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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耳相传”“拆东墙补西墙”,嵊州检察依法对一起集资诈骗、诈骗案件提起公诉
2月28日,嵊州市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涉嫌集资诈骗罪、诈骗罪案提起公诉。
案件情况
2016年起,被告人王某隐瞒其为支付高额利息、弥补自身经营亏损的借款目的,虚构和夸大资产情况,编造借款用于放高利贷、收购不良资产等谎言,假冒他人姓名,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并以口耳相传和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实施集资诈骗。
被告人王某通过许诺高额返利向70多名社会不特定人员借款共计6000余万元,其所借款项绝大部分被用于偿还本息和个人消费。最终经审查认定,王某利用非法集资方式骗取他人资金共计人民币1700余万元。
另经查,王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其租住的房屋为自己所有,将该房屋出售给他人,并以购房款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
被告人王某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众多,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来源:嵊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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