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权威发布】新昌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丁伯元被依法提起公诉

嵊州检察 绍兴检察 2021-04-28

近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新昌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丁伯元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伯元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1994年至2007年,被告人丁伯元在担任新昌县城关镇党委书记、新昌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新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置换、减免土地出让金和建设规费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款物共计价值10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稿:王晗烨

编辑:吴闻哲

推荐阅读

绍兴检察干警热议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实现“中国之治”中展现检察担当

 从江南水乡到美丽边城,跨越3100公里正义的守护

快来看!一精品、两优秀检察微课,是谁?讲了啥?

省委第六巡回指导组到绍兴市检察院调研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把主线、树导向、抓结合”,稳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心走深走实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