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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水的作品选出来 最佳检察好新闻你来定!

绍兴检察 2021-04-28

眼瞅着已是11月底

这天儿一天比一天冷飕飕

可是今天小编却有一个

新鲜出炉的热辣消息要分享——

一场火热热热的评比正在进行!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检察机关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绍兴市检察院开展2018-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经前期细致审稿、层层选拔,共有21篇由全市两级检察院干警撰写的检察好新闻入围评选。究竟谁的作品更胜一筹,最得您青睐?请您细细审阅!

按新闻标题首字母排列


01

案例说法:

教你一眼识破碰瓷团伙的飙戏套路

作者:孟波、黄毅、丁银萍、赵益奇、王旖

单位: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新华社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width=500&height=375&auto=0&vid=p3024xxddc1  


02

八百万存款不翼而飞

浙江嵊州:从一起投资诈骗案中依法追诉5人

作者:王晗烨

单位: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检察日报


       在银行存入800万元,到期后去支取,竟发现账户上的余额为零。案件疑点重重,办案检察官通过认真审查,揪出了一个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最后将5名漏犯绳之以法。

  今年3月,浙江省嵊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郑治国、祝华锋涉嫌诈骗案时发现,案卷中认定两被告人为偿还高额债务,打着银行高息揽存的幌子骗取范某资金650余万元。他们是如何找到被害人范某的?带着疑问,承办检察官从被告人口供和被害人陈述入手,找出了负责物色诈骗对象的徐建波。徐建波供述中的一句“我要是能联系到银行的人,就会将资金做给自己”,让承办检察官怀疑有银行“内鬼”参与了这起诈骗案件。

  经过对徐建波进一步的讯问,检察官了解到是章根富通过赵刚对接上了银行工作人员赵晓亮。至此,这个诈骗闭环中涉及的犯罪嫌疑人一个个开始浮出水面。检察官又通过调取银行转账记录,发现了参与其中的童亿宏。

  原来,在这起案件中,郑治国和祝华锋作为资金使用人,通过资金中介徐建波物色到“金主”范某。徐建波告诉范某,只要把资金存入指定银行,而且一年内不查询、不转账、不支取,存款当天就能一次性拿到不低于18%的高额利息,范某欣然同意。找好“金主”后,郑治国和祝华锋又找到中间人章根富和赵刚,对接上了银行工作人员赵晓亮,达成串通行骗合意。

  存款当天,徐建波安排郑治国陪同范某到指定的银行办理存款业务。范某将400万元资金存入该银行个人账户中后,郑治国悄悄填写代理转账单,连同自己的身份证交给了经赵晓亮授意的不知情的银行柜员,并以打印对账单为由诱骗范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输入交易密码。表面上,范某将400万元存入银行后,他当场就收到所谓的利息73万元。而事实上,郑治国等人已暗中将范某账户内的400万元存款转账至自己的账户。

  同年11月,该团伙再次以相同手段从范某处骗取400万元,这次范某收到利息76万元。

  直到一年后,范某前往银行支取本金时,被告知账户内余额为零,至此,范某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被骗金额高达651万元。范某随即报案,不久,郑治国、祝华锋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全面分析案情后,今年4月8日,嵊州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送达《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要求查明徐建波、赵晓亮、童亿宏、章根富、赵刚参与共同诈骗的事实,并对关键证人补充取证。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办案检察官又梳理出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依法追诉这5名漏犯。

  10月11日,嵊州市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祝华锋、郑治国和徐建波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二年不等。日前,被检察机关追诉的童亿宏、章根富、赵刚、赵晓亮也被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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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臭烘烘的垃圾场变身美丽的生态公园

诸暨首尝生态环境替代性司法修复

作者:何若愚

单位: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检察日报


       标准化的篮球场、别致的假山凉亭、整洁的游步道……这几天,路过诸暨店口镇龙山路与山前路交汇处三角地带的市民不难发现,这片昔日的垃圾场,竟然变身成了一个生态公园。“原来这里脏、乱、差,现在建成公园,对我们老百姓来说是再好不过了!现在我们每天都来这里逛逛。”正在公园散步的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据悉,这也是在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监督下建立的浙江省内首个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公园。

  守护环境同时“宽严相济”

  这个名为“山前生态环境修复公园”的公园总占地面积2783平方米,目前已建成开放的是一期工程。谁也不曾想到,这样一个生态公园的建设出资者,是诸暨市8家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企业。

  2017年3月,诸暨市检察院和该市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对全市80多家金属加工企业开展涉污企业大排查行动。行动中发现,有8家企业未经审批从事金属制品的酸洗、敦化工作,并将产生的废水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放到外部,对环境造成污染。

  诸暨市检察院经甄别把关,建议对该8家企业快速立案查处,并根据污染环境情节轻重,对情节严重的企业经营者从严从快批捕,对情节轻微的普通工作人员秉承“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依法不予批捕,尽量减少对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建公园进行替代性修复

  有损坏就要有赔偿和修复。诸暨市检察院在对企业进行刑事诉讼的同时,也督促其尽快对环境污染做出修复性措施。

  但是,对河流污染难以进行针对性修复。为解决这一难题,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司法修复方式,在了解到涉案8家企业有修复环境意愿后,推行“齐抓共管”的源头治理模式,会同市环保局、店口镇政府等单位,在案发地店口镇确定了一处亟需整改的垃圾丢弃点作为替代性修复项目,并命名为“山前生态环境修复公园”。随后,督促8家企业分别与环保部门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协议》。

  经环境损害评估机构对每家企业污染量进行价值评估后,8家企业共同缴纳了115万元损害赔偿金用于建造公园,以替代性修复的方式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坏。为了充分发挥生态警示教育的作用,公园除了景观建设和休闲娱乐设施配置外,还将建设生态警示围廊,提醒人们保护环境,不再重蹈覆辙。

  建立常态机制

  “生态环境损害要惩治,更要注重修复,建设生态环境修复公园作为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场地,不仅能起到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也是为推进生态环境补偿工作取得实效所探索的一条新路。”诸暨市检察院检察长谢剑介绍,在严惩犯罪并完成生态环境修复之后,诸暨市检察院又针对企业排污系统不完善等问题,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助力8家企业顺利完成转型升级,部分企业还成为行业模范企业。

  以该实践为依托,2017年8月,诸暨市检察院起草并联合该市法院、公安局、环保局出台《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替代性司法修复机制的规定(试行)》,对启动替代性司法修复的基本条件、实施程序和法律后果以及生态损害赔偿金管理、用途和对替代修复项目的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建立了长效机制,形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的又一个“诸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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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打通数据壁垒 办案有了“捷径”

一体化办案系统为政法部门搭建“信息高速公路”

作者:胡鹏城

单位:越城区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浙江法制报


       打开电脑,就能在网上直接接收电子卷宗;案件详细信息、法律文书、受理日期、办结日期、当前阶段,都在系统上自动留痕;根据已经累积的案件情况,系统还具备自动数据采集、统计功能,实现大数据辅助办案和决策分析……这是16日记者在绍兴越城区检察院看到的正在应用中的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

