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疫情但不隔离关爱 这些宣告有点“暖”
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越城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护苗、防疫“两不误”,既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不起诉人等的权利,又充分考虑疫情防控的需要,通过远程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工作。
“小华(化名),在疫情防控时期,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我们向你远程宣告不起诉决定……”近日,越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举行了不起诉宣告仪式。
2019年7月,未成年人小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至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该院于2019年8月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考验期内,小华在该院指定的观护教育基地接受帮教;后因疫情防控,检察官将帮教方式从线下转为线上,通过微信、电话定期联系小华,向其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并要求其多看书,认真撰写思想汇报和读书心得。考验期满后,该院依法对小华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向小华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同时,因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检察官向小华提出了六项告诫事项:
★做好自我防护
★保持身心健康
★学习法律法规
★远离疫期犯罪
★坚决抵制谣言
★积极传播正能量
小华,刚刚我们向你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谢谢检察官哥哥和姐姐对我的帮助和关心,我对我所做的事情很后悔,今后一定认真看书,多学习知识,好好工作,不再触犯法律。
小华,你能这么想,我为你感到高兴。你马上要成年了,希望你在今后能够改掉不好的习惯,担负起自己的责任。疫情期间,你要照顾好你自己。我们的联系方式你已经有了,今后你有什么困难可以来找我们。
宣读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对小华进行了训诫教育,小华表示在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好好生活。
隔离疫情但不隔离关爱!同日,该院对另外3名像小华一样的未成年被不起诉人远程宣告不起诉决定;同时,对于仍在考验期内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状态,宣传防护知识,做好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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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来源:越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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