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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在行动】绍兴检察推进“引领式”智慧检察建设

绍兴检察 2021-04-28


法律监督在行动



2019年7月19日,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配合,优化履职环境,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获得了更加广泛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意见》出台以来,浙江检察机关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近日,浙江省检察院联合浙江法制报推出《法律监督在行动》栏目,展现浙江省检察机关落实省委《意见》、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的新探索、新成效。


今天,《浙江法制报》“法律监督在行动”专栏刊登了《绍兴检察推进“引领式”智慧检察建设》,全文如下:


法律监督,如何变被动为主动出击?绍兴市检察院推进“引领式”智慧检察建设,研发智慧监督系统,用科学技术精准引领监督方向,迈出了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提升监督权威的关键一步,给检察事业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为公平助力、为正义加速。

近年来,打击虚假诉讼成为法治热词,但虚假诉讼隐蔽性强,证据链通常比较完善,很难开展系统打击。对此,绍兴市检察院研发“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浙江法院裁判网等平台,提取近三年来绍兴市法院系统30余万份民事裁判文书,进行要素化处理和大数据分析,重点挖掘借贷纠纷等4类案件,根据虚假诉讼类案件的特征及规律进一步分析研判,通过人工审查获取可精准监督的虚假诉讼线索1000余件,目前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88件,法院已采纳改变结果156件。同时,通过办理虚假诉讼案件逆向反查,深挖背后的黑恶势力“套路贷”等犯罪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44批,经公安机关查实后抓捕犯罪嫌疑人68人、涉黑恶势力犯罪6件
“借助系统,将民事诉讼监督从个别、碎片、偶发、被动的监督,转变为全面、整体、系统、主动的监督,实现了传统民事诉讼监督向智慧民事检察的转型升级,监督效率和监督效果得到同步提升。”绍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曾于生说。


近日,因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蔡某、高某、尹某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有些特别的是,他们全都是民营企业家。“一键筛选”涉民企人员,是绍兴市检察院对自主研发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智慧服务系统”再次升级。通过“一键筛选”,仅去年下半年绍兴市检察院就对15名涉民企人员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并被采纳。


“绍兴市有100多个司法所、3000名社区矫正人员、12万份社区矫正执法监管记录表,检察人员数量却捉襟见肘。”这一串数字,曾让绍兴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诸文彪十分头疼,因为如果毫无差别地实施“地毯式”监督,会导致时间耗费严重、重复检查等问题,影响监督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为此,绍兴市检察院又研发了社区矫正智慧检察系统,将社区矫正工作细分为17项执法环节,根据系统对矫正人员生成的“任务清单”,检察人员就可以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并对监督情况在手机客户端直接进行“很好”“较好”“合格”“不合格”等不同等级的评价,同时将发现的情况反馈司法所负责人。在下一次监督时,系统会根据此前的评价结果自动筛选,将评分低的司法所列入“红名单”重点检查,对普遍存在监管漏洞的环节增加抽查对象,对多次违规的矫正人员增加检查频率。


来源:浙江法制报

编辑:沈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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