  自今年4月该系统在全省政法机关推广应用以来,这条搭建在政法各部门之间的“信息高速公路”,不仅让各办案机关的数据信息跑得通、跑得畅,还通过“互联网+”提高了司法办案的质效,进一步促进了规范执法、公正司法。

       全案上线,执法司法更规范透明

  在越城区检察院案管部,检察官打开电脑上的一体化办案系统,就能看到系统主界面的“发送接收”“案件全流程”“统计分析”等五大功能版块。在主界面内,有逮捕协同、起诉协同、审判协同等多个业务协同入口,在案件办理的不同阶段,只要点击相应的入口进入,就可以体会到一体化办案系统给互联网时代司法办案带来的巨变。比如,当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请批捕或提起公诉时,只要鼠标点一点,电子化的法律文书、笔录、收集固定的各类证据等便“点对点”推送到检察院。很快,检察院案管部门会在系统内看到推送的信息,同样点一点鼠标,就能“一键接收”,相应的数据、文书也会随之自动导入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该案在检察机关的快速立案。

  “要了解案件信息也越来越方便,只要在系统内点击该案,就能看到侦查机关、报捕日期、简要案情等,一目了然。”越城区检察院案管部主任尹锋说,一体化办案系统就像一个联通公检法司各部门的“大通道”和“大仓库”,不仅打破了不同部门间的数据壁垒,还实现了信息、数据的共享互通,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随着一体化系统的全面应用,越城区的公检法司机关已实现了所有案件的线上流转,案件信息全程留痕。

       流程再造,办案更高质高效

  一体化办案系统还像一个大大的“沉淀池”,“全案上线”后,“网上来,网上办,网上走”的大量案件,在沉淀池留下了海量的办案数据、信息。对这些数据、信息的分析、应用,将更有效地辅助办案,有利于分析预判和科学决策。

  经过半年多的应用,记者看到,如今的一体化办案系统已经具备了智能化的统计、分析功能,比如一段时间内不同类型案件数量、在总案件量中的占比以及全年案件办理趋势等,都可以通过自动分析比对得出数据,变得更“聪明”了。

  司法办案规范化,要求办案的流程也必须合法、规范。如何在确保司法办案规范的同时,让“数据多跑路,让干警少跑路”?一体化办案的应用,就通过数据的交换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了司法办案的流程再造。尹锋说,以检察和公安机关的审查逮捕协同为例,以前办案检察官经审查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为了向犯罪嫌疑人执行一个决定,办案民警要检察院、公安分局、看守所等几地跑,往往一跑就是半天,耗时费力,但应用一体化办案系统后,检察机关生成的电子法律文书会第一时间送达公安机关相应部门,民警不用再来回跑、多地跑,办案效率大大提高,实现了真正的流程再造。

  在探索一体化办案系统的深度应用中,越城区检察院还在公安机关提供的电子卷宗的基础上,推行盗窃、危险驾驶案等简易案件的“单轨制”办理机制,在通过一体化办案系统收案后,立即启动办案流程,通过纯电子化线上办案的方式完成案件的审查办理,繁简分流。以危险驾驶案为例,目前越城区检察院办理的该类案件基本都能在3天内办结,办案效率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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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第一次离死亡那么近”

轿车翻进滩涂,检察官取证路上紧急救人

作者:张幸女、吴建峰、赵益奇、王旖

单位: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浙江法制报


第一次离死亡那么近!”3月20日下午3点多,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吴建峰发在朋友圈的一个短视频,让大家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视频里,一辆红色小轿车底朝天翻倒在一个斜坡下的海涂里,车头部分着地,滩涂里的水及膝深……

“这么严重,人没事吧?”“什么情况?你们怎么样?”“注意安全!”这样惊险的一幕,让大家伙都揪着心,赶紧问怎么回事。

原来,当天下午2点多,上虞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的张幸女、吴志灵、吴建峰去滨海某滩涂调查取证。当时下着雨,因为滩涂区域内车道窄,下雨道路又比较泥泞,行车困难,他们就把车停在远处,三人穿着雨衣和雨鞋徒步前往。正当他们一边走一边商量取证的事情时,突然听到身后一声闷响。回头一看,就在他们身后,一辆红色轿车翻倒在路边斜坡下的滩涂里,车尾灯亮着,车轮还在转。由于巨大的冲击,车上冒起了烟……

“我们前脚刚走过,后面轿车就飞下去了,感觉声音就在后脑勺边。”吴建峰回忆说,那条小路的左边是大海,有栏杆;右边就是围垦的海涂,没有围栏,车子当时就是从他们身后的右侧斜坡上翻进滩涂里的,“如果我们晚走过去几秒,三个人可能就会被车子一起推下去了……”回想起来,吴建峰仍心有余悸。

稳定心神之后,三人中一个人赶紧打110报警,另两人迅速跑到车边,一边敲车窗询问车内两人的情况,一边试图拉开车门。但是,由于车子是车头部分贴地,车顶部分已经陷进滩涂里,车门怎么也拉不开。幸好,车内的两人只是轻微伤,在三名检察干警的提醒下,他们从里面敲破了车窗玻璃,逃了出来。大概三四十分钟后,当交警赶到,事故车内的两人也确认没有大碍,三名检察干警这才放心离开。

“为检察院救援小分队点赞!”“为搜救人员点赞!”完成救援,从海涂取证完回检察院的路上,再次拿出手机,吴建峰发现手机里满屏都是大家的点赞和关切。此时虽然又冷又累,但他的心里却倍感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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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定量”加“变量”打造羁押必要性审查“利器”

浙江绍兴:研发羁押必要性审查智慧系统辅助办案

作者:吴闻哲、陆海

单位: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检察日报


       近日,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而被羁押的高某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高某能够顺利被变更强制措施,得益于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自主研发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智慧系统”(下称“智慧系统”)。

  今年4月,高某因偷排污水涉嫌犯罪被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依法批捕。被羁押后,高某因具备“初犯、犯罪情节轻微”等条件,被智慧系统自动筛选出来,成为驻所检察官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重点关注对象。在向承办人了解案情后,驻所检察官主动找高某谈心,针对系统提示的“生态环境赔偿金未缴纳”情况做其思想工作。交谈中,高某表示现在很后悔当初偷排污水,会立即联系家人缴清赔偿金。在赔偿金到位后,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高某强制措施的建议并获采纳。

  据介绍,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经常面临审查效率不高、案件信息获取不全等困难,为破解这些难题,今年初,绍兴市检察院自主研发了该智慧系统,助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向便捷、高效转变。

  “简单地说,这套系统主要依据‘相对固定要素’和‘相对可变要素’进行筛查,目的是让我们将有限的精力放在被系统自动筛选出来的重点对象上。”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诸文彪介绍。

  据介绍,该系统首先从检察机关统一办案系统中获取每个捕后在押人员的案件情况,根据预设的“相对固定要素”进行筛选,如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累犯、通缉到案等案件进行自动过滤,暂不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而将轻罪案由、初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在押人员作为重点关注对象。

  检察官则可集中精力分析“相对可变要素”,如是否有同案犯在逃、证据是否已固定、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在系统内建立相应文件夹,将审查条件尚不完备的案件归入对应文件夹内,并通过持续跟踪案件办理进展,对同类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动态审查。

