆满解决纠纷,依法保障了劳动者权益,避免了矛盾升级,为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发挥检察之力。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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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浙”里有“枫”,呵护民营经济

“浙”里有“枫”,呵护民营经济胡成英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轻纺城检察室主任2022年年初,我转岗至轻纺城检察室工作。检察室是检察机关联系基层群众、服务基层发展的重要窗口,也是履职尽责、促进基层治理的有效平台。进入新时代,我们该如何发扬“枫桥经验”?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发展,“枫桥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丰富,传统意义上的“枫桥经验”以化解邻里纠纷为核心,那么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又是什么呢?很快,我们检察室找到了目标定位,那就是聚力化解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助力优化完善营商环境,从而有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柯桥有亚洲最大的轻纺市场,作为民营经济发展大区,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保驾护航,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这本身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区域发展大局的应有之义。三年疫情叠加国际形势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受到一定冲击,特别是近年来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涉经济犯罪数量不断上升,民营企业内部贪腐呈现多发趋势。如何防止“办了案子,垮了企业”现象的发生?如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如何有效平衡行政管理与企业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些都是检察室有可为或应该为的重点领域。畅通沟通渠道发挥集成效应“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领域更是责无旁贷。“检察机关如何搭起服务民企‘硬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的‘连心桥’”——这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轻纺城检察室所在的地方,系我区各商会和行业协会的集中驻扎地,也是我区轻纺城法庭(知识产权法庭)的办公所在地,天然具有服务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的地缘优势,便于检察机关与各商会、行业协会沟通联系。就这样,我们打造起以“轻纺城检察室”为根基,同步加挂“柯桥区营商环境法律监督中心”“非公经济法治护航基地”“企业家法治会客厅”牌子的系统集成工作平台,通过强化载体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家满意度,推动区域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企业家法治会客厅”检企沙龙活动我们设立了“非公经济法治护航基地”,为检企提供了一个天然的沟通桥梁。搭建的企业法律风险预防、合法权益维护等展示内容,便于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真正”走进检察院,对检察服务民营经济的工作更加可感可知。今年8月,“非公经济法治护航基地”正式揭牌,同时,全市“企业家法治会客厅”也正式挂牌在此,便于各市场经营主体走进检察院,诉说自身遇到的涉法涉诉难题,以“线上+线下”两个途径将护企服务做进企业家心坎里,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发挥检察服务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职能。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提升轻纺市场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是促进创新,而捏造事实恶意“维权”,违背知识产权立法保护本意,阻碍行业创新与发展。作为国际纺织之都,全球近四分之一纺织产品在柯桥轻纺市场交易。我们通过综合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等检察职能,斩断了知识产权恶意虚假诉讼黑灰“产业链”,净化市场不正当竞争风气,给市场经营户吃下“定心丸”,有效保护和激发市场活力。胡成英(中)走访轻纺城市场的商户2022年,我院运用融合检察监督和数字检察监督思维,打击了盘踞柯桥轻纺市场十余年的职业花型著作权恶意维权团伙,以诈骗罪提起公诉4人,其中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联合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对64件案件启动监督程序,向法院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已全部被再审改判;联合辖区法院出台《防范和打击花样著作权案件虚假诉讼的工作方案》,扭转仅凭版权登记证书认定著作权的司法倾向,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在“全省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中被推广。这起案件被写入2023年最高检两会工作报告,并被最高检评为第48批指导性案例和2022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案事例。同时,我们积极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程序等进行协同完善,大力提升对企业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水平;扎实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编发《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白皮书》,走进轻纺市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案示法,不断提升经营户合法经营意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实现从个案合规到行业合规2022年年初,正值北京冬奥会举办期间,我们办理了一起柯桥某纺织企业和杭州某印染企业在委托生产布匹上印有北京冬奥会、残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图案的侵犯著作权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多次到涉案企业开展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两家企业均系规上企业,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稳定,而且分别涉及纺织销售及印染加工产业。为更好地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经商请后,由绍兴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启动第三方机制,涉案两家企业主要围绕企业知识产权合规方面制定合规计划并全面开展合规整改。按照相关机制规定,第三方监管组织,对两家公司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合规考察。在考察期内,企业组建合规专员,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公司合同条款。2023年1月,合规考察结束后,我院针对合规考察情况召开听证会,依据案件事实和考察结果依法对涉案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等5人作出情节轻微相对不起诉决定。印染行业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工作推进会印染纺织本身就是柯桥的支柱性产业。通过这起案件,我们发现,当地许多印染企业可能都会存在相似的问题。鉴于此,我们决定以该案件为契机,积极推进从个案合规到行业合规,引导纺织印染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今年4月,我们牵头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文广、工商联等五部门制定《印染行业企业知识产权合规指南》,召开合规指南推进会,并在辖区十家纺织和印染企业开展合规试点,倡议企业自觉合法合规经营,并由律师为企业开展专业化的合规培训,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合规服务,引导印染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全力以赴推进纺织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通过以点带面,主动跨前一步,把诉源治理工作提前,变被动指导为主动指导,帮助企业医治“病症”,既治已病,又治未病,更好助力我区印染行业加强合规管理。这不仅是检察室积极能动履职、严管厚爱的深刻体现,更是对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演绎。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也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百舸争流千帆竞,乘风破浪正当时。下一步,我们检察室将传承轻纺城创新创业的“四千精神”,一如继往地服务企业、服务市场!来源:浙检绿苑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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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运河!绍兴市检察院举行主题教育专题报告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11月14日,绍兴市检察院邀请绍兴市文史研究馆馆长冯建荣作“弘扬运河文化,建设书香检察”主题教育专题报告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主持活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冯建荣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的重要论述,介绍了中国大运河的概况,重点对浙东运河的文化精髓作了全面、系统、深入的阐释剖析。通过辅导报告,冯建荣为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坚定文化自信,做好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拓展了思路,有力促进了干警进一步深入挖掘运河文化的丰富内涵,深刻把握运河文化的时代价值,深化推进运河文化的广泛传播,为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提供更有力的精神支撑和文化动力。同时,冯建荣期待,全市检察机关立足地方传统文化和检察工作实际,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强化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守法、执法、司法监督,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干警们纷纷表示,本次专题报告会进一步增强了自身对古越文化、大运河文化等地方传统文化的认知和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点与发力点,在依法能动履职中助力历史记忆守护,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来源:机关党委图片、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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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检声音】走近“枫桥式检察室”——诸暨市检察院店口检察室

绍兴检察微视频栏目为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展现基层检察室工作风采与履职成效,绍兴市检察院开展了“枫桥式检察室”争创活动,目前已评选出4个“枫桥式检察室”,全面展示绍兴基层检察室聚焦“检察履职的前沿阵地、矛盾化解的治理前哨、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三大定位,讲述精彩检察故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绍检声音”特别节目中,我们依次走近“枫桥式检察室”,深度解密每个基层检察室品牌建设和工作成果。今天介绍的是诸暨市检察院店口检察室。店口检察室编辑:董佳丽推荐阅读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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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例入选最高检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10例,绍兴市检察机关一案例入选。第二批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绍兴部分)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追赃挽损工作专项案件质量评查详细案情请点击下方图片浏览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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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诸暨检察“五制”调解法源头解纷

11月12日,《法治日报》社区版刊发头版报道《诸暨检察“五制”调解法源头解纷》,聚焦诸暨市检察院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过程中,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探索实践。全文如下: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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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周刊:精准问需,做民营企业“法治老娘舅”

