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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0余万元却只买到10只口罩 “卖家”获刑11年半被罚40万元

绍兴检察 2021-04-28

在全国上下万众一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之际,还有人顶风作案,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家急需口罩的心理,将卖口罩变成了新型骗局。

 2月24日,由上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某虚假售卖口罩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胡某某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家住萧山的胡某某平日里游手好闲,还喜欢在网络上玩赌博。一日,他看到朋友圈里有人在卖口罩,还晒出了堆放口罩实拍图、口罩的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证件。胡某某看到后就动起了歪脑筋,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口罩可谓“一罩难求”,正巧自己手头紧,何不借此发点小财。于是胡某某偷偷保存下图片,在自己的朋友圈也发布了同样的内容,并邀请自己的朋友对外推广,让有需要的人加自己好友来购买。


家住上虞的被害人玲玲是上虞某公益组织的采购人,为进行义工救援和捐赠一线,玲玲受命购买大批量口罩。2020年2月6日,在朋友的介绍下,玲玲加了胡某某的微信,胡某某称自己有生产渠道,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普通口罩各种口罩现货都有,并主动晒出了一箱箱口罩堆放在仓库的实拍图和口罩的生产许可证等照片,价格也还算实惠,一只口罩标价2.1元到3元。玲玲被胡某某的“真诚”迷惑,立即下单采购了价值27.5万元的口罩,并嘱咐胡某某,口罩是要拿到医院急用的需要尽快发货。胡某某见巨款到账,心里早已乐开了花,嘴上说着“一定一定”,心里却想着再捞一笔就去豪赌。在玲玲的多次催促下,胡某某虚构快递排不上队、转账限额等理由拖延发货,最后由于害怕事情暴露,胡某某向他人购买了10只口罩寄往玲玲处,“我拿到包裹时觉得不大对,8万只的口罩订单包裹寄过来竟然就手掌大小。”与此同时,胡某某通过类似手段骗取另一名被害人32.8万元。



2月9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玲玲报案后,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于2月9日被抓获归案。



2月14日

该案移送至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还查明胡某某因沉迷网络赌博产生犯意,诈骗所得也均在网络赌博中输完。



2月18日

上虞区检察院对胡某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该院认为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疫情用品的名义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从重处罚。



2月24日

上虞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稿:李若纯

图片:魏斌

编辑:沈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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