  “‘相对固定要素’和‘相对可变要素’,就好比‘定量’和‘变量’,智慧系统借此进行高效精准的数据自动分析,有利于社会危险性评估标准的统一适用,推动标准化审查流程的构建和办案能力的提升。”该院副检察长戴建华说。

  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对比去年同期,该市检察机关提出释放和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数由73件提高到185件,增长153%;建议被采纳数由64件提高到158件,增长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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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飞来的债务”终被免除

绍兴柯桥: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助当事人维权

作者:董佳丽

单位: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检察日报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法院对检察机关抗诉后发回重审的两起非担保人本人签名的借贷担保案件作出再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当事人李某不再承担220万元的连带清偿责任。

  2018年初,李某发现自己的房子被查封,前往法院查询才得知自己成了两起民间借贷案件中的“担保人”。在法院2017年作出的两份民事判决中,李某找到了自己的名字,还很意外地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梁某。李某和梁某原系夫妻,但两人已于1996年离婚。

  原来,2015年 10月,以梁某为法定代表人的甲公司及与其有关联的乙公司分别向绍兴某银行签订了两份贷款合同,总计200万元。2016年10月,绍兴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两公司返还贷款及利息共计220万元,并出具有李某签字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要求李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绍兴市柯桥区法院依据银行提供的《催收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地址向李某送达法律文书,但该文书由梁某代收,而梁某并未告知李某,李某对诉讼一事并不知情。法院作出缺席判决,李某由此失去了辩护的机会。

  2018年3月,李某向柯桥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柯桥区检察院受理后,经鉴定发现,两份担保合同及《催收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上李某签名与李某本人签名字迹不同。据此,柯桥区检察院向绍兴市检察院提请抗诉。

  绍兴市检察院经审查后,以非本人签名和送达程序瑕疵向绍兴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绍兴市中级法院指令柯桥区法院再审。经再审,柯桥区法院对绍兴市检察院的抗诉理由全部予以采纳,两案终得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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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构建未成年人立体化法治教育环境

浙江新昌检察院发起携手共育与孩子共成长倡议

作者:黄锦锦、童洁

单位:新昌县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法制日报


       九月下旬以来,浙江省新昌县45所中小学的4.2万名学生家长,陆续收到一封来自新昌县检察院杨琦检察长的亲笔信,她以一名14岁孩子的母亲和一名有20多年办案经验的检察官双重身份,分享她的感悟:“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们父母是孩子成长摇篮里风吹日晒的‘舵手’,更是他们成长中灵魂深处的‘摆渡人’。”

  据统计,90%以上的涉罪未成年人严重缺乏父母的有效陪伴。新昌县检察院发起“携手共育,让我们与孩子共成长”的倡议,检察长给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是检察院携手学生家长实现“检家共育”,为未成年人构建立体化法治教育环境的举措之一。
  今年以来,新昌县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启动“法治进校园”全覆盖,27名检察官和优秀青年干警被45所中小学聘任为“法治副校长”,目前已面向学生开展各类形式的法治教育近30场。“新苗”未成年人工作室推出7个主题14套课件的菜单式课程,“法治副校长”们带着课件纷纷“走出去”宣讲,从城镇到山村,从小学到高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把一批批学生“迎进来”,开展“小小检察官”体验活动。
  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后,这些“副校长”们总是会接到学校的电话,或受邀授课,或解答法律上的疑问。“副校长”们也定期走进学校,面对面地和学校领导、老师交流,了解实际法律需求,为学校定制课堂,如借助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硬件优势和检察官办案经验的“软件”优势,提供更多的案例分析和实践机会,提升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趣味性和互动性。
  为了能给更多学生家长普法,促使家长和孩子有更多的共同语言,新昌县检察院利用网络传播,通过县教体局——学校——班主任——班级层层传播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杨琦写给全县中小学生家长的这封信,正是通过这种形式,在短短两三天内,就传送到了每一位家长手里。
  “接下来,我们将定期采编适合家长朋友学习的法律资料,通过网络传播给大家。家长朋友也可以给我们网上留言,我们检察官及时答疑解惑,让家长朋友和检察官的互动逐渐成为日常。”新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志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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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缓刑期内寻衅滋事为何不作犯罪处理

浙江嵊州:精准监督 建议对未成年犯依法撤案、收监

作者:姜青、王晗烨

单位: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检察日报


     “是我没有好好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我非常惭愧,今后我会好好改造,不辜负父母和你们对我的期望。”近日,在接受浙江省嵊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回访的过程中,未成年人王某如是说。

  2018年8月,王某因聚众斗殴罪被嵊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当年1 0月,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多次以言语威胁的方式向他人索要钱财,先后7次索得人民币300余元,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嵊州市检察院承办人查阅全部案件材料后发现,王某虽向被害人索要钱财,但都是通过QQ、微信的方式,没有对被害人造成直接紧迫性的威胁,也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本案不属于情节严重,仅属于轻微寻衅滋事行为。结合王某系未成年人,案发后如实交代罪行,又获得了被害人及其母亲的谅解,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不作犯罪处理。

  嵊州市检察院遂向市公安局制发《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并启动监督撤案程序。公安机关收到通知书后依法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给予王某相应的行政处罚。

  不过,王某的寻衅滋事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其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因此,嵊州市检察院依法向该市司法局发出提请撤销王某缓刑、收监执行的检察意见书。嵊州市司法局随即向法院提交撤销王某缓刑的建议书,由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对王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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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陆贵成:待干警如家人 追求严格自律

作者:王晗烨、吴凌霞

单位: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正义网


      91年的负重前行,换来了如今的岁月静好。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军人,这个常见的角色,却始终做着最不寻常的事情。近日,浙江省嵊州市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司法雇员陆续来院签约报到,该院政治部干部陆贵成热情接待,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再过半个月,他就退休了。

  爱岗敬业,他是政工战线的“实干人”

  陆贵成1999年8月从部队转业到检察机关后,先后在反贪、预防、政工等不同岗位工作,每个岗位都留下了他辛勤耕耘,默默奉献的足迹。48岁那年,根据组织安排,他到政治处负责干部人事工作,一干就是12年。基层检察院政工部门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事多人少矛盾突出。面对困难,他工作起来绝不含糊,潜心钻研干部人事政策,涉及干部选拔任用、检察官等级晋升、工资改革调整等,他一项项弄懂弄通,一件件办好办实。

  为什么他如此“固执”?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份执着来源于他的军旅生涯。“部队教会了我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应对挑战永不言弃的精神,以及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的工作态度。”他如是说。

  陆贵成勇于担当也善于探索。多年来,他用心收集干警人事资料,并电子化建档,只需鼠标轻点,干警的学历学位、职务任免、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资料都一一显示,极大方便了人事管理。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检察政工任务、尤其是干部人事工作更加繁重,陆贵成对此毫无怨言,主动加班加点,出色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真情关爱,他是检察干警的“贴心人”

  陆贵成进单位时间长,精通业务,为人和善,同事们都敬称他一声“陆老师”。而他也确实像一位老师、一位兄长那样,对年轻干警的成长格外关注。每当来自外省市的新录用人员来院报到,他总是嘘寒问暖,帮忙寻找住处、购置生活用品、熟悉环境等。“陆老师像家长一样主动关心我们,让我们心里暖暖的。”新进单位的小叶说。