日前,《民主与法制》周刊刊发文章《精准问需,做民营企业“法治老娘舅”》,其中介绍了绍兴市检察机关切实护航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的履职成效,全文如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中具有重要优势。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复杂的内外部环境,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受到一定冲击,全国检察机关聚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如何防止“办了案子,垮了企业”?如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如何有效平衡行政管理与企业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些都成为检察机关有可为或者应该为的重点领域。几年来,践行“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理念,浙江检察机关坚持将化解矛盾贯穿于监督办案始终,涉企矛盾纠纷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依托平台建设,线上、线下同步为民营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法治服务,协同各方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等手段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系统性、深层次问题,切实把检察机关打造成企业“法治老娘舅”。打击恶意维权行为,规范花样版权市场秩序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被誉为“从丝到布到衣”完备纺织产业链的“国际纺都”,坐落在其中的中国轻纺城市场(以下简称“轻纺城”)是全国首家冠名以“中国”的专业市场,销售网络遍布世界192个国家和地区。轻纺城集聚3.2万余家纺织商户,经营各类纺织服装面料、家居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是全球规模最大、经营品种最多的纺织品集散中心。行走在轻纺城,布料、窗帘、花边等各类纺织产品上有着形色各异的花样,琳琅满目。不过数年前,有人打起了花样版权的“歪主意”。2017年8月,轻纺城一家窗帘店的经营户王女士收到法院传票,对方称她卖的一件窗帘布的花型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要求她立即停止挂样销售,并赔偿权利人两万元。王女士莫名其妙又很委屈,虽然对方出示了作品登记证书,但她所售花样是市场上公开流行的。“不止我们一家,柯桥区几万家纺织商户或多或少都在使用相同或者相似的花样,说我们侵权,从何说起啊!”不过,请了律师后得知自己在法律上确实不占理,为了息事宁人,经过调解,王女士赔偿对方1.3万元。之后,王女士又因为出售其他几个花样的商品,先后赔偿了共计8万元。同是轻纺城商户的李女士,2021年春节后跟王女士遇到了相似遭遇。半年前有人网上联系他们家,以订货为由,跟她要了他们家生产制造的十余款窗帘花样。李女士没有提防心,把自家卖的较好的两种新型图样全部发给了对方。结果便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涉及侵权的图样正是那两款新型图样。李女士经过打听,发现像自己这样的情况,在轻纺城发生过不少。所幸,已经有人盯上了这种不正常的“维权行为”。2021年年初,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柯桥区纺织品市场存在职业化的纺织花样著作权维权现象,怀疑涉及恶意诉讼,遂启动对相关诉讼情况的调查。在走访了该区的窗帘布协会、绣花布协会、印染协会等行业协会后,绍兴市、柯桥区两级检察院联动建立了数字监督分析模型,运用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对辖区法院近10年约16万份裁判文书进行大数据筛查,发现了三处异常:在相关的2916个案件中,1393件案件的原告代理人集中于两名外地律师朱某、陈某,占比48%;陈某某、王某某以“取证人员”的身份,在373份判决书中出现了348次;涉案花样《作品登记证书》登记机关多数不在浙江省,但维权者却都在浙江省。通过查询部分被告向原告支付侵权赔偿款的银行账号,检察机关发现,原告收取的侵权赔偿款,全部流向了周某某的银行账号。通过企业工商信息查询系统,发现周某某系美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后,柯桥区检察院通过柯桥区花样版权保护办公室,向浙江省版权局调取了2916件案件涉及的纺织品花样,并联系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利用该学院研发的纺织品花样“AI智审系统”,对涉案纺织品花样进行数据检索比对,发现部分花样已在市场流通,不具有作品的独创性特征,相关案件可能属于虚假诉讼。经查实,美某公司2007年年初进入柯桥区轻纺城市场,利用花样版权申请登记“一条龙”服务及后续低价维权策略,逐渐在该领域形成事实垄断地位。一方面,放任市场经营户进行版权人不明花样或无实质创新花样的版权申请登记,从中赚取一定的登记费用;另一方面,又假借市场经营户名义,“接受委托”代“著作权人”调查取证,向侵权商户交涉索取赔偿金,达不到目的则代“著作权人”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在胜诉后取得赔偿款,谋取大量非法利益,从而扰乱整个花样版权登记秩序和市场经营秩序。2022年10月,经柯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对该公司4名主犯作出判决,其中公司主要负责人周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除了进行刑事打击外,检察机关继续跟进监督,对800余起花样图案著作权维权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依职权对其中63起案件启动监督程序,向法院提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目前63起案件已全部被再审改判。经分析,周某某、陈某某等人之所以能将此类已在市场流行的花样申请登记成功,是因为各省版权局之间存在数据壁垒,各省版权局花样数据壁垒是导致出现上述“错误”登记的根源所在。因此,绍兴市检察院建议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向国家版权局提出检察建议,实现版权注册申请登记全国联网。柯桥区检察院检察长钱昌夫表示,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与财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大力保护企业“不能说的秘密”的同时,他们会持续以数字赋能,洞察打着保护知识产权之名行扰乱市场秩序之实的犯罪行为。依靠“企业家法治会客厅”,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法治服务预防化解矛盾,既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又是“枫桥经验”在工作内容上的主要特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为了“治已病”更“治未病”,绍兴市检察机关依托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知识产权综合履职保护等专项举措,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和困难,更好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2023年9月6日上午,记者跟随柯桥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轻纺城,这已不是他们第一次走进商户和有普法需求的商户进行面对面交流了。根据商户的实际需要,登门送上专业的定制宣讲,已成为他们常态化工作安排。当天在一家提前预约的商户内,通过检察官耐心的讲解,商户王先生对自己感兴趣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知识掌握了不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以前总觉得,自己的工作生活离诉讼纠纷、检察机关相距甚远,通过刚刚两位检察官介绍的发生在轻纺城我们身边的案例,我感到自己知识的局限。”9月6日上午,柯桥区检察院检察官根据商户的实际需要,登门送上专业的定制法治宣讲。
202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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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周刊:基层微治理,打造“检察在身边”

日前,《民主与法制》周刊刊发文章《基层微治理,打造“检察在身边”》,其中介绍了绍兴市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全文如下:诸暨城东新城城市风光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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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检声音】走近“枫桥式检察室”——柯桥区检察院轻纺城检察室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绍兴市检察院召开主题教育领导班子读书班(第二期)☑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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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领跑优势!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座谈会召开

11月9日,绍兴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座谈会,交流当前数字检察工作思路,谋划新一年数字检察模型和系统项目,努力保持绍兴数字检察“领先全省、领跑全国”的优势,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院检察长、市检察院业务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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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周刊:数字检察,赋能监督“由案到治”