  他也是退休干部的“贴心人”。一名退休干部曾时常前往嵊州市检察院“上班”,原来,他因大脑记忆退化,以为自己还未退休。陆贵成没有直接点破或要求其离开,而是将老干部请到办公室,一边工作一边陪伴,下班后亲自送他回家,让老人度过了美好的“上班”时间。还有位退休干部因子女不在身边,独自住在敬老院,陆贵成便主动照顾起了老人,几乎每天前去看望,风雨无阻,直至老人去世。老人的子女对此感激万分:“父亲生前最开心的时刻就是陆老师陪他聊天的时候……”

  严于律己,他是清正廉洁的“清白人”

  陆贵成对自己很严格。周一的夜学、周末的志愿活动,他从不请假缺席,单位组织的献血、文体活动,他也不落下。

  陆贵成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并不仅仅表现于身体力行,更体现在廉洁自律的作风上。又是一年招录季,今年新考录了一批公务员和司法雇员,顶着近四十度的高温,陆贵成带着政治部的同志踏上了自己退休前最后一次政审考察之路。从派出所到村社,有时一天下来要连跑十几个地方。烈日炎炎,他还待在偏远山村,找不到吃午饭的地方,考察对象看他实在辛苦,想留他歇一歇,吃个饭喝口水,他总是笑着婉拒。“干部考察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我们做人事工作要经得起方方面面的检验。”陆贵成这样解释道。

  陆贵成时常教导青年干警,“‘其身正,不令而行’,我们党员干部自己能以身作则,率先做到廉洁正派,坚持走正道,那么,正气自然就得到弘扬,大家都会跟着走正道,谁还敢走歪门邪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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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买房后推销电话不断

检察建议促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作者:郦方家

单位: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检察日报


       “我们已对装修公司和房地产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从源头加强监管,防止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近日,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收到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复函。至此,由该院探索办理的浙江省首例房地产装修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等”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2017年12月,诸暨人小朱刚买了一套婚房没多久,便接到各种各样的推销电话,一天少则一两个、多则五六个,电话那头不但能准确地说出小朱的姓名,甚至连其购买的楼盘房号也一清二楚,忍无可忍的小朱向警方报案。警方展开调查后,发现在诸暨某宾馆两个房间内有大量号码频繁拨打电话。经搜查,房间里竟然是某家居公司雇来的十几个人,拿着厚厚的电话材料逐一拨打电话进行推销。警方在现场扣押的U盘中共发现85个文档,里面都是诸暨一些小区的业主信息,共计包含公民个人信息2万余条。

  通过审查发现,泄露这些信息的“上家”是某装饰公司的设计师骆某,他在工作之余还做着倒卖楼盘信息的小生意。而骆某获取房地产信息的“上家”有两个:一个是诸暨某房地产公司的内勤财务处,另一个则是某房地产公司前员工杨某。杨某曾经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员工,在从该公司离职后自己开了中介公司,从前同事、公司数据员陈某手上免费拿到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经统计,陈某共计提供公民个人信息8万余条。

  2018年底,经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陈某、杨某、骆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各并处罚金1万元。

  为从源头解决此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问题,诸暨市检察院在办结这一刑事案件之外,及时展开专项督查行动,通过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非法销售、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源头的装修装饰公司、房地产公司及时依法处理。

  今年初,诸暨市检察院向该市市场监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涉案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装修装饰公司依法进行处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该院还就办案情况向诸暨市建设局及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发出工作函,以个案的整改推进行业规范整治。

  近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复函检察机关,对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系列案件的办理情况作了回复。截至目前,该局已向8家涉案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对涉案装修装饰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涉案房地产开发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诸暨市装修业协会收到检察院的工作函后,加强了对行业内部的规范整治,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在家居市场内开展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并组织各家居装修市场内的商户签订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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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量刑”,员额检察官现场答题

绍兴越城:实战演练提升认罪认罚案件精准量刑能力

作者:胡鹏城、陈宏翔

单位:越城区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检察日报


       “杨某伙同张某合伙采用恐吓等方式追讨不法债务5次,严重影响他人生活,情节恶劣,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以有期徒刑一年作为量刑起点较妥,同时结合其寻衅滋事次数为5次,对他人生活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确定基准刑为一年零三个月……”“我认为二人寻衅滋事的具体情节也应当作为量刑的考虑范畴,量刑建议为一人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另一人为有期徒刑一年。”……

  近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会议室内,一场“模拟量刑”实战演练正在激烈交锋,该院13名员额检察官根据当场下发的“试题”,在规定时间内,就给定的一起案件事实进行量刑,填写《模拟量刑表》,并按格式要求写明具体的量刑过程。随后,当场公布每位“参战”人员的量刑结果,各自阐述依据、对比说理,进行思维碰撞。

  这已是今年6月以来该院第25次举行这样的实战演练,旨在通过实战演练,提升检察官认罪认罚案件精准量刑能力。

  为确保“模拟量刑”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该院一方面挑选部分待起诉的案件作为演练的素材,并优先考虑办案人员量刑“把握度低”的案件,不仅锻炼了量刑能力,也为起诉案件进行集体“会诊”,保证了量刑建议质量;另一方面将法检两院量刑存有分歧的案件纳入素材范围,为疑难案件“问诊把脉”。

  “这是一个相互对照、取长补短和共同提高的过程,有些‘量刑点’或者‘思考点’某个人想到了但其他人可能没有想到,通过对争议焦点的讨论,实现自我纠正,从而提升每个办案人员的精准量刑能力。”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潘亚鹏说。

  同时,为使实战演练的效用最大化,该院还指派专人关注收集特殊的量刑规定,以及在每次模拟量刑中汇总的注意点和正反经验,形成“精准量刑札记”,定期发布,供全体办案人员参考借鉴。

  “虽然平时办案任务比较重,但开展一次模拟演练只需半小时左右,不过多占用检察官的办案时间,我们可以利用办案之余的碎片时间来进行,目前每周的演练频率均达3次以上,这种短小精悍的‘闪电战’妥善解决了‘工学矛盾’,颇受干警欢迎。”该院一名员额检察官说。

  据了解,该项“模拟量刑”创新工作模式实行近两个月以来,目前该院认罪认罚案件量刑采纳率达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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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智慧检察为法律监督注入强大动能

30万件裁判文书中快速发现监督线索千余件

作者:胡妮娜

单位: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法制日报


       从数十万份民事裁判文书中寻找检察监督线索,这无异于“大海捞针”的做法,在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做来却是快速有效。2018年以来,该院通过自主研发的“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从30余万件民事裁判文书中快速有效发现监督线索1000余件,为法律监督注入强大动能,破解法律监督案源线索匮乏这一源头难题,提高监督效率。
  绍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翁跃强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深度应用,给检察机关深化法律监督开启了新的思维模式。绍兴以智慧检察为引领,走主动监督之路,从深化法律监督的瓶颈问题出发,扩展监督案件线索,一改坐等线索上门的被动监督状态,通过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发现的案件线索深挖,目前已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86件,法院已采纳改变结果68件,对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经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后,决定批准逮捕29人、提起公诉23人。
       从大海捞针到有的放矢
  民事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谋划转型发展的重点领域,也是检察机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主攻方向。但在实践中,民事监督线索匮乏,获取线索办法不多,有着被动受案、碎片化监督的困扰,成为各地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普遍面对的难题。
  18年前,翁跃强从法院调任永康市检察院检察长,开启了法律监督职业生涯,对于捕获海量信息,设法编织一张过滤网获取监督线索,成了他坚持不断的思考与追寻。
  翁跃强说,与匮乏的监督线索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法院民商事案件体量非常巨大,能否将庞大的法院案件量转变为法律监督案源量?这是绍兴市检察院研发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的思维起点。
  考虑到民事诉讼活动周期长、内容多,涉及程序、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多方面,2018年,绍兴市检察院成立研发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课题组。
  裁判文书是汇聚民事诉讼信息的载体,也是监督的依据,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就以裁判文书为切入点,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浙江法院裁判平台等系统,自动提取近三年来绍兴市法院系统30余万份民事裁判文书并进行数据分析。
  “系统可以根据我们的指令,提取要素信息,自动归类、整理,筛选出我们所需要的案件。”翁跃强告诉记者,运用抓取特征法、数据碰撞法、统计分析法等算法,对某一类案件进行软件刷选,将异常裁判筛选出来,从而大大缩小范围为人工可识别的案件量数,从中发现可疑案件线索。
  记者了解到,针对近年来通过虚假诉讼将非法债务形式上合法化,进而以虚假证据欺骗法院,获得胜诉的“套路贷”案件频发,但单个案件法院很难发现的情况,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预设检索条件为“原告为同一人”“短时间密集起诉”等,通过智能检索,形成对“原告为同一人”案件在数量和时间上的紧密关系网,实现了从海量数据到有限线索的转变,为后续人工排查提供准确方向,极大提高了监督的精准度。
  绍兴市检察院重点挖掘借贷纠纷等四类案件,从海量文书中筛选出异常裁判3000余份,通过人工审查获取可精准监督的虚假诉讼线索1000余件,发现涉嫌职业放贷41人。
       从民事监督到刑事打击
  智慧检察不仅能发现民事法律监督的案件线索,还俨然成为扫黑除恶攻坚战中的一把“利剑”。
  绍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钱武生介绍,在办理借助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发现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时,其中很多案件背后都存在“套路贷”“职业放贷”特征,有涉黑涉恶嫌疑,深挖背后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目前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292件,公安机关查实后抓捕犯罪嫌疑人38人,涉套路贷等黑恶势力犯罪6件28人,涉及5个犯罪团伙。
  上虞区检察院就对全国首例通过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发现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了公诉。
  去年6月,绍兴市检察院通过系统检索发现,短短一年内以彭某某为原告的借贷纠纷案件有72起,获悉线索后,立即进行人工调查,发现彭某某系外地人,在上虞法院频繁进行起诉与申请执行,存在虚假诉讼或涉嫌非法利益的可能。
  随即,绍兴市检察院、上虞区检察院两级联动,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上虞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斌担任组长。他告诉记者,专案组通过向原审法院调取案卷、向公安机关查询信息、向金融机构调取资金明细、联系相关人员制作询问笔录,经过综合分析发现该案可能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犯罪,于是部署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同步推进,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同时提前介入侦查,实时对接侦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对关键证据和重要领域的取证固证。
  经查,该案案情重大,以彭某某为核心成员的涉黑组织在上虞地区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0起,寻衅滋事犯罪45起,非法拘禁犯罪14起,诈骗犯罪19起,虚假诉讼犯罪1起,其他危害社会行为53起,犯罪期间非法获利数百万元,并致使两人死亡。现该案15人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提起公诉,目前正在法院审理阶段。
       从单打独斗到通力合作
  抓好利用大数据加强民事诉讼监督的同时,绍兴市检察机关还主动加强外部合作,从单打独斗到通力合作,会同公安、法院出台《关于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动衔接机制的意见》,开展公检法联动整治,扩大虚假诉讼监督的效果,以此为突破口,绍兴市的民事检察抗诉和再审建议在半年时间内数量上升了三倍。
  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及时会同法院开展协调会商,分享案件线索,实现多部门、多单位推进案件办理,并积极推动法院建立出台职业放贷人制度。
  潘某涉嫌虚假诉讼系列案于2018年2月3日案发后,检察机关及时联合公安、法院协同办案,办案期间公检法三家召开联席会议两次,组织案件研讨3次,确保了该案快侦快捕。2018年9月29日,柯桥区检察院依法对潘某等人提起公诉,法院于2018年12月4日公开宣判,与此同时对本案涉及的15件民事裁判依法改判,切实提高审结时效。
  目前,绍兴市检察院借助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形成了一套“智能排查+人工审查+深入调查+移送侦查”的“四步式”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模式,有助于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从被动监督、个案监督、碎片化监督向主动监督、类案监督、系统化监督转变,实现了监督效率和效果的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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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打劫”了你的信息

绍兴越城:“史上最大数据窃取案”5名嫌疑人被批捕

作者:杨飞燕、陈媛媛

单位:越城区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检察日报


       时隔一个月再登录微博,“你的列表”是否莫名关注了一堆营销号或转发了数条微博?如往常一般打开QQ,你的“好友列表”是否突然出现陌生群组,对话框闪烁不止?常刷的抖音是否神不知鬼不觉地关注了你丝毫不感冒的某网红……

  究竟是谁“打劫”了你的信息?近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将黄某等5人批准逮捕,这起被称为“史上最大数据窃取案”终于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社交账号频出异常

  今年4月,绍兴市民李某发现自己的微博账号出现异常,莫名关注了20多个陌生好友并转发了多条微博。他怀疑账号被盗,于是取消陌生好友关注并不断修改登录密码。就在同一时间,李某的同事张某发现自己的微博也出现同样问题,莫名其妙关注了“全球娱乐趣事”“松子电影”等营销号。奇怪的是,即便张某反复修改密码,取消营销号关注,它们仍在列表中。李某和张某怀疑自己的个人信息已被泄露,便相约前往绍兴市越城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报案。

  与此同时,越城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接到了阿里巴巴安全技术人员提供的线索,称有绍兴用户反映淘宝好友有异常添加陌生人的情况,疑似个人信息遭泄露。

  警方调查发现,4月17日有8个IP地址多次异常访问李某的账号,而这8个IP地址隶属的IP段,还先后访问了超过5000人的账户。操控该IP段的竟是以北京瑞智华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智华胜公司)为核心的三家网络公司。

  三家公司一同打好窃取信息的“组合拳”

  瑞智华胜公司成立于2013年,2016年转型做互联网销售,2017年12月1日正式挂牌新三板。谁曾想,这样一家“转型成功”的励志公司背后竟藏着一部黑灰产“奋斗史”,邢某(在逃)则是这部“奋斗史”的开启者。