日前,《民主与法制》周刊刊发文章《数字检察,赋能监督“由案到治”》,其中介绍了绍兴数字检察精准破解法律监督难点,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实践,全文如下:“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一个关键的因素,就在于善于与时俱进、与时代结合。2023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最高检北戴河检察技术保障中心与数字检察工作专题研修班学员座谈,共商加快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应勇表示,要围绕对诉讼活动的制约监督、涉民生重点领域、事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点问题等,加强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和应用,树立可复制、可推广理念。一边是基层社会治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的“枫桥经验”,一边是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数字检察。如何实现二者的深度融合?在浙江,我们看到了答案。数字赋能虚假诉讼源头治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创新探索数字治理,全面深化数字检察建设,运用系统治理思维从办案中发现深层次、普遍性问题,开展类案监督,努力实现“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价值追求。探索出一条“精准识别风险”“系统化解风险”“长效防范风险”的可行路径。具体来说,即通过构建数字监督模型、数据共享归集,开展大数据碰撞、比对、筛查,精准识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风险问题案件,及时发出预警;健全数字类案监督办理机制,运用数字化手段分析研判批量监督线索,据此开展类案监督、参与社会治理,在办案的过程中一揽子化解风险矛盾;以检察建议、监督报告、提出纠正意见等方式,推动相关领域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2018年6月,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个案中,利用“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预设检索条件为“原告为同一人”“短时间密集起诉”等,调查出短短一年之内,上虞区法院以彭某为原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达72件,涉嫌职业放贷,风险等级较高。经人工调查,绍兴市检察院发现,彭某是外地人,于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期间在上虞区法院频繁进行起诉与申请执行,涉案金额合计270余万元,存在借虚假诉讼谋取非法利益的可能。调查后发现,彭某等人以开办二手车交易行和典当行作为放贷平台,与借款人、保证人签订借贷合同,约定高额利息,在扣除头期利息和各种手续费后交付借款本金,同时强迫对方出具虚增借款金额的借条。对借款人无力支付的高利贷,一方面采用暴力手段催讨,另一方面由彭某作为原告频繁起诉和申请执行。起诉时,凭借虚增借款金额的借条并隐瞒借款方已全部或部分归还借款的事实,骗取法院作出判决和执行裁定,通过申请强制执行以获取非法利益。彭某虚假诉讼系列案开庭,彭某等人获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该涉黑“套路贷”团伙14人落网,被判处二十一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绍兴市检察机关又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对以彭某为原告的50余件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实施检察监督,法院启动再审后均撤销原判予以改判。该案中,针对虚假诉讼源头治理发现难、惩防难的特点,绍兴市检察院创新应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履职能力,在全国率先提出智能化治理工作方法,推进虚假诉讼协同治理。最终运用法治手段给出沉重一击,推动扫黑除恶“打财断血”。2020年5月25日,彭某虚假诉讼系列案被写进最高检工作报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周小蔚介绍,绍兴市检察院研发的“民事裁判文书智慧监督系统”,将绍兴全市30余万份民商事裁判文书采集入库并围绕上述要素特征开展智能分析筛选,2018年、2019两年间便排查出借贷纠纷背后的虚假诉讼线索1000余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45件,后推广至浙江全省。后续,绍兴市检察机关依托智慧监督系统,探索“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法律监督新路径,以监督办案优势助推虚假诉讼源头治理,开展了车辆保险诈骗类案监督、吸毒人员伪造轻微刑事案件逃避强制戒毒类案监督等,批量案件被监督纠正后,相关社会问题得以有效治理。浙江检察机关在此基础上,将数字化治理进一步拓展到企业破产、债务清算、劳资纠纷、保险理赔、调解和仲裁司法确认等领域,让更多虚假诉讼暴露在阳光之下。从“一案”到“一类案”,浙江检察机关在开展监督时跳出了个案,放开了手脚,激发了数据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让依法能动履职有了全新的赋能手段。立足便民原则的“枫桥式检察e站”数字检察带来监督思维极大活跃、引发推动诉源治理巨大热情,浙江各地多点突破、尽展其才。2023年6月底,木工老刘接到一个陌生来电:“您好!这里是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请问您是刘某某吗?此番来电是想跟您了解关于您和余某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的具体案件情况。我们检察官在数字监督专项活动中排查到,这起终本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余某已经在2020年5月即因死亡注销了户口……”电话那头检察官的一番话让老刘既惊讶又激动,思绪不觉回到五年前……2018年,老刘通过乡友介绍认识了包工头“余哥”,两人谈好单日工资300元后,老刘便开始跟着他在余杭区的乡镇做活儿。作为一名异乡打工人,老刘肩上担负的是一家人的希望,尽管起早贪黑的忙碌着实辛苦,但好在每个工地干完活儿后,“余哥”都会第一时间结算工资。不过半年后,“余哥”结钱的速度变得没那么及时,“日结”变成了“月结”。到2019年过年前,“余哥”已经拖欠手下工人几个月的工资了。为了安抚工人不安的情绪,“余哥”给老刘等人写下欠条,承诺在2019年年底前结清工资。然而,直到2020年春节前,老刘依然没有拿到剩余的工资。面对“余哥”消极拖延的态度,老刘在2020年4月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余哥”支付剩余工资。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的调解中,双方再一次达成协议,约定“余哥”在6月底前一次性付清拖欠老刘的所有工资。但让老刘没料到的是,两个月后“余哥”失联了。气愤的老刘又一次来到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在收到了法院转账的部分执行款后,执行法官在2020年10月联系老刘,告知因为被执行人名下无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已经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下老刘就没辙了,他想不通,自己忙前忙后打官司,法院这边也尽力了,但是钱还是没能拿到。但日子还要照样过,“余哥”欠自己工资的事刚开始还会不时被他拿出来说说,两三年后也慢慢被淡忘了。听完电话那头检察官的话,老刘问出他最关心的事:“那我还能拿到我的工资吗?”说实话,这三年老刘始终对“余哥”心存芥蒂,如今听到对方亡故的消息,唏嘘之余,还是对自己的辛苦钱抱有一丝希望。检察官告诉老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已死亡,权利人应当在执行申请中直接将义务人的继承人等主体列为被执行人,但需要去调查清楚,“余哥”还有没有继承人。如果有,他的工钱也许还能执行到位。听完检察官的解释,老刘当即决定向检察院递交书面申请,希望能够帮忙找到“余哥”的继承人并且督促法院执行。为了查清“余哥”的家庭情况,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了他生前户籍所在村镇。经调查,确认“余哥”名下账户均无可供执行的余额,而且其生前欠下的一些债务家人之前已经在尽力承担。2023年7月,余杭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同时,检察官将更多的精力,放到了如何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中。检察官制定了“背靠背”的调解方案,一方面通过村书记牵线联系上作为继承人代表的“余哥”女儿小余开展释法说理,另一方面继续和老刘保持联系告知进展。经过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双方初步达成了调解意愿。然而,新的难题又摆在面前:老刘近期一直在外地工地做工,小余因为需要照顾刚出生的孩子不便出门。就在双方左右为难之时,承办检察官给他们带来了好方案——利用“枫桥式检察e站”。杭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叶伟忠介绍,“枫桥式检察e站”是杭州检察机关为便利当事人,探索研发的一款以“线上”优先、“线上”“线下”协同互补的矛盾纠纷处理模式的微信小程序。由余杭区检察院承担“枫桥式检察e站”的试点任务。利用它,群众可自助完成法律咨询、控告、申诉、公益损害线索举报,体验网上接访、远程调处、公开听证等检察服务。其中,通过使用远程调处模块,可以促成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线上签署和解协议,极大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真正把检察履职延伸到了人民群众的家门口、手掌上。检察官在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这款小程序后,二人均同意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调处。调处当日,双方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对金额予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成功在线上生成并签署了和解协议。第二天一早,老刘就收到银行卡钱到账的提示信息。最终,“余哥”在四年前欠下的工资,在他过世后由他的继承人将这一份迟到的承诺兑现了。一笔工资,两代人,三次协议,四年光阴,六次“背靠背”的调处,“枫桥式检察e站”从让纠纷止于田间地头延伸到终结于指尖,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大数据监督模型破解非法采矿监管难题矿产资源保护属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范畴,是公益诉讼检察的法定领域。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不仅造成国家资源损失,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存在地质灾害风险和安全隐患,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实践中,非法采矿行为具有数量固定难、销赃地点隐匿等特点,线索发现和证据收集是办案的关键。在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矿产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实现高效监督。2021年7月,吴某等人在嵊州市浦口街道三塘村胡公庙自然村原砖厂地块开设砂石洗筛场。同年9月30日至12月30日期间,吴某等人未经批准,非法开采嵊州市棠头溪村桃花渡地块砂石资源,经洗筛后对外销售。由于涉案桃花渡地块为沿江洼地,非法开采人员采取先挖优质毛砂后填入渣土的方式,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隐蔽性极强。嵊州市检察院利用监督模型追查矿产资源销赃地点2022年年初,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嵊州市检察院展开调查后成立专案组。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运输矿产资源的重载货车总质量普遍超过12吨,应当安装并正常运行卫星定位装置的规律特征,嵊州市检察院研发了非法采矿监督模型。通过可视化拟合涉案车辆运行轨迹,还原矿产资源真实非法外运路径,精准计算非法外运矿产资源的总车次数,再通过总车次数与运输车辆最大载重相乘,预估非法开采总量。经监督模型分析,在吴某非法采矿案件中,非法外运毛砂至某村一处砂石洗筛场共计491车次,造成国家矿产资源严重流失。在此期间,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3月认定吴某从浦口街道棠头溪村桃花渡地块非法开采毛砂140车次,责令停止非法采矿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嵊州市检察院审查认为,该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符:一是认定的非法外运毛砂车次数仅为140车,比大数据模型认定的491车次少;二是认定从涉案桃花渡非法外运的单车重量少。于是,嵊州市检察院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该局书面回复表示,监督模型分析统计涉案地块非法外运毛砂的车次数,与现场查获运输台账记载的时间和次数基本吻合,能够证实运输台账记载内容客观真实,重新查实吴某等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价值达62万余元,将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嵊州市检察院以此案为契机,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出台《关于非法采矿数字“智治”的意见》,明晰部门职责,破解非法采矿领域监管难题,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现已应用监督模型办理了多起非法采矿案件,挽回国有矿产资源价值350余万元。数字检察推动“由案到治”“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即是对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初、抓源头。数字时代怎样更早地感知矛盾、更准地解剖矛盾、更精地防控矛盾?2021年年初,浙江检察机关通过数字检察,作了一系列的能动探索。期待通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路径,实现“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价值目标。周小蔚介绍,当时主要考虑到两点:一是数字检察须成为一线检察官的办案日常,从个案办理中判断是否可能存在共性问题,并梳理出监督逻辑、数据需求,只能依靠一线办案检察官,因此,数字检察在推进机制上必须研究如何融合一线检察官的工作实践。二是须形成整体推进格局,充分体现数字检察对于法律监督的放大效应,也让相关治理问题暴露得更充分、症结梳理得更清晰。“从整体的类案监督推进而言,必须有通用的、一体的工具支撑,承接类案监督所需要的数据采集、模型构建以及复用推广等功能。而不是与此相对的,脱离一线办案实践凭空去谋划类案监督,而后委托技术公司去开发模型,致使区域范围内的若干模型散落无序。”基于以上考虑,浙江检察机关开发建设了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现在,由省检察院统建、全省一体使用的平台,成为浙江检察官的数字化“作战”平台,检察官人人拥有独立账号。几年下来,浙江检察机关透过个案,整体性、穿透性开展对一类问题的规模性监督,开展了“司法网络拍卖专项监督”“监狱加分造假类案监督”“违法发放养老金类案监督”“网约车虚增里程数字化类案监督”“医保诈骗类案监督”“空壳公司类案监督”等工作。由于解析要素、模型建构的数字过程,相关领域问题被深度解构,形成了治理规则,从而最终均有效促进了一个领域的系统治理,法律监督产生了穿透式的效果,在治已病和防未病上呈现双重效应,“由案到治”的路径初步打通。如果说通过大数据碰撞最大可能对存量问题开展监督是源头防控的根本,在这基础上提炼规则开展系统治理是源头防控的关键,那么,如何确保此项治理规则始终有效发挥作用,而不是“一阵风”式整治预防,或因注意力改变而淡化、弱化,数字时代为我们提供了新解,浙江检察机关也就此进行了有益探索。如利用省委政法委牵头、省检察院承建、政法各部门协同推进的“政法一体化平台”实现刑事案件全流程协同,政法单位之间超过95%的案件只通过系统线上移送而不再进行线下卷宗移送。据悉,浙江是推进全域单轨制运行的唯一省份,整体建设运行成效在全国位居前茅。又如构建“检察+协同共治平台”,使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就某一领域问题形成合力,实现与行政机关乃至社会力量的协同共治。检察官实地走访黑加油点以“违规销售使用非成品油专项监督”为例,一段时间以来,油品走私、地下成品油市场问题十分突出,多部门治理效果不显,打击不到走私母船和非成品油幕后老板。嵊州市检察院在办理黑加油点违规出售非成品油公益诉讼案过程中,研究从销售端入手,通过分析研判增值税抵账数据、企业国标用油数据、企业柴油车辆和特种设备备案数据,查实72家货车企业非法购买和违规使用非成品油1.15万吨。全省推开专项后,通过对比分析关联车辆运行轨迹时间、空间地理信息等数据,精准锁定油品走私车辆,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6件,督促追缴税费近2亿元。同时,利用“电子围栏”数据,向省税务局移送1009家加油站数据,经税务机关初步调查,其中有79家半年内的差额达1000万元以上。后来,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由省税务局牵头、省检察院等10余家省级单位参与建设“成品油综合智治”应用,检察监督规则被充分吸纳为治理规则,还开设了检察监督的端口,检察监督在这个领域实现了常态化“在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表示,从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清底存量问题的“监督就是治理”,到把监督规则转换为治理规则“促进系统治理”,再到依靠数字手段的“检察监督常态化在场”,这种层级逐步递进的监督模式以及监督走向,促使由案到治的理念在一线检察官中确立,助推他们在办案活动中从一开始就着眼治理并走向治理。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中,在数字中国的整体布局和推进中,依靠数字化手段来深化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检察机关必然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对于浙江检察机关,正如他们所说,这是一个长久性课题,同时也是一个前景性课题。他们将持续努力,我们也会拭目以待。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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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例!浙江检察发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11月8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办主题为“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5件。绍兴市检察机关一案例入选!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绍兴检察获评案例)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系列案详细案情请点击下方图片浏览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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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绍兴市检察院召开主题教育领导班子读书班(第二期)

11月8日,绍兴市检察院举行主题教育领导班子读书班(第二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后陈经验”重要批示精神等内容。本次活动采用集中领学、集中自学、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等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列席人员交流研讨(请左右滑动浏览)当天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会上,中心组成员、列席人员结合“以进取心对待干事创业、以平常心对待职务变动”专题讨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对照“五重五轻”问题进行检视剖析。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讲话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人民至上,坚定“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立场,以坚定的政治立场领航“为民”发展方向,以与时俱进的检察理念指导“为民”司法实践,以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树立“为民”政德修养,站稳人民立场这一检察机关的根本政治立场,将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求真务实,把握“树什么样的政绩”的根本要求,把握好立功绩与出成绩、利当下与谋长远、守正与创新三对关系,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干担当,践行“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路径,围绕市委“五创图强、四进争先”部署,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展现更大检察作为,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和数字检察建设,以法治方式助推社会治理,坚持“严”的主基调,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文字:陈银燕推荐阅读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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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整版:解码新时代“枫桥经验”

《法治日报》11月5日整版报道2022年11月25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在东和乡章梅塔村,对郭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进行公开听证。近年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了“村书记”特色“听证员库”,每次听证都会邀请案发地村书记参与公开听证。2023年6月,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正在对“星海守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平台进行数据分析。搭乘数字化的东风,如今诸暨市矛盾纠纷预防的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解码新时代“枫桥经验”记者:王春通讯员:杜萌颖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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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日报:数智新“枫”采

11月6日,《绍兴日报》刊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特别报道《数智新“枫”采——“枫桥经验”插上“数字翅膀”》,其中介绍了绍兴市检察机关探索“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新路径,切实当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者、发扬者和创新者的积极努力,全文如下: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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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走进绍兴 寻访全域新“枫”景

绍兴又双叒叕火了11月3日12:00央视频客户端直播播出《平安中国2023·浙江绍兴》同时当天19:22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治频道(CCTV-12)播放了电视专题片《平安绍兴有新“枫”》整个直播节目持续了8个小时期间,央视直播采访团队通过行进式、互动式的报导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引领观众、听众共同探寻“枫桥经验”发源地—绍兴如何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全面推进“枫桥经验”的新实践直播过程精彩满满,亮点多多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划(看)重(绍)点(兴)先来欣赏一下央视镜头里的绍兴吧▽▽▽直播进行时▽▽▽诸暨市·枫源村近年来,枫源村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与深化实施“千万工程”相促相融,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善治优势,创新探索重大事务“三上三下”、日常事务“问议办评”、应急事项“即事即议”的“三事分议”法,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打造人和景美的善治乡村。诸暨市·社会治理中心社会治理中心以全面实现群众诉求“一窗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为目标,综合集成运行监测、协同流转、分析研判、矛盾调处、指挥调度、督导考核等六大功能,破解群众多头访、化解联动难等问题。越城区·坡塘村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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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检声音】走近“枫桥式检察室”——嵊州市检察院甘霖检察室

黄世根赴越城、上虞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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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例!最高检发布依法惩治串通招投标犯罪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串通招投标犯罪典型案例。该批案例揭露常见串通招投标犯罪类型,旨在警示教育招投标市场主体,预防招投标领域犯罪发生。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其中,诸暨市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李某某等15人串通投标,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串通招投标犯罪典型案例(绍兴部分)陈某某、李某某等15人串通投标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关键词】串通投标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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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