  邢某原是一家从事缓存业务互联网公司的高管,2016年他带领前公司多名技术骨干来到瑞智华胜公司,拓展该公司的互联网营销业务。

  另两家涉案公司——北京中科云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点智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身世又是如何?事实上,这两家公司和瑞智华胜公司是一套班子、一条资金链、三块招牌。“瑞智华胜”对外洽谈广告业务;“中科云智”与运营商对接,获取登录凭证;而“点智互动”负责精准广告投放和RTB即时广告交易系统的软件维护。三家涉案公司分工明确,手段专业,一同打好用户信息窃取的“组合拳”。

  根据警方掌握的情况,从2014年起,三家涉案公司以竞标的方式,与覆盖全国十余省市的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广电等运营商签订营销广告系统服务合同,为运营商提供精准广告投放系统的开发、维护,进而拿到了运营商服务器的远程登录权限。但正规的经营模式未带来可观的业务收益,邢某的出现为公司“转型”带来了契机。

  经查明,邢某发现公司在提供软件服务的过程中可以接触到运营流量这一核心环节,便心生歹意,“打劫”运营商窃取用户信息,控制用户账号,通过加粉、刷量、精准营销、恶意弹窗等方式非法获利。

  于是,瑞智华胜公司运营负责人黄某等人负责与运营商签订合同,获取流量镜像权限;王某等人负责研发恶意程序和各类爬虫程序,获取运营商流量中的cookie及用户淘宝订单等数据;接着,由梁某等人负责部署SD程序和爬虫程序,获取用户数据;最后,周某利用窃取的数据进行营销牟利。

  “光明正大”打劫运营商

  三家涉案公司为何如此大胆,分工明确、职责细化,光明正大地窃取用户信息呢?原来,三家涉案公司假借正规营销广告系统服务合同之名,获取运营商服务器的远程登录权限,在明知不合法的情况下,将自主编写的恶意程序放在运营商内部的服务器上。当用户的流量经过运营商的服务器时,该程序就自动工作,从中清洗、采集出用户cookie、访问记录等关键数据,再通过恶意程序将所有数据导出,存放在了瑞智华胜公司在境内外的多个服务器上。打着正规服务合同的旗号瞒天过海,利用窃取到的用户信息非法牟利。

  据介绍,cookie就是某些网站为了辨别用户身份、进行一段时间跟踪而储存在用户本地终端上的数据。它相当于用户账号的登录凭证,清洗出cookie相当于掌握了用户的账户,可以从中窃取到用户的多种信息,比如上网浏览记录、搜索词、账户注册资料。有了用户的cookie,你去过什么地方、想买什么东西、未来的出行计划都将收入他们的“信息库”里。三家涉案公司正是利用cookie的特性,登录并操纵用户账号,通过加粉、刷量、恶意弹窗推广等方式将流量变现。

  “强行吸粉”非法获利

  经公安机关查明,涉案公司仅今年4月17日、18日两天窃取的数据就涉及用户信息20多万条,非法获取用户淘宝订单数据至少220552条、非法加淘宝好友40887条。而全部的涉案数据目前尚未完全查清。

  根据警方提供的证据显示,运营商流量在源头遭劫持,接连导致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今日头条等全国96家互联网公司用户数据被窃取,也就是说,几乎国内所有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均被“雁过拔毛”。该犯罪团伙利用非法窃取的30亿条用户数据,操控用户账号进行微博、微信、QQ、抖音等社交平台的加粉、刷量、加群、违规推广,非法获利,旗下一家公司一年营收就超过3000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瑞智华胜”除自己的大V号外,还在运行其他的大V账号,这些账号大多在用户未知的情况下被“强行吸粉”。所以,号称拥有数百万粉丝的大V号水分极大,实际上是公司非法获利的工具。如“瑞智华胜”旗下的“娱姐来了”“北京见闻”等自媒体大V号,仅2018年1月就加粉21.8万个,价格为0.5元/粉,结算金额为10.9万元。

  根据警方查获的报价单显示,“瑞智华胜”掌握的微博大V号粉丝量在200万至600万不等,发布或转发一条微博的报价在2000元至4000元不等,微信大V号推送内容的价格在7000元至20000元/条不等。

  转型后的“瑞智华胜”赚得盆满钵满,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显示,2015年做软件开发服务时,营业收入仅187万元、净利润2万元;转型做互联网营销之后的2016年,公司实现营收3028万元,净利润1053万元,绝对称得上是“成功转型”。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钟长鸣保护信息安全

  办案检察官认为,该案的犯罪手段新颖、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互联网行业的运营敲响了警钟。正是运营商未对具体项目进行必要的约束、监督,才让他们有机可乘,窃取的用户数据国内大型互联网企业无一幸免。从运营商的层面劫持和清洗流量,相当于从源头上数据就丢失了,位于下游的互联网公司的安全防护能力再强,也无法防范。然而,部分运营商对合作伙伴盗取信息行为一无所知,对内部信息的保护监管不力,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值得深刻反思。

  信息安全该如何保护?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网友,记住“四个不”可降低个人信息被盗的风险:不上不明网站;不轻信不明链接;不下载不明软件;不随意将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密码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告诉他人或提供给网站。此外,定期更换账号密码,不同的账户尽量设置不同的密码,防止在信息被盗取之后因撞库丢失掉更多的信息。无论个人或企事业单位,都应学习一定的信息安全知识,对信息泄露问题应提高关注、保持敏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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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执行款?

浙江诸暨:察微析疑挖出一串虚假诉讼窝案

作者:焦珊珊

单位: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检察日报


       法院查封了欠款人的一辆奔驰轿车,50万元的欠款应该能得以执行,没想到,从天而降的9起案件参与执行,使他最终只分到3万元。这件事情让执行申请人、浙江省诸暨市的陈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却又无能为力:是谁动了我的执行款?

  陈先生也没想到,时隔5年之后,诸暨市检察院在办理吕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中发现疑点,经调查核实查处了一串虚假诉讼窝案,依法向法院发出4份再审检察建议,得到法院改判。近日,陈先生收到了法院再审后的判决书,这意味着他的执行款要重新分配了。

  天上掉下9起调解案

  2013年,陈先生和吕某因借款纠纷,诉至法庭。同年11月5日,经诸暨市法院判决,吕某应归还陈先生借款50万元及相应利息。为能早日收回欠款,判决生效后陈先生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将吕某的一辆奔驰轿车查封并拍卖。

  本以为能顺利收回欠款,但在执行分配期间,陈先生被告知又有以吕某为被告的9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入诉讼,案值高达数百万元,并都迅速调解结案进入执行程序参与分配。就这样,陈先生的债权原本能够全部实现,却因为这突然而至的9起调解案,结果只分到了3万元执行款。

  不明就里的陈先生只得认命。

  2018年11月,诸暨市检察院在办理吕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中发现了疑点,认为当年的9起调解案其中可能有诈。令检察官颇感蹊跷的是,在9起案件调解过程中,吕某始终都没在法院露面,竟然委托其中的一名债权人出面全权代理诉讼。承办检察官决定围绕该9起调解案与吕某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进行查证。

  手绘关系图谱查出真相

  检察官决定先从这9起案件当事人与吕某之间的关系查起。通过查阅法院的相关文书,检察官手绘了一张人际关系图谱。从图谱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吕某与9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7名原告关系非同一般,吕某的岳母、婶婶、连襟、外甥女等人都参与其中。检察官随即调取了涉案当事人的银行交易明细,发现吕某与几个原告之间循环转账,制造虚假交易凭证的嫌疑极大。

  为了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办案检察官决定从其中一名原告张某入手,张某是吕某妻子公司的一名普通外来务工者。但他居然与吕某在法院有2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调解结案,涉案标的额高达110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随即决定传唤吕某、张某等到案接受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吕某始终含糊其辞,眼看隐瞒不住便以身体不适为由拖延时间。为防止意外发生,检察官决定先将吕某送医院接受治疗。

  同时,在审讯室里的张某始终不肯说清楚资金来源、借款经过、诉讼过程。就在此时,张某寄存在该院办案区的手机收到了一条关键的信息,是吕某发来的,让他“千万要顶住”。

  原来,吕某假借装病,想趁机串供对抗调查。办案检察官进一步向张某讲明妨害司法的利害关系,张某最终交代了事情真相,他实际上并没有借款给吕某,伪造借条参与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吕某参与分配奔驰轿车的拍卖款。

  检察机关乘胜追击,又对其他6名有特殊关系的原告开展调查,最后又查实了3起虚假诉讼案件。

  检察监督还百姓公平

  案件事实得以查证,但吕某仍不肯承认。该院果断对吕某变更强制措施,依法批准逮捕后送诸暨市看守所收押。

  在看守所内,检察官再次审讯吕某。面对原告的调查笔录,吕某终于认罪,承认为了让陈先生少分到奔驰车的拍卖款,他串通了张某等人伪造虚假借条,根据银行交易流水编造借款金额和借款日期,通过诉讼一起参与奔驰轿车执行分配。

  查清案件真相后,该院在今年1月15日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吕某与张某等人之间的借款纠纷重新开庭审理。4月12日法院经过再审,重新作出判决。据此,陈先生的涉案执行款得以重新分配。

  同时,该院将上述4起虚假调解事实作为吕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一部分,依法向诸暨市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吕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得知可以重新分配执行款,陈先生喜出望外,连连感谢检察院“为百姓维护了公平公正”。

  这起虚假诉讼案件成功办理后,该院及时总结经验,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记者获悉,近日,该院又核实两起虚假诉讼案件,涉案金额达2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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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公交车上有了

持证上岗的平安守护志愿者

作者:黄锦锦、章三良

单位:新昌县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检察日报


       “叮!您的志愿者已上线!”最近,新昌县的老百姓乘坐公交车时,常常会听到这样悦耳的车厢广播提示声。这些平安公交守护志愿者的产生,和新昌县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有关。

  公交车厢虽小,却关系着公共安全。今年4月以来,新昌县接连判决两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去年10月,张某登上了新昌一辆城乡公交车,行车途中,由于公交司机没有听清楚张某说“下车”继续前行,张某错过了站,和司机争吵起来。张某一气之下从后排冲到司机身边,拉拽司机的右肩膀,导致司机双手偏离方向盘,车辆撞向路边花坛,司机和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今年4月,张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新昌另一辆公交车内发生了同样的险情。60岁多岁的何某乘坐1路公交车时,被司机发现他上车刷卡时用的是学生社保卡,就暂扣了这张卡。张某要求拿回被拒后,冲到驾驶座边拉拽司机和方向盘。幸好旁边有乘客及时将何某拉开,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今年8月,何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承办两起案件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这两起案件的发生除了人为因素,也突出暴露了公交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人防、技防等问题。8月8日,新昌县检察院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在加强车辆运行安防宣传,张贴、播放宣传片,引导公众自觉遵守安全乘车规则的同时,加强车辆安防设施建设,建立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机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通过建立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机制,提高运行人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新昌交通运输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部署在原有基础上制定了更为详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邀请警务人员对所有司机进行应急技能培训,并拟在公交车厢内建设驾驶区的隔离设施。目前,设施已招标完成,预计11月底能安装完成。此外,公交车内的“守护员专座”设置、“平安公交守护志愿者”招募也随即展开。近日,向社会公开招募并经过专业培训的新昌县首批平安公交守护志愿者持证上岗,他们有的是退役军人、有的是保安公司的保安、还有的是热心公益的健身俱乐部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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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检察:事前风险防范 护航民营企业

作者:黄鹏岚、黄锦锦

单位:新昌县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浙江日报


       “收到这份特别的礼物,我倍感欢喜,也备受启示!”日前,新昌县检察院通过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的发布平台,向全县近80%的规上企业发出一份涉税案件“法律风险防范单”,一位企业家电话反馈给经济开发区领导表示感谢。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新昌县检察院朝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如何更好地护航民营经济发展?这是新昌县检察院着力破解的问题。今年以来该院主动走进工商联、园区、企业,发放意见征集表100余份、涉企犯罪案件白皮书及刑事案例选编各300余本;先后开展走访调研、座谈交流20余次,广泛倾听了解企业实际法律需求。

  “我认为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最主要是事前预警,而非事后灭火,希望检察院能创造条件,分享更多的案例给我们!”在检企座谈交流会上,企业家向新昌县检察院提出意见。

  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新昌县检察院通过在两大园区建立“检察联络站”、设立“检察联络点”,全面实施“联企检察官制”,把服务企业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办案检察官。全县规上企业共283家,两个“检察联络站”覆盖了226家,每份“法律风险防范单”的辐射面达到了79.9%。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认为其他企业也可能涉及同类法律风险的,及时制作“法律风险防范单”,由“检察联络站”工作人员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发送给园区内所有规上企业,帮助企业构筑起法律风险的“防火墙”。

  通过平台能收到这份防范单的不仅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还有企业的财务及行政工作人员,受众面符合实际需求,真正打通了检察护航民营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与此同时,新昌县周密部署开展“两重温四自问”活动,通过重温入党申请书,自问初心在不在,自问服务实不实,自问担当强不强,自问底线牢不牢,不断提升全县党员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助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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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伙人开着豪车去“碰瓷”

6年跨省“碰瓷”400余次 15人均因诈骗罪获有罪判决

作者:王菁、张丹

单位:柯桥区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检察日报


开着豪车6年“碰瓷”400余次,骗取保险理赔款400多万元……日前,经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跨省“碰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因犯诈骗罪,被告人瞿某、张某等1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15万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多起交通事故牵出豪车“碰瓷”产业链

  2017年7月至8月,在绍兴市柯桥区接连发生了两起交通事故,都是变道的厢式小货车与直行的宝马轿车发生碰撞,小货车驾驶员负事故全责,双方对此没有争议,保险公司予以赔付。然而,看似平常的事故,背后却隐藏着一个豪车“碰瓷”产业链。

  多家保险公司在对事故理赔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时,发现此类交通事故在绍兴、台州等地发生了多起,三者车辆(无责方)大多以车龄较长、零配件价格高昂的二手奔驰、宝马等轿车为主,而被保险车辆(全责方)绝大部分是违章变道的厢式货车。

  “这里面一定有蹊跷。”随后,保险公司将这一情况向公安机关进行了反映。柯桥区公安机关在多次查看事故视频后发现,其中一起事故中,在两车碰撞之时,坐在正副驾驶座上的人面色不改,有说有笑,异于常人,这个反常的情况引起了公安机关的关注。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一个开着豪车专业“碰瓷”的团伙浮出了水面。