勇毅前行——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关注诸暨市检察院切实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的积极举措,全文如下: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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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目标不放松!全市检察机关第四季度工作调度会召开

11月2日下午,绍兴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第四季度工作调度会,对标最高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分析研判会商前三季度全市检察业务数据,进一步找差距、明方向、抓落实,决战四季度、打好收官战,奋力交出全年检察工作高分答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基层院检察长及分管业务工作院领导,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市检察院中层正副职等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把握规律、切实找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路径。处理好检察履职和服务大局的关系,在围绕中心大局强“公转”的基础上,进一步谋划融入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不断提升“自转”质效,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彰显更大检察担当;处理好办案数量和办案质效的关系,把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价值感与获得感,作为更高发展阶段的方向性、趋势性特质来把握,切实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处理好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的关系,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瓶颈问题,善于在找准规律中破题破难,并坚持全市两级检察院依法一体履职,不断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会上,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通报全市检察机关现阶段有关检察业务数据。图片、编辑:吴闻哲推荐阅读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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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根赴越城、上虞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

11月1日,绍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赴越城区、上虞区,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主题教育专题调研,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深化践行“八八战略”,自觉对标市委“五创图强、四进争先”部署,切实扛起全力谱写新时代“胆剑篇”的检察担当。专题调研越城区黄世根首先来到鉴湖国家湿地公园,沿着鉴湖水系实地查看湿地水质和沿岸环境,参观湿地公园科教馆,深入了解湿地生态保护等情况。他指出,检察机关要切实发挥惩治犯罪、法治教育、生态修复“三位一体”的湿地司法保护功能,加大湿地公园的司法保护力度,并凝聚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在浙江宜通华盛科技有限公司,黄世根深入生产车间,详细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生产经营、产品研发等情况,倾听企业法治诉求,并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畅通检企对话渠道,着力化解企业急难愁盼,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上虞区在上虞区东关街道浙东大运河(上虞东关段),黄世根调研运河古纤道保护情况。他指出,保护好运河古纤道对辖区水系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有着重要且独特的意义,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东关段运河古纤道保护,留住古纤道文化的根脉。在谢塘镇晋生村晋生星片场,黄世根参观谢晋电影艺术馆、谢晋片场、1923摄影棚、和美学堂,了解“谢晋故里”IP打造和文旅融合发展情况,检察机关要以法治力量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并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为文旅发展保驾护航。主题宣讲在越城区检察院和上虞区检察院,黄世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他指出,要把主题教育的成果不断转化为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的实际成效,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绍兴发展的殷殷嘱托,深学笃行、实干担当,为绍兴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黄世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掀起学习热潮,始终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与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结合起来,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服务中心大局,彰显检察担当,聚焦维稳安保、服务发展和社会治理,以法治保障更周全的“稳”和更高质量的“进”良性互动,切实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能动履职尽责,提升监督质效,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通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数字检察建设等,助推更高水平法治绍兴建设;提升履职能力,锻造检察铁军,抓紧抓实检察干警专业素能培养,持续抓好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和“胆剑精神”,以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编辑:吴闻哲图片:高佳梨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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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时分】直播带货火了,他发现另类“商机”……

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手段,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生动鲜活的素材。“绍兴检察”推出【说法时分】专栏,立足“说法”的特色定位,检察官“十分”用心挑选具有典型意义和法治宣传教育意义的普法案件,阐释办案背后的法理、情理依据,把法律知识通俗呈现,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一站式全程代办,无需本人到场,快至3天办理”“全国代办,包邮到家,快速拿证”“全程办理,收费透明,手续简单”······近年来,随着直播带货火爆全网,各类农产品、生鲜品、零食小吃等食品在网络平台热销。但是直播销售食品需要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于是,不法分子嗅到了制售假证的“商机”。近日,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获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刑罚。“我打算通过抖音直播带货卖蜂蜜,但不懂怎么注册店铺和运营,于是就花钱找人运营和代办开网店所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023年2月,经营户屠某的网店被人举报,在工商管理部门核查时被告知,自己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假证,便向公安机关报案。很快,犯罪嫌疑人许某被抓获归案。许某是一名中介,专门帮人代办营业执照、税务注册、工商登记等。2021年下半年,许某无意间听说同行利用P图技术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用于注册网店。为牟取非法利益,其通过微信发布售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广告招揽客户。“开网店卖食品,尤其是一些农产品,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如果等手续都准备好再去开网店,很容易错过窗口期而赚不到钱。”发现“市场需求”之后,许某购买带有电子章的虚假食品经营许可证底板,参考正规证件样式,利用P图技术将客户提供的信息添加到底板上,开始做起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这门“生意”。为了让伪造的证件更加真实,许某还找人制作了与国家官方网站相似的假网站,并把客户提供的信息输入该网站,生成二维码打印到许可证上,这样客户就可以扫描许可证上的二维码进入假的官网页面查询相关信息。至案发,许某伪造并出售食品经营许可证至少21本,非法获利人民币3000元。“制作假证期间,我害怕极了,整天都提心吊胆的,生怕被追究法律责任……”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许某后悔不已。检察官说法国家机关证件是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于证明身份、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有关事实的凭证。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触碰了法律红线,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及信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请前往官方机构办理证件,切莫听信广告委托他人代办各类证书、证件业务,以免财产损失。如发现伪造证件,请第一时间报警。来源:越城检察图片:来自网络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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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看,法治护航下的千年运河奔流不息

日前,《光明日报》刊发报道《看,法治护航下的千年运河奔流不息》,其中介绍了绍兴检察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运河保护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积极努力,全文如下:河坎倾斜、河埠坍塌、古桥出现裂缝怎么办?故道遗址踪迹难觅,文物保护如何进行?如何深挖大运河的历史记忆,培育当下的文化价值?一河通南北,千载连古今。运河的故事,有太多种讲法。近年来,各地政法机关探索了守护大运河的实践做法,用法治刚性之美,让千年运河奔流不息。连接过去与未来文化遗产保护让古运河“重生”流淌了千年的运河犹如一条波光粼粼的记忆珠链,其沿线灿若星辰的文化遗产,就是那一颗颗璀璨的珍珠,蕴含着城市发展与变迁的密码。天津被称为“大运河载来的城市”,运河水滋养着天津的繁华与兴盛。今年3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启动大运河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活动,围绕大运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河道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监督,用法治的力量呵护遗址和文化,让古运河“重生”。“天津俗语称‘天津卫,三宗宝,鼓楼、炮台、铃铛阁’,炮台是指哪座?大沽口炮台?”“很多人都这么认为,但实际上,‘天津三宝’里的炮台是指明朝崇祯年间环绕天津卫城修建的七座炮台,这些炮台比大沽口炮台早了上百年。”日前,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对窑洼炮台遗址保护案开展“回头看”时,红桥区文物保护中心干部王冬这样介绍窑洼炮台的历史。后来这七座炮台被毁,只剩下窑洼炮台台基。但如此重要的大运河流域历史遗迹,却曾面临“查无此地”的尴尬。“我院对辖区内文物保护情况进行实地摸排时,发现找不到窑洼炮台遗址的具体位置,连智能地图都无法定位。”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建强说。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做了大量调查走访工作。确认炮台遗址位置后,发现因年久失修、缺乏专人管护,炮台周围杂草丛生。经过充分调查分析,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残存的炮台台基进行修缮,平整园区地面,切实履行对窑洼炮台遗址的管理、保护职责。目前,相关修缮工作已全部完成。扬州,是古运河邗沟的原点城市,拥有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遗产河段6个,遗产点10个,国家级非遗项目19项。在扬州广陵区的检察官手中,都有一幅“大运河文物保护线路图”,这是他们实地走访辖区内大运河沿线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后绘制而成的。线路图对176处文物进行了明确标注,为检察机关地毯式巡查提供了方便。针对大运河周边国家级文物普哈丁墓园内堆放建筑材料、小虹桥等古桥桥梁损毁、普照寺存在主体垮塌风险、贾氏盐商游客步道年久失修等问题,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向区民政局、属地街道等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大运河沿岸文物和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推进协同治理司法守护河湖安全作为一个古老而伟大的人工运河,大运河沿线的生态环境承载着丰富的生物种类和自然资源。今年起,《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开始实施,规定:应当共同加强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生态空间管控和生态保护修复;推动按照统一标准加强水环境保护,开展沿线水环境监测预警与控制,推进水污染联防联治。在北京市通州区,有一条以人物命名的河流——萧太后河,相传是由辽代萧太后主持开凿的用于运送兵马粮草的漕运通道。河水东流,最终进入大运河。萧太后河是北京最早的人工运河,是京杭大运河的支流,已有1000多年历史,是北京城市副中心的主要河流之一,对区域经济、文化、生态、旅游发展影响深远。然而,就在两年前,当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刘婉容来到萧太后河,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我们在实地勘查的时候就发现这个萧太后河台湖镇段的岸边,堆放了大量的固体废物。”这个线索引起了检察机关的关注,办案组多次到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固体废物的体量在不断增加,里面有淤泥,还有建筑垃圾,随着当时的气温一天比一天高,恶臭的气味也就散发出来。经过调查后,检察机关了解到,此处正在实施萧太后河景观提升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没有及时清运,导致与清理出的河道淤泥混合堆放,附近村民丢弃的大量生活垃圾也混在其中,严重破坏了大运河的生态环境。针对这一情况,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属地政府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两家单位积极履职,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违法情形及时查处,并且履行相关的监管职责。如今的萧太后河水清岸绿,亭台水榭相映成趣,历史时光里的船来船往与现实生活中的物阜民丰“相遇”,一派生意盎然。检察机关开展增殖放流,保护运河生态环境不仅仅是遗产和生态保护领域,法治力量综合保护大运河还在“等”外领域进行探索。比如在生物安全领域,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外来生物福寿螺破坏水系生态环境的情况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累计清除福寿螺7万余公斤,促进了运河水系生态的净化修复。此外,在公共安全领域,检察机关关注大运河航运安全,聚焦河道上桥梁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大运河水上交通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凝聚共识,共同制订整治方案,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培育法治文化公众参与才是活态传承在浙江杭州,拱宸桥之西,白墙黑瓦,屋舍俨然,悠闲的居民散步至茶馆,饶有兴致地听起了“普法小热昏”;东岸的运河文化广场中,“普法摊位”早早开张,吸引了不少过往居民驻足咨询;桥下,“运河普法号”游轮也迎着东升的日头启航;沿途,运河法治驿站风景甚好……这是杭州拱墅区绵延近10公里的“运河法治文化带”上的情景。千年运河,德法相伴。在扬州大学中国大运河研究院执行院长黄杰看来,大运河在开凿、漕运、疏浚、管理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各种法制规章,成为大运河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今天的法治运河建设提供了重要借鉴。以史为鉴,知古鉴今。现沿线各城市都在传承弘扬大运河法治文化,开展以法治守护运河的有益探索,让公众参与进来才是最好的保护,才是活态的传承。检察官对损坏的古桥调查取证大运河从浙江绍兴穿城而过,沿岸有不同保护级别的古桥、古树、古建筑,保护需求极高。“我们每个检察官的手机通讯录里都有一串热心‘线人’!”越城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任小宝说的“线人”,是指热心为公益诉讼提供线索的市民。任小宝说,经常有热心市民上传文物受损信息,这成为检察官们的线索来源。为让热心人有一个平台“无门槛”地监督古城保护,2021年,绍兴市统筹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38个部门,建立由市级部门、越城区街道、基层执法人员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公开招募了首批70名“古城守护官”,目前已经扩充到140人。发现大运河沿线文物受损时,守护官们可以直接向检察机关反映。截至目前,“古城守护官”已经为检察机关辅助提供重要线索51条。“大家知道京杭大运河是什么时候申遗成功的吗?”“哪位小朋友知道大运河流经多少个城市?”……这是江苏苏州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的法官们在带领山塘中心小学的孩子们观山塘、沿河行。近年来,太湖流域环资法庭的法官们多次走进学校,通过“国旗下的讲话”、“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等形式,在孩子们心中种下了一颗保护大运河的种子。古韵今风相融数字化成为运河法治保护新表达动动手指,运河风光便一览而尽;登录“云上非遗主题馆”,就可聆听昆曲、体验桃花扇的制作;知运河、探运河、游运河,一键解锁运河新玩法……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数字云平台上线以来,用数字科技讲起了运河故事,运河文化走上了“云端”。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遥感监测、数字孪生等技术,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这些数字化保护大运河的探索实践,被沿岸多地写进了法规条例。在江苏,今年5月1日起,《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正式实施,“数字大运河建设”是此次立法的亮点。《条例》专门规定:加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数字化建设,推进大运河文化基础数据产生、整合和数据库建设。推动大运河数字化建设,成为苏州“法治运河”建设新的表达。在浙江,按照《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系统”应运而生。这一系统运用地理信息、遥感监测、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实现了运河数据的监测与共享,数字化改革为大运河法治保护赋能。在天津,西青区建设“全时空”智慧检务系统,在各街镇设立起大运河公益诉讼“云检察室”。同时,借助检察机关“益心为公”平台、司法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后台,建立起“联络员+行政执法+网格”三位一体的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新模式。数字化建设成为运河法治保护新的表达,为运河法治保护融入了时代元素。古韵今风交相辉映,一幅运河“双面绣”正缓缓展开。来源:光明日报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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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检声音】走近“枫桥式检察室”——诸暨市检察院枫桥检察室

《绍兴日报》头版:“政协+检察”共绘协同监督“同心圆”☑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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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票”“神仙水”……绍兴检察推动凝聚禁毒合力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毒品案件尤其是走私新型毒品案件的办理力度,日前,绍兴市检察院、绍兴市公安局、绍兴海关缉私分局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打击走私毒品犯罪疑难问题会商会。会议结合近年来走私“邮票”“神仙水”等新型毒品案件高发的态势,重点讨论了走私毒品案件的证据标准、程序规范及法律适用等议题,对麻精药品与毒品的界限、主观明知的认定等疑难问题达成共识,切实增强了依法、规范、高效打击新型毒品犯罪的合力。会议要求,下一步各方要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办案标准,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全面提升打击毒品犯罪的质效,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文字、图片:李晓男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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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与实践述评会召开

为深化打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绍兴检察样板,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浙江辨识度的“枫桥经验”检察话语体系、实践模式,10月27日,绍兴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与实践述评会。绍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浙江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晓霞,《人民检察》杂志社专题研究部主任崔议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曾赟,市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检察院理论研究工作部门负责人、入选论文作者代表等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数智探索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黄世根绍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切实当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者、发扬者和创新者等方面持续探索,成果丰硕,并对绍兴检察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三点希望:深刻感悟思想伟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检察环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职责使命,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能力,全力助推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厚植为民情怀,坚定不移地把党的群众路线实践好,切实有效地把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担起时代重任,科学研究破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难点问题,深入思考检察实践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思路与方法,紧扣“由案到治”工作主线,自觉把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将法律监督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李佑喜绍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佑喜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对此,他提出三点希望:做好理解领会文章,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理解领会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丰富内涵;做好融入融合文章,把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到主题教育当中,全面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实践活动,真正做到“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做好创新创优文章,围绕上级部署要求,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以一项项具体工作扎实有力的推进、争先创优的成果,不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努力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全面助力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主旨演讲曾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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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扬“后浪”力量!