  2018年2月,柯桥区公安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张某、瞿某等人涉嫌诈骗,随即展开抓捕。同年4月,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张某、瞿某等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黑车司机发现“新商机”

  2012年11月,原本在广州开黑车的张某和何某发现了一个新商机——“碰瓷”。他们或开自己的车,或开租来的车,趁着被害人行车变道、转弯的时候,故意不避让甚至加速冲上去,与被害人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前侧受损的交通事故。由于这些车辆大多因变道原因而负事故的全责或主要责任,驾驶员虽然心存怀疑,但是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往往只能按规定理赔,张某和何某则以此骗取车辆保险理赔款。

  一开始两人只是做“小本生意”,一年后“生意”越做越大。

  2013年10月,二人来到浙江台州,结识了瞿某、瞿某荣等人,并将这门“碰瓷”技术传授给他们。在“拜师学艺”后,瞿某与瞿某荣也开始租车做起“碰瓷”制造交通事故的诈骗“生意”,他们将“碰瓷”手段进一步升级,作案用的普通车辆变成了租来的奔驰、宝马、路虎等豪车,以此获取高额理赔金。随着“碰瓷”技术日益成熟带来可观的非法获利,瞿某与瞿某荣又将身边一众沾亲带故的朋友“带上道”,他们或单独或结伙在浙江绍兴、台州、温州和江苏等地作案。不仅如此,他们还与修车厂老板串通,一方面提高车辆修理费,一方面维修时使用二手维修件或副厂件,以此赚取差价,形成了“租碰修”一条龙的犯罪产业链。

  专挑厢式货车下手,6年骗了400多万元

  经查,作案中,瞿某和张某等人驾驶着从租车公司租来的豪车,专挑速度较慢、容易追上且安全性较高的厢式货车作为目标车辆。在成功制造对方全责或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使用自带的一些二手维修件或副厂件等汽修配件前往蒋某、潘某的修理厂维修。车辆“被撞”多次进厂维修后,蒋某、潘某等人心里都知道了瞿某等人做的是“碰瓷”生意。然而,他们不仅没有停止为瞿某等人提供修车服务,反而招揽起了生意。

  在维修中,蒋某、潘某往往采用加快维修受损车辆速度、开具金额远高于实际修理费的发票等方式帮助瞿某等人在“碰瓷”作案中骗取事故理赔款。其间,修理厂老板潘某甚至主动为瞿某提供宝马车让他去“碰瓷”,在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后,再由自己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从中牟利。

  据了解,一起案件理赔金额在1万元至3万元不等,差价约有30%,也就是说,犯罪团伙“碰瓷”一次能赚3000元至1万元不等。经查,2012年至2018年间,瞿某等人在广东、浙江、江苏等地疯狂作案400多次,共计骗取保险理赔款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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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浙江绍兴检方助力“无欠薪”

追回拖欠工资30万元

作者:王菁

单位:柯桥区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正义网


       前不久,浙江绍兴某纺织公司前员工老杨终于拿到了自己被拖欠了近一年的工资,“我们终于安心了,这下可以过一个好年了!”此次像老杨一样拿到欠薪的,还有他的十余名前同事,款项总计30余万元。

  追回这笔钱并不容易。2017年下半年,因纺织公司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公司负责人便开始拖欠员工工资。劳动部门曾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员工报酬,但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2018年4月,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行踪不明,基本失去联系。直至同年12月6日,黄某被抓捕归案,随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提请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这是一起事关十余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欠薪案件。“如果只是一味地根据法条草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不一定能及时为劳动者争取到被拖欠的工资,也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检察官认为,要达到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要从问题根源着手,尽快讨回薪金。为此,承办检察官与黄某及其律师多次沟通,当了解到黄某具有支付办法及渠道时,马上敦促律师尽快、尽力制定筹款计划并联系筹款事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筹集到用于支付拖欠工资的款项;同时,为了更好地筹集款项,结合实际情况,检察官还同意在法定期限内给予适当宽限。终于,在办案期限内,黄某先后筹集了30余万元,最终经过一一商谈,他与十余名员工达成协议,一次性付清所欠工资。

  拖欠的工资已经结清,对黄某又当如何处理?由于黄某在审查逮捕期间已筹集到足够资金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检察官认为,对黄某可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相关规定,遂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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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危险的监护人

作者:程嵘、徐涟红、赵晶、赵益奇、韩丹杰

单位: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中央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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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指使诈骗逾百万元货物

检方深挖线索揪出神秘"老板娘"

作者:王菁

单位:柯桥区人民检察院

发表媒体:正义网


       先与供货方进行小笔买卖,骗取对方信任后加大交易量却再不付款,最后还玩起了“失踪”,而令人震惊的是实施这一系列骗术的只是个“傀儡”,幕后黑手另有其人。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成功立案监督一起合同诈骗案件,指使诈骗的被告人彭梅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016年6月,在柯桥经营布艺门市部的焦秀银受老板徐海平(化名,另案处理)指使,先后三次向江苏某纺织公司购买了总计5万余元的坯布。见焦秀银每次都是足额付款,该纺织公司也对他产生了信任。随后,当焦秀银提出购买一批4.8万余元的坯布时,纺织公司没有过多怀疑便发了货。可谁知,收到货后,焦秀银一直拒绝支付货款。

  初尝甜头的焦、徐二人如法炮制,以相同的手段十余次行骗,骗得多家纺织公司总计货款超过160万元的各类坯布。同时,二人又联系印染公司对坯布染色,再将染色后的成品低价出售套现,而印染所需的约30万元费用同样被他们拖欠。

  感觉不对劲的坯布供货方多次前往催讨货款,焦秀银便以赌博输钱、无力偿还为由推脱。2016年7月底,眼见无法继续搪塞,焦秀银干脆关闭门市部逃跑,受害人见状报了警。焦秀银遂被公安机关抓获。2018年1月,经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焦秀银以犯合同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而就在该案批捕阶段,一条新线索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注意。焦秀银曾供述,他通过前女友彭梅,结识了徐海平,并做起了业务员。自己是受彭、徐二人共同指使实施诈骗的,彭还参与了销赃。

  检察官立即深挖这一线索。细致梳理证据后,检察官发现有两名被害人和一名收购赃布的证人均提及,焦秀银方有位“老板娘”曾与他们联系。检察机关随即要求公安机关根据所获信息补充侦查,最终确定该“彭梅”确实存在。

  那么为何彭梅之前未被立案侦查?据介绍,当时公安机关认为,除焦秀银本人供述外,无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彭梅此人存在,且焦秀银存在一定抵触情绪,未能详细供述“彭梅”涉案情况,故侦查未能顺利进行。

  考虑到焦秀银与彭梅系大学同学,且有男女朋友感情基础,检察官便从讯问涉案的三人关系入手,循序渐进,突破焦秀银的心理防线,最终获得了完整的彭梅身份信息,查明彭梅伙同徐海平指使焦秀银合同诈骗的具体事实。

  2017年9月,柯桥区检察院对柯桥区公安分局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随即对彭梅立案侦查并将其抓获。2018年12月17日,彭梅被柯桥区法院一审判决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彭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2月20日,绍兴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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