10月26日,绍兴市检察院举行青年干部“明德守法、完善自我”专项行动专题学习会暨承诺践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青年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展现奋斗之姿,以青春力量推动绍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琦参加会议并讲话,全体青年干部参会。★青年干部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品格、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重要论述,以及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并观看专题教育片,进一步树立底线意识,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同时,从感恩奋进、担当作为、遵纪守法、崇德修身等方面,立足岗位作出承诺,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并签署承诺书。★会上,青年干部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从严守“政治关、道德关、品行关”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陈力男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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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这个团队获最高检通报表扬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对“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敢于担当、勤政为民、群众认可、表现优秀的团队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其中,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控告申诉办案团队获评优秀团队!2023年,柯桥区检察院控申办案团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控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尤其是依托入驻区社会治理中心资源优势,持续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全力打造“检察蓝”联合调解品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打造文明、规范的接待窗口,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今年以来,柯桥区检察院共受理各类信访790人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及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率均为100%。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诉求该院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驻区社会治理中心功能定位,将其作为法律监督、司法为民、区域治理三大基础阵地集合地。在确保专职工作人员常驻接访的同时,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工作机制。对非检察长接待日的群众信访事项,实施检察长“批示督办”制。同时,充分利用社会治理中心多部门联动优势,就涉检信访举报线索的流转对接、案件联合调处、法律咨询等服务事项进行整合集成,实现由“部门单访”向“开门联访”转变,方便群众“一窗办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文明接待机制,出台《领导接访、办理群众信访案件工作制度》《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将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以制度形式予以长效落实。对属院领导包案办理的首次信访案件,由检察长确定包案领导,控申部门对包案领导和案件承办人进行“双向告知”,并明确工作要求、权利义务及办案期限,提醒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信访案件,确保信访案“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今年来,检察长批信105余件,包案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20余件。坚持因案施策,分类化解矛盾坚持案件办理、矛盾处理、释法说理“三同步”,将风险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有调解可能性的案件,由“检察蓝(来)”联合调解组织调解。对信访人有心结的案件,组织公开听证,进行答疑解惑和释法说理。对确有生活困难的信访人,坚持救助到位原则,为其申请司法救助。此外还采用上门走访、集中约谈、各级联动、各方协调等方式化解矛盾,以大调解格局破解信访难题,实现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从根本上减少重复信访的产生。来源:柯桥检察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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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讲党课!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万场党课下基层”,不断推动绍兴市检察院主题教育走深走实,10月25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讲授题为《学思践悟新思想、图强争先建新功,为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贡献检察力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活动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剑主持,市检察院全体党员干部参加。黄世根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坚定筑牢信仰根基,并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实践品格和磅礴的实践伟力作为重点,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中,要紧紧扣住法律监督这个主责主业,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系统把握科学的辩证思维方法,不断强化新时代绍兴检察的使命担当。同时,主动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绍兴市域实践场景,通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工作质效、锻造综合素质过硬检察铁军等举措,切实把主题教育的成果不断转化为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的实际成效,为绍兴谱写新时代“胆剑篇”,勇当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排头兵,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图片、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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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日报》头版:“政协+检察”共绘协同监督“同心圆”

绍兴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专题学习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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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检察院举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绍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题报告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绍兴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绍兴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不断推动绍兴市检察院主题教育走深走实,10月20日,市检察院举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绍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题报告会,市委党校教育长李俊教授应邀讲授。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李俊教授以丰富的史料、生动的事例、翔实的数据,从“坚持历史思维”“坚持系统思维”“坚持辩证思维”和“坚持底线思维”四个方面,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绍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地辅导。通过辅导报告,进一步推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绍兴、对检察(政法)队伍的深切关爱和殷殷嘱托,引导检察干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主题教育中进一步强化对标对表的政治自觉,提高凝心聚力的理论修养,增强敢为善为的争先意识,磨砺动真碰硬的担当品格,锤炼勤廉并重的坚强党性,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近期,市检察院全体党员干警还以党支部为单位,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绍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题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把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落到实处。来源:机关党委图片:吴闻哲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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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专题学习会

10月19日,绍兴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主题进行交流研讨,同时就贯彻落实作相关部署。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绍兴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绍兴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为绍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始终牢记殷殷嘱托,以强烈感恩之情予以领会。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绍兴重要讲话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绍兴检察鲜明政治底色;与习近平总书记对主题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以排头兵的姿态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好成效;与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结合起来,以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八八战略”再深化,推动绍兴检察新发展。坚定遵循指示要求,以坚定奋进之力予以贯彻。在营造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上见实效,持续深化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的检察举措,深化“企业家法治会客厅”打造,助推绍兴本土行业特色品牌发展成长;在深化“枫桥经验”检察实践上见实效,深入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创建,坚决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在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上见实效,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擦亮绍兴“历史文化名城”金名片;在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上见实效,通过依法打击诈骗犯罪、整治欠薪、司法救助等方式,为服务保障绍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城作出更多检察贡献。深刻把握核心关键,以挺膺担当之心予以落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持之以恒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把加强基层建设作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固本之策,推动检察工作整体提升,以法治之力助推社会之治;持之以恒抓好专业素能建设,加强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让求真务实、实干担当成为检察人员鲜明履职特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会上,中心组其他成员、列席人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当日会前,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还参观了“大道之行——‘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大型主题展览”。穿越在文字、照片、视频和实物模型构筑起来的“时空走廊”,饱览综合展区的“伟大擘画”“精彩蝶变”“勇立潮头”三大篇章和“共谱华章”地方展区,大家深刻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人民、浙江大地的真挚感情和关心厚爱,切身体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实践探索历程,进一步坚定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的信念和决心。图片、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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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残运会在即,检察助推残疾人福利落地

10月17日,一辆6路公交车缓缓驶入站台,来新昌旅游的残疾人甄某走上公交车,向司机出示自己的残疾人证后,来到座位坐下,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从2023年10月起,全国残疾人在新昌均能享受公共交通免费出行,这样的变化,离不开不久前的一场公开听证会和一份检察建议。2023年8月,重度残疾人梁某在乘坐公交车时,未得到免费乘坐的优待,作为“益心为公”平台的志愿者,梁某立即向新昌县检察院反映这一情况。检察官及时走访该县残联、交通局及公交公司等单位,全面了解新昌县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合法权益落实情况,发现长期以来只有经政府部门审核认定的该县下肢残疾和盲人(一级)残疾人才可免乘坐,限缩了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残疾人范围,违规增设残疾人享受权益的条件。对此,新昌县检察院于9月召开公共交通领域残疾人权益保障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相关部门、“益心为公”志愿者、残疾人代表参加此次听证。听证会上,新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斌详细介绍了案情和案件办理情况,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随后,与会各方围绕“如何有效落实和保障残疾人享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合法权益”这一焦点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达成共识。会后,新昌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并多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优化服务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措施。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升级了公交智能乘坐系统,为残疾人提供人脸识别、刷卡感应等多种免费乘坐方式,取消原先需经本地政府部门审核认定免费乘坐资格的前置条件,将免费乘坐公交的范围扩大到全国残疾人,不仅为新昌县14000余名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还让全国残疾人来新昌时能感受到浓浓的人文关怀。10月17日上午,新昌县检察院邀请梁某等残疾人代表来到客运中心,感受免费公交带来的便利。“和以前比,我们现在乘坐公交更方便了,多亏了检察院让我们残疾人享受到更多的社会温暖。”梁某说。杭州第4届亚残运会即将举办,这场盛会将进一步提高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度。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新昌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关注、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支持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来源:新昌检察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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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治报》头版头条!检察守护古道高山流水神韵

10月17日,《浙江法治报》头版头条刊发报道《“检察蓝”画好保护“同心圆”——受损的古道再现高山流水神韵》,聚焦嵊州市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守护历史记忆的探索实践。全文如下:“检察蓝”画好保护“同心圆”受损的古道再现高山流水神韵“拨云寻古道,倚石听流泉。”古道是重要的文化载体,在传承历史记忆的同时,已成为生态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对古道进行保护利用,打造乡村振兴的新支点?嵊州给出了自己的答案。近日,嵊州市检察院甘霖检察室检察官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古道修缮“回头看”,实地探访高山流水古道——被损毁的古道本体已被修复一新,“高山流水”题刻外围5米处增设一个小型观景平台,避免游客与题刻直接接触,以更好地保护题刻。高山流水古道是浙东唐诗之路的一个重要节点,位于浦口街道故江新村故江自然村北侧至仙岩镇石头村,呈南北走向。古道逶迤崎岖,一侧是峰峦叠嶂,一侧是溪水潺潺,很好地诠释了古琴曲《高山流水》的神韵。古道旁的岩壁上,保留有一处明代摩崖题刻,中为“高山流水”四个大字,于1988年6月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高山流水古道题刻2021年8月,高山流水古道题刻所在区域因强降雨导致山洪暴发,路基严重损坏,局部路段被整体冲毁无存,也给题刻埋下安全隐患。古道损毁引起了嵊州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接到相关线索后,嵊州市检察院检察官立即前往现场勘查,并于2022年5月召开高山流水古道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听证会。这也是《浙江省古道保护办法》自2022年3月实施以来,嵊州首次就古道保护举行检察听证会。嵊州市检察院召开高山流水古道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听证会值得一提的是,甘霖检察室探索将检察听证会与专家评审会“融为一体”,邀请5名文物文史专家、政协委员、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等担任听证员。“借助专家智力支持,解决古道保护有关专业问题。”甘霖检察室主任孙斌说。听证会围绕“古道保护的必要性”“古道保护的行政机关与行政职责”“高山流水古道修缮方案评审”等焦点议题进行,听证员从强化古道保护责任、落实分级保护措施、建立长效保护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设性建议。最终,各方达成共识,并通过古道修缮保护设计规划方案。之后,甘霖检察室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为推动方案落实,去年6月底,嵊州市检察院牵头召开专题座谈会,与多部门会商古道保护存在的难题,积极争取修缮资金。在各方努力下,2022年10月高山流水古道修缮工程正式动工,总投资600万元,是目前嵊州古道修缮投资最大的项目。高山流水古道开工修缮同时,检察院还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与文史专家共同勘查古道现状并对古道渊源进行文史考证,初步完成古道数字地图,为构建古道数字保护网夯实基础。目前,高山流水古道修缮工程一期已顺利通过验收,约566米的古道本体区域重焕光彩。孙斌表示,他们将继续跟进监督,尽快启动并完成二期修缮工程。据介绍,嵊州境内有37条古道。此次高山流水古道修缮工作多方参与,投资规模大,对促进生态文物保护、文化传承、旅游观光有着积极作用。相关部门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全市石刻与古道保护工作。来源:浙江法治报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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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结果揭晓

10月1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结果揭晓,绍兴市检察机关1个模型荣获一等奖!获奖作品名单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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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一个快递引发的闹心事,解决啦——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诸暨检察生动实践

“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来帮我出主意。”日前,在张某故意伤害案不起诉听证会后,张某紧紧地握住检察官和村“一肩挑”干部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一场由“丢快递”引发的闹心事得到了圆满解决。今年2月,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某村村民张某收到一条快递取件短信,但在收发点几番找寻却没有找到。“是不是我的快递丢了?”张某立即找到快递员楼某交涉,过程中,双方逐渐情绪激动并产生肢体冲突,张某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楼某刺伤,造成楼某轻伤二级。后张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解该案情况后,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办。在梳理案件情况后,检察官发现此前公安机关曾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张某一直坚称条件有限,导致双方僵持不下,始终无法达成和解。为有效化解矛盾,检察官细致翻阅案卷并走访邻里,了解到张某是低保户,身患尿毒症长期接受透析治疗,与子女关系紧张,确实无力承担赔偿款项。同时,张某也向检察官袒露心声,表示并非不愿调解,只是担心指派的调解员对自己有会有先入为主的偏见而影响公正。找到症结所在,方能对症下药。为了打消张某对调解员不信任的顾虑,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启动“检治联调”工作机制,邀请到张某所在村的“一肩挑”书记作为特邀调解员,联同派出所民警、专业调解员和村两委干部一同对双方进行调解。作为村里的“话事人”,村书记带头对张某进行释法说理和情理感化,表示若有赔偿困难自己也会伸出援助之手。在调解现场会上,张某渐渐转变了消极态度,诚恳地向楼某道歉,并表示愿意尽自己最大能力赔偿。考虑到张某的经济状况和身体状况,楼某也主动降低了赔偿要求。最终,在多方相助下,张某补齐赔偿缺口,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调解现场,张某与楼某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而通过此次调解,村书记熟悉本地民情民意、基层矛盾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得以彰显。为了能够更好化解群众矛盾和扩大检察听证影响力,今年,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聘请了枫桥镇31名“一肩挑”村党支部书记为检察听证员,建立广泛代表各方群众的“村书记听证员库”,要求听证案件案发地的村书记必到场,为检察听证走好群众路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贡献力量。在7月召开的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解释了法律适用情况,村书记作为特邀听证员也介绍了相关情况,参会听证员纷纷发表了听证意见。“张某是村里的低保户,因疾病长期接受治疗导致经济困难,村委对他平时的为人比较清楚,这次因为一时冲动导致他人受伤,双方因为赔偿金额不能达成和解,我们也一直在协助做调解工作.....”在听证会上,村支书作为特邀听证员,介绍了相关情况。最终,检察官结合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其他量刑情节,依法对张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近年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检察机关,主动适应时代之变,坚持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深刻领会“枫桥经验”“捕人少、治安好”的价值追求,坚持“以案促治”,进行诉源治理。与“快递案”类似的,还有不少案例在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革新中得到顺利解决。来源:光明日报编辑:吴闻哲推荐阅读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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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头版!绘就检察好“枫”景

10月13日,《检察日报》刊发头版报道《绘就检察好“枫”景——跟随采访团看浙江检察机关如何践行“枫桥经验”》,其中介绍了绍兴市检察机关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积极举措。全文如下: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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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2个!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出炉

近日,浙江省检察院设立新一批6个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绍兴市检察机关2个基地入选!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绍兴检察入选基地)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绍兴市检察院民营经济法治保障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绍兴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基地作用,紧紧围绕绍兴检察工作实际需求,深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出机制、出精品、出人才,努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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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时分】身患“疾病”为何不能保外就医?

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手段,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生动鲜活的素材。“绍兴检察”推出【说法时分】专栏,立足“说法”的特色定位,检察官“十分”用心挑选具有典型意义和法治宣传教育意义的普法案件,阐释办案背后的法理、情理依据,把法律知识通俗呈现,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近日,罪犯张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绍兴市新昌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得知自己将被送往监狱,张某急忙以自身患有严重疾病,身体不能自理为由,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法院委托医院对张某进行病情诊断,诊断结果为张某患有遗传性小脑共济失调可能,胼胝体发育不良,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随后,法院依法就是否对张某暂予监外执行向新昌县检察院征求意见。新昌县检察院认真审查了本案相关证据,发现张某自述其30年前就出现不适症状,但于本案判决前数日才第一次就医,且从未接受过系统治疗。同时,询问了本案审查起诉阶段的承办检察官,得知张某虽因病导致部分身体机能退化,但其能够独自到检察机关配合案件调查,并且能清楚、详细地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见其头脑清楚,行动可自理。后检察机关就张某的诊断结果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相关材料仔细核对,参考其判决前的状态,建议法院不予决定对张某暂予监外执行。法院在收到回复函后,重新委托医院对张某进行病情诊断,经专家诊断,张某病情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最终,张某被收监执行刑罚。检察官说法暂予监外执行,是指罪犯因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形,不适宜在监狱等羁押场所执行刑罚,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外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保外就医就是其中一种情形。保外就医作为一项温情的监外执行制度,有利于保障罪犯能得到有效治疗,但也需要严格把关,防止“温情”成为“漏洞”。来源:新昌检察图片:来自网络编辑:鲁晓娇推荐阅读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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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亚运会志愿者中的“一抹蓝”

杭州第19届亚运会已经圆满落下帷幕,在这广阔的舞台上,不仅有挥洒汗水、奋力拼搏的运动健儿,还有使命在肩、敬业奉献的志愿者们。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青年社团派出的多名工作人员,以灿烂的笑容和周到的服务积极参与志愿活动,为这场盛会贡献力量,让我们一起聆听其中三位优秀志愿者与杭州亚运会的故事。★陈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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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谁家?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枫桥式检察室”评选会召开

10月8日下午,绍兴市检察院召开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枫桥式检察室”评选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以“枫桥式检察室”建设为抓手,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中展现更大作为。浙江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许存真等担任评委,绍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参加活动并讲话。•评委团许存真浙江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俞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